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法师开示

佛教故事

幸福人生

在线共修

经咒学习

大宝法王

仁焕法师

净土法门

最近更新

居士文章

佛教仪轨

佛友商讯

电 子 书

净土讲经

大安法师

妙祥法师

印光大师

 

素食护生

佛教问答

世间百态

热点专题

戒杀放生

梦参法师

净界法师

圣严法师

全部资料

佛教知识

法师介绍

佛教寺庙

佛教新闻

戒除邪淫

慈诚罗珠

寂静法师

昌臻法师

热门文章

积德改命

精进念佛

深信因果

消除业障

学佛感应

益西彭措

达真堪布

济群法师


首页 -->居士文章

 王孺童居士:《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序分释义


   日期:2020/12/7 21:58:00     下载DOC文档         微博、微信、支付宝分享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序分释义

佛教传入中国以后,大量的佛教经典被逐步翻译成汉文,并广为传播。中国佛教徒在阐释佛经时,发明了一种独特的分段方式,即把经文分成“序分、正宗分、流通分”三个部分来进行解说,称作“三分科经”。此法始创于东晋道安(312—385或314—385),后沿用至今。

所谓“序分”,是指经中叙述本经产生由来的开头部分。所谓“正宗分”,是指经中阐述本经义理宗旨的正文部分。所谓“流通分”,是指经中讲说本经如何奉持、流通,以及所获功德利益的结尾部分。

序分,又分“通序”与“别序”两种。所谓“通序”,是指各种佛经在“序分”中所共有的内容,包括:信、闻、时、主、处、众等六部分内容。这“六事”说明了释尊讲说此经的时间、地点、听众等信息,如果“六事”具足成就,则表明本经的真实可信,故“通序”又称为“证信序”。所谓“别序”,是指每部佛经在“序分”中所独有的部分内容。由于不同的佛经,是释尊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针对不同的人讲说的,所以每部经的发起产生因缘都不相同,故“别序”又称为“发起序”。

鸠摩罗什所译《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之“序分”部分,即相当于现在“三十二分”通行本之“法会因由分第一”。

一、证信序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既然“六事”具足成就,此“通序”方才“证信”,故下面分别解说。

1、如是——信成就

“如是”,是指本经所记述的内容,为释尊亲口所说,故应信顺受持。

2、我闻——闻成就

“我”,为本经结集者阿难之自称。阿难,为梵文Qnanda音译“阿难陀”之略称,意译为欢喜、无染。出生于迦毗罗卫国(梵Kapilavastu)刹帝利(梵k2atriya)种姓,为释尊之堂弟。其出家后,常随释尊二十余年,对释尊所说之法广诵善记,并能协助释尊说法传教,故被誉为“多闻第一”。阿难天生容貌端严,故履遭女性引诱,终以其坚贞之操行,而使梵行得以保全。阿难于释尊在世时,并未开悟,释尊入灭时,曾一度悲痛迷失。后经摩诃迦叶(梵Mahqkaq1yapa)以五罪呵责,而精进用功,证得阿罗汉果。其于佛经第一次结集时,以其广记多闻,被推选诵出整个“经部”。阿难后在前往吠舍厘国(梵Vai1ql])途中,于殑伽河(梵Gaxgq,即恒河)中游入灭。

“我闻”,指我所结集之内容,是我亲听释尊讲说的。为阿难自证所诵释尊言教真实无误之辞。

3、一时——时成就

“一时”,是指释尊讲说此《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之时。

4、佛——主成就

“佛”为梵文buddha音译“佛陀”之略称,意译为觉者,泛指一切证悟宇宙人生真相,而成就无上正等正觉之圣者。

于本经则指讲说此经之主,即释迦牟尼佛。

5、在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处成就

“在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佛在此处,讲说此《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1)舍卫国

“舍卫国”为印度古王国名。舍卫,为梵文!rqvast]之音译,意译为闻物。因其国物产丰富,多出名人、胜物,故名“闻物国”。“舍卫”本为古印度北憍萨罗国(梵Uttara?-Ko1alq)之都城名,但为了区别于南憍萨罗国(梵Dak2izq-Ko1alq),故以都城名代称国名。

释尊在世时,舍卫国国王为波斯匿王。释尊前后于此国生活近二十五年,比起其它诸国为最长。

(2)只树给孤独园

“只树给孤独园”位于北憍萨罗国都城舍卫城之南,即今尼泊尔南境。

“只树”,是指只陀太子所拥有之树林。只陀太子,为舍卫国波斯匿王(梵 Prasenajit)之皇太子。只陀,为梵文Jeta之音译,意译为胜。因太子诞生之日,波斯匿王恰与邻国作战得胜,故取此名。

“给孤独”,为梵文Anqthapindika之意译,为须达多长者之号。须达多,为梵文Sudatta之音译,意译为善施。其为波斯匿王之主藏吏,北憍萨罗国都城舍卫城之长者。须达多长者虽为贵族富豪,但心性仁慈,乐善好施,经常救济孤苦,故人称“给孤独”长者。

