首      页

法师开示

佛教故事

幸福人生

在线共修

经咒学习

大宝法王

仁焕法师

净土法门

最近更新

居士文章

佛教仪轨

佛友商讯

电 子 书

净土讲经

大安法师

妙祥法师

印光大师

 

素食护生

佛教问答

世间百态

热点专题

戒杀放生

梦参法师

净界法师

圣严法师

全部资料

佛教知识

法师介绍

佛教寺庙

佛教新闻

戒除邪淫

慈诚罗珠

寂静法师

昌臻法师

热门文章

积德改命

精进念佛

深信因果

消除业障

学佛感应

益西彭措

达真堪布

济群法师


首页 -->法师开示

 其它法师:试论佛教的业力思想(明禅)


   日期:2021/8/5 13:23:00     下载DOC文档         微博、微信、支付宝分享

试论佛教的业力思想
明禅
闽南佛学

  前言
  业,是佛教的重要课题,是构成宇宙人生的基因,是展开宇宙人生的动力。如《俱舍论·业品》云:“世别由业生。”又经中云:“世间依业而转,有情依业而转,有情为业所缠,如车依轴而行。”对此,佛陀更是进行了精微细致的解剖,阐明了轮回生死的关键所在,以及解脱生死应从何入手;如何转黑业为白业、转染业为净业。然在后来佛教思想发展的过程中,又演变出各种不同的主张,让人感到是非难辨,莫衷一是。今后学不揣浅陋,试对佛教的业力思想,作一番综合性的论述,其中若有不足之处,恳请诸位学者斧正。
  一、业的定义及其体用业,在印度称作“羯磨”,原始的意思是作事。无论做什么,在印度均可那为羯磨。如僧团中发生事情,开会讨论如何处理僧事,戒律中都祢作“羯磨”。以生存世间的人来说,无论有个怎样的动作,佛法都叫做业。有情在生命历程中,无时无刻不在活动,或是内心的想象,或是身语的动作,以致造成许许多多时业。
  有情所有动作,不论是合理的或是不合理的,都是一种意志的表现。佛在《增一阿含经》中说:“诸比丘!  心之意欲,即我所说业。
  志之所向,乃作身、语、意业。”在此造作中,尢可否认的,有有形的造作,有无形的造作。有形的造作是有情可以看到或口斤到的,如身体的各种不同表现,语言的各种不同声音;无形的造作是心理上的各种活动,是有情所见不到也听不到的。
  不论是有形或无形的活动,并不是过去了就算了,而是有股力量保存下来,这叫做“业”。有情生命依于此业而招感,宇宙万物依子此业而产生。虽然说业力支配着世间所有诸法,但是笼罩在业力网中的有情,不知业力会影响生命的苦乐,仍不断的造作种种有漏业行。以致在生死中往返不息,不能跳出三界的网罗,而不再受业力的支配!
  论到业力的体性,大小乘论中,都说以思为体。思在大乘唯识学上,为五通行心所之一,在小乘俱舍学上,为十大地法之一。《俱舍论》卷四说:“思谓能令心有造作。”《成唯识论》卷三说:“思谓令心造作为性,于善品等役心为业。”《大乘义章》卷二说:“思愿造作名思。”有情任何一个行为活动,都不是突然而来,是由思所发动的,就是有一股力量,推动驱使有情的一念心,或造作有益的善行,或造作有损的恶行,致有善不善业的产生。
  谈及驱使心作善或恶的思,论中说要经过三个过程:首先是审虑思,即是在心中仔细地慎重地考虑,看看此事是否应该去做;接着就是决定思,起决定而将来采取行动的思;最后为发动思,即正式的发动身语,而作或善或恶的最胜思。最初二思,尚在思考阶段,属于意业,最后一思,正式通过身语来采取行动,是为身语二业。由此可知,身语意三业活动,无不以思为体。譬如做一件有益的善事,如创办佛教慈善基金会,或举办佛教希望工程,决不是冒然地说做就做,必须先在内心中加一番慎重考虑,想想这件事做了,是否真有其意义?经过深思熟虑后,认为确有重大意义,于是决定照着所思的去做,因而便有慈善基金会的创办,佛教希望工程的成立。积极推动有益人群及增益社会的善事、善行是如此,当知恶行亦然。
  有情生存在世间,每种行为活动都应特别注意,换言之,任何一个行为活动,都应使之趋向于善的方面,有损自他的罪恶行为,千万不要让其有所活动。因诸行为如果是善的,反回到生命体上来的,必然是有益的,这样不断展转下去,就会有更坚强的善业出现。
  同样理由,有情行动如果是不善的,以此反映到生命体上的,自然也是有损害的。《杂阿含》中佛曾这样说:“依于所播的种子不同,所得的结果也必是不同的。”这是因果的必然,不但凡夫无法改变,就是诸佛亦不可能改变!
  既然宇宙人生皆是因业而感,有情要想得到美满人生,生存于较好的环境中,现在就得本着良好的思想、语言和行动去做。不好的思想、语言和行动应予避免。佛陀以此指示有情,所以被尊为“业导师”,佛教亦称为“业宗”,以显佛教与各宗教有着很大的不同。
  二、业的各种不同分类
  业,是有情本身所创造的,有它所应有的一定规律,决不能想象在业力外,有个业力规律的制定者,这是信受业力说极为重要的一点。假使想象在业力外,有个制定业力规律的大力者,那就不能说业是有情自身所造。
  有情无始来在生死中流转,不论在哪个生命阶段,没有不造下很多或善或恶的业。幸而众生所造下的各种业,没有占领空间的实质,不然,诚如《普贤行愿品》说:“尽虚空界不能容受。”众生所造的业是何等的多,由此可以想见。现在不妨分为几种类别,略为说明:
  (1)善业与恶业
  先述善业,依北传佛教说,十善业是十恶业的反面。十善是:一、不杀生,凡世间具有情识活动的生命,不论是高级或低级的,都不应杀害。因为任何一种生命,都希望继续地生存下去。二、不偷盗,就是别人所拥有的财物,不是对方自动给予,无论是贵重还是普通的,都不应盗取过来,以免影响他人的生活。
  三、不邪淫,即是对合法的夫妇,不应予以侵犯,以免破坏他人的家庭和乐。四、不妄言,就是不说虚假不真实的话,要说如实可信赖的话,以免他人受到欺骗。五、不绮语,即是不说花言巧语、不正当的话,以免引起他人的邪思,而做出不正当的行为。六、不两舌,即是不讲挑拨离间的话,不说是道非,以免破坏他人的友好关系。七、不恶口,就是不以不堪入耳的话谩骂他人,以免他人受到恶口谩骂后,会感到“三百茅刺心”那样难过。八、不贪,即是不属自己所应得的财物,不应将之占为己有,以增长自己的罪恶。九、不嗔,不嗔是说不随便地乱发脾气,以免伤害彼此间的感情。因任何人都不愿看到他人给予难堪的脸色。十、不邪见,或名愚痴,就是不愚昧地观察诸法,以免否定因果律,或否定人生正当的道德律,或否定清净福田的三宝,甚至否定一切,走上错误道路!
  次谈恶业,由身口意造作的恶业,同样具有十种:一、杀生,即是杀害具有情识活动的生命,令其不能继续地生存下去。生命要求生存,可说是种天性,没有哪种活泼的生命,愿受另一生命的宰割。《大智度论》中说:“一切畏刀杖,莫不爱生命,恕已可为喻,勿杀勿行杖。”所以不应杀害任何要求生存的生命。二、偷盗,就是他人所拥有的财物,未经别人的许可,悄悄将之盗取过宋。这是很不道德的罪恶行为,不但佛法认为是重罪,就是国法亦是不容,所以每个国家的法律,对于偷盗的处罚,都有明文规定。而大小乘戒中,亦制有不偷盗戒。三、邪淫,就是不正常的苟合。以世间说,必要的婚嫁而成为夫妇,这是正常而无可厚非的,但若违反做人之道德而去破坏他人的家庭和谐,以及侵犯别的男女而演成各个家庭的悲剧,这是世出世法都不容忍的。
  所以现实社会中的人们,对此当特别注意!四、妄言,即是说虚假不真实的话,蓄意使人受到你的欺骗。特别是学佛之人,如向人说:自己已得禅定,已证得圣果或得大神通,经律对这说为“未得谓得,未证谓证”的大妄语,其罪过是很重的。说此妄语的目的,是在于欺骗他人,希望他人对自己产生好感,从而谋取不应有的恭敬供养。还有所谓假见证,亦足世人所常犯的过失,如某人的财物被偷,明知不是那人偷的,因他与此人有大仇恨,特在治安当局前,说是他偷的,作伪证,其过失同样的严重。总之,凡是有害他或有为己谋利的妄言,都不能随意乱说,说了即有罪。五、绮语,就是专门说些风花水月之事,引得他人想入非非。经常向不正当的方面去想,进而采取行动,做出不道德的行为,这自然是一大罪恶。六、两舌,即是挑拨离间,在甲前说乙的坏话,在乙前道甲的是非,使得原本融洽的双方感情破裂,甚至反目成仇,这种过失是很严重的。七、恶口,就是以不堪入耳的话谩骂他人。八、贪欲,这是对于他人的财物,生起极大的贪婪,总想把他人的财物,贪宋归于自己所有,以供自己无限制地享受,由此造成种种罪过,是相当严重的。九、嗔恚,即是无理取闹的乱发脾气,亦即常人说的大发雷霆,稍为遇到一点不如意的事,就对人生嗔恚,或去打人骂人,这在世间是随时随地都可见到的现象。俗语说:“不如意事常有八九”,要想任何事都能称心如意,那是决不可能的,所以遇到拂逆之事时,应正确对待。十、愚痴,就是错误地看诸事物,迷谬地信诸鬼神,甚至否定因果,否定人生道德价值,怀疑做人应有的德行,不承认世间有具诸功德的三宝,象这样的愚痴迷惑,自会造成重大罪恶。
  作为人的行为活动,是属十善的道德律,抑属十恶的非道德律,必有它的一个准则,不是随便由人,说善是善,说恶是恶。关于这点,依于佛说,可从内心与行事两方面加以裁定,方知何为善,何为恶?现在就从这两方面加以说明:
  未断烦恼的众生,内心的活动是有染有净的,内心如果是杂染的,不是对于财物有所贪取,就是对人采取敌对行动;不是嗔火在内心热烈燃烧,就是对人作无理性谩骂。诸如此类的内心冲动,表现于行为上的,自然是罪恶的。内心如足清净的,即没有妄贪他人财物的心理,亦不随便乱发脾气,见到有贤德的人,总是无限的尊敬,诸如此类的心理活动,表现于行为上的,自是道德的善行。
  (2)黑业与白业   
  黑业与白业,是从原则上予以分类的,实际亦是指善业与恶业,但因它的类别有四,与善恶并不全同。a.黑黑异熟业,这纯粹是指不善业,不但业的本身染污不净,说它是黑由此所招感的果报,亦是纯粹的不善果,令人觉得这果是不适合自己心意的。其因其果,都是染污漆黑一团,所以叫做黑黑异熟业。b.白白异热业,这是指三界的善业,不但业的本身是不染污,就是由它所招感的异熟果,亦是纯粹的快乐果报,令人对这种因果感到称心如意。所以称白白异热业。c.黑白黑白异熟业,这是指欲界众生所起的杂业。业之所以名为杂者,是显示所造的业不定是黑是白。
  有时造的是白的善业,有时是造黑的恶业,为黑白业之所间杂;或者有时所起的意乐是白的,而方便行时反而变成黑的;有时所起的意乐是黑的,而方便行时反而变成白的;所造业始终是杂乱不清的,由此所造黑白间杂的业,将来所感得的异熟果,亦是爱与非爱相互间杂的,所以名为黑白黑白异熟业。d.非黑非白无异熟业,系指加行无间道中所有诸无漏业。无漏业的体性,当是非染污的,所以名为非黑;无漏业不会招感有漏可爱的异熟果,所以名为非白。如上所说,虽有四种业,但主要不外乎黑白二业,所以标名黑业与白业。
  (3)轻业与重业
  十业道中,就所造的十恶业说,其业究竟是轻是重,完全是看因缘决定。以杀生说:杀的人在心里,如起一种猛利的贪、嗔、痴将对方杀了。由于意乐很重,构成杀业亦重;或在杀了以后,或在正杀之时,或未杀之前,杀的人在心里生起一种欢喜心,赞美语,或亲自动手去杀,或教人去杀,象这样加行重,构成杀业亦重。又有的因缺乏智慧,生起颠倒邪见,认为杀生是没有罪恶的,于是便肆无忌惮地大杀特杀,当下就造成极重的罪业。或者因所杀的对象是我们的恩人,如父母、师长、有学、罗汉、独觉、菩萨、如宋,理当予以恭敬供养的,现在不但不予以恭敬供养,反而以恶心将诸恩人杀掉,这种罪恶是极重的;假如违于如上的主因,纵然是同样的杀生,其罪较轻,不如前说杀生罪重!
  以偷盗说,是偷盗他人的财物,但所构成的罪恶,亦有轻重之别,主要看你盗取什么人什么地方的财物加以判断。如劫众多上妙及委信者财物,其罪是极重的。又如劫孤贫及出家人的财物,其罪同样严重;因贫穷孤苦的人,日常生活已感到相当困难,你还忍心予以盗取,岂不是在间接剥夺他们的生命?而出家人的财物是作为修持-的道粮,如被人盗取了,就不能安心地修道,甚至因此失去解脱的机会,这种过失能说不重?再如劫取佛教中的有学圣者、阿罗汉、辟支佛、无学圣者之财物,乃至盗取佛塔中的财物,其过失更重大。
  在这六种中,不论你盗取哪一方面的财物,必然成为极重的罪业,其余盗取则属轻业。
  以口业的四种说:如在佛菩萨面前,或是在贤善人面前,或父母面前说不真实的妄言,当知其罪都是很重的。于离间语中,说离间人与人的关系,使友好的良朋反目,固然有其应得之罪,但最重的是说破和合僧的离间语。
  和合僧团,不但是陶铸圣贤的最佳集团,亦是住持正法的理想道场,现由你挑拨离间,使大好的僧团解体分散,不能再发生如上的两大作用,其罪恶可想而知。于粗恶语中,如对父母及师长,以恶言粗语相向,目无父母师长,其罪很大。于绮语中,如对正人君子,或有德有学者,说些不三不四的话,过失就很大。
  以意业的三种说I肩是贪图他人的财物,但如贪求僧伽及佛塔所有的财物,其罪最重,因这是十方施主所供养的,怎么可以妄贪?嗔是对于他人的嗔恚,本是不好的心理,但如对诚心悔过的人,仍不断地大发雷霆,甚至对他起损害心,其罪亦是很重。于邪见中,否定道德,谤无圣贤,乃至不信三宝,其过固然很大。但以谤无因果,其罪最为深重,因果是世间的事实,不容说是无因无果。如果真的没有因果,世人岂非更无畏惧?社会还有什么秩序?世界怎样安定和平?人类又怎能和合共存?在世做人,无论怎样,不可生起一念无因果的邪见。
  (4)强业与弱业
  强业,就是一种对治力特别强的业,造了这种业,有转总报为别报,转现受为不受的功能作用,所以说为强业。佛在经中曾说:“我圣弟子能以无量广大之业善熏其心,诸所造作有量之业不能牵引,不能留住,亦不能会堕在彼趣。’意思显示:曾依佛陀指示,修过出世无漏业的弟子,不唯过去所造的有漏业,没有牵引他受报的功能,就是含藏在赖耶识中的业种,亦予以彻底的扑灭。这是就无漏善业强而有力的说明。若就有漏的极重恶业说,同样有股强大的力量,使你没有回旋的余地,立即去感极重的苦果。如对上首僧以及父母师长等本应保护恭敬的对象,起杀害心或结束其生命,那一定会立即去感苦果。如提婆达多本是佛弟子,但他不安于位,想做新佛,经常与佛捣乱,并且叛教害佛,结果地面裂开,火从地中冒出,活活地陷身地狱,感受地狱的极大苦报。《集论》卷五说:“谓由因故、事故、自体故、所依故、作意故、意乐故、助伴故、多修习故,与众生共所行故,与此相违是劣力业”。于中,“因”指具大功德为福田说;“事”指所施的财物众多而非常精妙者说;“自体”指戒胜子施,修胜于戒等者说;“所依”指已离欲的人作诸福业者说;“作意”指猛利的净信所俱行的作意者说;“意乐”指希求涅罘解脱所有意乐者说;“助伴”指更广修习余福事业更相摄者说;“多修习”指数数修习或数数寻思者说;“与众生共所行”指自作,教他作,见作随喜者说,还有善为一切善不善业无有差别。因感异熟果报决定了的,所有诸圣道力所不能予以断除的,都可名为强力业。
  又如欲界所系的诸不善业,因为其性是强而有力的,有诸烦恼及随烦恼为它的助伴,所以名为强业,反之名为弱业。
  (5)定业不定业   
  定业不定业,在感果报中,是很重要的,不过这两种业的差别,得从时间与受果两方面分别。在有情所造的各种各样的业中,有些业应感怎样的果报,是已决定而不容改变的,但在何时受报,是现生中,还是来生?并没有决定,这叫做报定而时不定;有些业,受报的时间是决定了的,但感怎样的报?还没有决定,叫时定而报不定;有些业,招感果报以及何时受报,都是决定了的,叫报时俱定。
  这是指报重业说;如弑父、弑田,弑阿罗汉,破和合僧,出佛身血的五无间业,来生决定堕落无间地狱。来生,是指时间决定;地狱,指受报决定。有些业,受报的时间及所感的果报都不决定,叫做时报俱不定,这指轻微业说。
  之所以有定不定业之说,《瑜伽论·本地分》说:“顺定受业者,谓故思已,若作若增长业。
  顺不定受业者谓故思已,作而不增长业。”
  上面虽分别地说明定业不定业,但古德亦说:“一切业都是不决定的,没有什么决定业;因所造的任何一种业,都有予以改善的可能,有决心改善的,即使极重的恶业,也可化重为轻,或者全不定受。”印顺大师曾引《盐喻经》说:“犯了重大恶业的,只要有足够的时间,痛下决心,修身、修戒、修心、修慧,重业是可以轻受或不定受的。这如大量的盐,投入长江大河中,水是不会咸的,反之,虽造较小的罪,却不知道修身、修戒、修心、修慧,还是要招苦报的。这等于小量的盐,放在小杯,水还是咸苦的。这是业不决定的有力教证。大乘法中观业性本空,能转移忏除重罪,也就是修慧的意义。所以,犯了重恶业的,不必灰心,应深切忏悔,修学佛法。”
  (6)引业与满业
  引业与满业,是感总别报的业。引业,是感三界五趣的总报;满其生命总果报的,说名满业。如造杀生的罪业,必感地狱的果报,这是强有力的业力,能感五趣中某一趣的果报体,名为引业;然而同一人类,如你我都是人,无可否认的,就是人与人之间,不论是报身的具缺,寿命的长短,资财的多寡,各各差别不同,招感此不同果报的原因,是由满业所成。
  演培法师在《成佛之道讲记》中说:“人趣的生命果报体,之所以为人是没有二致的,当知这就是引业所感的总报,但无可否认的,就是人在其他方面,还有种种的不同。如六根,有完具的,亦有不完具的;相貌有端严的,有丑陋的;容色有乌黑的,有洁白的;乃至眷属有美满的、有不美满的。诸如此类差别,是由不同满业所感得。引业又名总业,是感总报体的业;满业又名别业,是感别报体的业。要想生而为人,不但要重视总报体的修集,更要重视别报业的修集。否则,纵然生而为人,其他方面亦不得圆满。
  (7)共业不共业
  共业及不共业,是就自他有情共不共同受用分的,《集论卷四·谛品)说:“云何共业?若业令诸器世间种种差别。云何不共业?若业能令有情世间种种差别。”因为业有两种,所以能感的果也有共不共的两类。如细分别共不共业,应该说,共中有共、不共的两种。
  不共中亦有不共、共的差别。这可从器世间的依报及有情世间的正报来说明。共相中的共中共,是指山河大地等。如巍巍的高山,悠悠的河水,不但是人类所共同欣赏的,亦是一切有情所共同受用的,所以说为共中共;共相中的不共,是指的田园房舍以及所著的衣服等。虽说同样是外境,但因各有它的持有者,唯有持有者独自受用,他人不得随便受用的,所以说为共中不共。不共相中的不共中共,是指各个生命体上的扶根尘。虽说人人的扶根尘,各自差别不同,但它的同一意义和作用,都是相同的。因为彼此可以相依受用的,故说为不共中共。不共中的不共,是指各个生命体上的胜义根,亦名净色根。不但骨子里面,彼此有着不共,就是在表面上,亦是不相同的,只可供自己一人独自受用,其他人无论如何是受用不到的,所以说为不共中不共。
  (8)思业思已业
  《阿含达梵行经》中,佛曾说到思业思已业的二业,如该经二十七卷说:“云何知业?谓有二业:思、思已业,是谓知业。”《本事经》一法品中亦说到这二业:“业自性者,或思业或思已业。”所以后代各派学者,没有不承认这二业的。思及思已业,是新译的名词,旧译叫做意业,或称作意所造业。译语虽不同,其义是一样。思是心所法的一种,就是每个人的意志活动,都有一般力量,能推动我们的身体去动作,或以语言去表达所要表达的意思。
  如有说:“思足意态的,从思虑到决定去做,所以它是业的动力。”不但意志活动的是思,就是因施心所的发动,而表现于外的身体活动,语言表白,所谓从思所生的,则名为思已业,或名为思所作业。佛所说的这二业,实包含身语意三业。《俱舍论讲记》说:“谓佛所说的思业,就是通常的意业。从思所作的业,就是通常的身语二业,所以二业开出来就是三业。
  思与意业相应。说名意业,由分别思虑的意业表现于外所有的身体动作是身业,语言诠表是语业。”可三业是从二业开出来的,并没有不同的自体。
  (9)表业无表业
  表业及无表业,是从身语二业而来,而且身语各有表、无表业。表:是表示,《法苑义章》说:“表谓表示,表,自内心,示于他故。”如有情内心究竟有什么念头,没有通过身语表现于外,别人不知你有些什么想法?但若通过身语表现出来,别人立即知道你在想什么。
  以身业说:如你是在虔诚地礼佛,别人从你这一动作表示,就知道你内心和行为都是善的;又如你正在拿刀去杀人,别人从你这一动作,同样知道你的心里和行为都是恶的,这就名为身表业。以语表业说:如你是在称扬赞叹如来,别人从你这一语言表达,自然就知你内,在的心里和行为都是善的,这就名为语表业。
  无表业与表业刚刚相反:所谓无表,就是无可表示于人的业。《俱舍论》说:“无表虽以色业为性,如有表业,而非表示令他了知,故名无表业。”意即显示有情所行所为,虽都已成为过去,但并不是没有了,仍有一股力量存在,而这股潜力又无法表示于外,所以称为无表业。这无表业,在有部学者看来,是很重要的,假使不承认有无表业,那世间的因果律就无法建立,国家的法律亦无从施行。所以于生灭不住的表业之外,特立身语的二无表业’
  (10)受业不受业
  《舍利弗阿毗昙论·业品》中,说有受业不受业的二业。受业,是指其业必然有受果报的;不受业,是指不受果报的业。如该论卷七说:“云何受业?若业有报,是名受业。云何非受业?若业无报,是名非受业。”后又作这样解说:“复次受业,若业有报及无报思,是名受业。复次非受业,若业无报身业,口业,是名非受业。”
  (11)苦等三受业
  三受,即是通常说的苦受、乐受、舍受。若经常造作属于欲界所有的种种不善业,顺此业力所感得的非可爱异熟果报,是不善业名为顺苦受业。假定经常造作有漏的人天善业,顺此业力所感得的欲界乃至色界第三禅天的可爱异熟果报,是有漏善名为顺乐受业。
  假使经常造作色界第四禅天以上,乃至有顶诸地所有的有漏善业,顺此业力所感得的与舍受相应的果报,是有漏善名为顺舍业,因为在这诸地之间苦乐二受皆不具。
  (12)现等三时业
  三时,是指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世。所谓时,是酬因成果之意。造何业因,就感何果报。这是因果的必然,没有可疑的余地。但所造的业,何时会感果?由于因果有迟速,受报时间有不同,所以转立三时业。如所造的业,在今生已成熟,而于现世受果,名顺现受业;于下生成熟,而于次生受果,名顺次生业;有于若干生后成熟,而于若干生后受果,名顺后生业。这三种业,是专就必会感果说的,如再加上顺不定业,就有四种业。
  (13)极重等四业
  有情无始以来所造的善恶业,多得无法计数,但在这众多的业力当中,依于感报的决定来说,哪种业先到俗世受报,有极重等四业的差别。
  a.极重业,这通于德行的善业或不道德的恶业;如所造的重大善业,象救活很多人的生命,或由高尚的心境所修成的禅定。到你的生命快要结束时,所谓“业相现前”,善的业力发生作用,就牵你到天堂去受乐报。假使造了极重恶业,如弑父、弑母等五无间重业,到了生命快结束时,所谓业相现前,恶的重业发生作用,就牵你到地狱去受苦报。如是受报的或善或恶,都名为极重业。
  b.随习业,或名习惯业,是说所造的善恶业,没有怎样的重大,但因不断地造作,形成常有的举动,成为一种习惯性。经过相当的时期,善恶业皆成大力,所以到生命将要结束时,你平时习惯性的业力,到此发生强有力的作用,就会牵你感受来生或乐或苦的果报。
  所以有情在日常生活中,善业的习惯性不妨养成,恶业的习惯性最好予以排除。果能如此,到了临命终时,习惯性的善业,就会使你感受未来快乐的新生命。
  c.忆念业,有说为临终业,是说正在死前的心理活动,如会想自己以前或善或恶的行为。《成佛之道讲记》中说:“有些人在生命历程中,既无太大的善业,亦无重大的恶业,连习惯的业也没有,象这样的,临终时是迷迷糊糊的,不知自己当何去何从?正在这死亡边沿上时,如忽然想到自己曾做过某种有意义的善事,那就被善业带上天堂,若想起自己曾做过不道德的罪恶之事,并认为做得不够彻底,那就会被恶业带进地狱。”所以,到临终时,对他最好的安慰,就是说出他生前做过的好事,使他因这些善感到欢喜,并因此减轻痛苦。临终一着,佛法看得重要,因为上升下沉就凭临终一念。因此,佛弟子应特别注意!
  d.预备业,是论果次序的最后一种业,亦是对一特定众生,尚未作任何解释的业,到了生命将要结束时,没有加上的三业现象,此业亦会决定感受未来的报。
  三、业的潜力究竟在何处
  业的存在,究竟在何处?是在过去,现在,抑或存在于生命之内?或生命之外?对这问题如不加探索,就无法说明业之所以为业。弥兰陀王曾问那光尊者:“尊者,业这东西究竟在何处?”尊者回答说:“众生所造的各式各样的业,既不存在飞逝的无常意识中,亦不存在生命的某一部分,可一旦到了适当的时刻,依于精神与物质两者,就会在本身显现。”
  造诸善恶业的生命体,到了一定的时期,就会灭亡而不继续存在。但由生命体造的诸业,并不随着身体而灭亡消失,在未遇缘感果之前,仍是继续存在的。如经中云:“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印顺大师在《唯识学探源》中,讲到业力存在时亦说:“业虽刹那间过去,而招感后果的力用还是存在。这业力的存在,是身口行为所引起的,是生起后果的功能。业力的存在,就是功能的存在。在这上面,它与种子或熏习,比细烦恼与种习的关系密切,可以说,业力生来就含有种子的意味。
  又印顺大师《唯识学探源》中说:“业存在是微细而潜在的,相续不断的,未来的果报,是由它引起的。不论它名称是不是种子,已一律具种子或熏习的含义。”如果潜在的业力,是因内心的发动,通过身语而表现出来。
  又这身语的动作影响内心而生起的功能,它是以心色为缘而生的东西,是心色浑融的能力,最适当的名称是“业”。因此,业之所以为业,不能单看成是色或心,而是心色缘起所成。
  结论综上所述,可知业力是佛教的一个重要问题,亦是佛教发展中的一个主要问题,然以性空者的观点,却又有独到之处,如印顺大师《中观论颂讲记》中说:“依性空正义说,业是缘起化的,因缘和合时,似有业的现象生起。
  究其实,业是没有实在性的,既不从何处宋,也不从无中生起一实在性。一切诸业本就不生,不生非没有缘生,是说无有它的决定自性,没有自性生,一切诸业也本来不灭,不灭即不失。我们所见到的业相生灭,是因果现象的起灭,不是有一实在性的业在起灭。没有实在的业性生灭,唯是如幻如化的业相,依因缘的和合离散而幻起幻灭。如幻生灭,不可以追求它的自性,也不是实有的常在,是因缘关系的幻在。幻用是不无的,此如幻的业用,在没有感果之前不失,感果以后,如幻的业用灭,而不可说某一实在法消灭,所以说‘灭无所至’。诸业不生,无定性空,虽空无自性,但缘起的业,于百千劫不亡,所以又不断。
  不是实有常住故不断,是无性从缘故不断。
  行业不失灭,可以建立如幻缘起的业果联系。”根本不需要有个实有自性的保护者,所以性空者的这一说法,是最正确而又最有力的说明。
  进一步说,不但保持业种的实有自体性的东西没有,就是业的本身也是没有实体自性的。如果以为业力是实有自性的,那就失去业以造作为意的定义。要知业之所以为业,不论是善是恶,都由造作而成,没有不造作而成为业的。设以业是有实体性,那就不能说它从缘生起,而应不待造作本来就有。
  不待造作本来就存在的,那业就成为常住的,还谈何造作不造作?不造作怎么可以成为业?假使不造作已有业力存在,有情不造作岂不是有罪业?如真不作即有罪业,是则佛法行者,不断地修诸净行,岂不是徒然无益?承认不作而有罪业是如此,不作而有善德自然也是这样。如此一宋,持戒的人,就是犯戒的人,犯戒的人就是持戒的人,作罪作福的差别自然也没有。这岂不是破坏世间一切善恶好坏,还谈何由业感果?因此,本于佛说的正义及性空者的正见,认为因果不断不常,业果相续不失不坏,唯有在性空缘起的幻有上,才能建立起来,否则,要想说明业果,那是很困难的。《中观论·业品》说:“虽空亦不断,虽有而不常;业果报不失,是名佛所说。”唯有这样的正视业果,方不致破坏业果。
  

 



下载DOC文档     微信分享

请常念南无阿弥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脱!

相关资料12条(站内相关文章:其它法师)(五明学佛网相关文章:其它法师)  

 其它法师:破迷开悟,离苦得乐(德行法师) 

 其它法师:破迷开悟,离苦得乐(德行法师) 

 其它法师:一声“南无佛” 皆共成佛道 

 其它法师:九华山晓悟老法师开示录 

 其它法师:去除心中的那根刺(通德法师) 

 其它法师:断除妄念亦能健康长寿 

 其它法师:绍云法师开示录 

 其它法师:禅七讲话(惟因老和尚) 

 其它法师:善导大师的念佛思想(心行法师) 

 其它法师:以传统「智慧道德修养」化解地球危机(从慈法师) 

 其它法师:和谐社会谈觉之教育(释隆迅) 

 其它法师:念佛与修行漫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