须达多共有七子二女,他在为第七个儿子操办婚事时,曾前往摩揭陀国(梵Magadha)王舍城(梵Rajag3ha)。其间,须达多亲至竹林精舍(梵Vezuvana_vihqra)拜谒释尊,释尊为其说法授戒。后来,须达多邀请释尊前往舍卫城说法,释尊听许,便派弟子舍利弗随同须达多一道回国,筹建精舍,以便接待释尊的到来。

须达多考察选址,发现舍卫城南只陀太子之逝多林(梵Jetavana),环境清幽,适合修建精舍,于是便与之商谈购园事宜。只陀太子言称,只要能将黄金布满园中之地,就出售此园。须达多于是就用大象驮金布园。只陀太子见状,感其至诚,便将园中所有树木奉献供佛。

须达多后于此地,修建了具有十六大院、六十小坊之规模宏大之精舍。又因只陀太子献林,故此精舍取名为“只树给孤独园”,即只园精舍(梵Jetavanqnqthapizfadasyqrqma)。

6、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众成就

“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这是记述当时与释尊同“在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的,还有一千二百五十位大比丘。

(1)大比丘

“比丘”,为梵文bhik2u之音译,意译为乞士。指年满二十岁,出家进入僧团,且受过具足戒之成年男子。

[1]比丘六义

就“比丘”之具体内涵,当有六义,而“乞士”为最基本之含义。

①乞士:乞,指乞求。士,为男子之美称。因比丘以托钵乞食,而清净自活,故称乞士。又比丘乞食以资色身,乞法以资慧命,故称乞士。若仅乞食以自活,则与乞丐无异,故不能称“士”,亦不为真正之比丘。

②出家:指比丘为出离俗世之家,进入僧团修行之人。

③持戒:指比丘为出家而受持清净具戒之人。

④破恶:指比丘因持戒修定,而证有明辨是否善恶,破除邪见烦恼之智慧。

⑤怖魔:指比丘不光自己出家修道,脱离恶见烦恼,又能教化他人,一同出离魔界。魔界众生日益减少,致使魔王心中产生极大恐怖。

⑥除馑:指比丘因出家持戒修道,种下福田,故能获得世间供养的果报,以除饥馑困乏之苦。

以上六义中,尤以“乞士”、“破恶”、“怖魔”三义为重。

[2]比丘之种类

①二种比丘

就是将比丘分成“多闻比丘”与“寡浅比丘”二种。

所谓“多闻比丘”,是指善于背诵经典,博览多闻,但不注重修行的比丘。

所谓“寡浅比丘”,是指不通达于经论教义,但却致力于专心修行的比丘。

②四种比丘

就是将比丘分成“名字比丘”、“自称比丘”、“为乞比丘”、“破惑比丘”四种。

所谓“名字比丘”,是指那些有名无实的比丘。如“未受具戒”或“不守净戒”之比丘。

所谓“自称比丘”,是指那些不是比丘,而自称自己为比丘的人。

所谓“为乞比丘”,是指那些打着比丘旗号,向别人乞讨为生的人。如婆罗门在乞食时,也称自己为比丘。

所谓“破惑比丘”,是指那些能够破除烦恼、断除结缚的比丘。

[3]大比丘

所谓“大比丘”,是指那些德高年长的比丘。本经这一千二百五十位大比丘,都是证得阿罗汉果的,这在下面会有解说。

比丘为出家修道之初始,阿罗汉为最终所证之果位,故前面所讲“比丘”最为重要之“乞士、破恶、怖魔”三义,与阿罗汉之“杀贼、应供、无生”三义,便构成了“因果六义”。

(2)众

“众”,梵文sa/gha之意译,音译为僧伽,简作僧。所以“大比丘众”,在有的经典中,又作“大比丘僧”。“众”(或“僧”),为“和合”之义。三人以上,称之为“众”。

[1]和

“和”有“理和”与“事和”之分。

所谓“理和”,指大家共同遵从释尊教诲或佛教教义,以修行解脱涅槃为最终目标。

所谓“事和”,指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在六个方面要和敬共生,即“六和敬”。

①身和敬,指同礼拜等之身业和敬,以达到身和同住。

②口和敬,指同赞咏等之口业和敬,以达到口和无诤。

③意和敬,指同信心等之意业和敬,以达到意和同悦。

④戒和敬,指同戒法之和敬,以达到戒和同修。

⑤见和敬,指同圣智之见解和敬,以达到见和同解。

⑥利和敬,指同衣食等之利益和敬,以达到利和同均。

[2] 入众五法

“众”既然为“和合”之义,说明比丘是要进入僧团过集体生活的。那么,比丘在进入大众中时,要遵守五种规法。

①修慈愍物:指比丘入于大众之中,应当修习慈心,怜愍于物,严净律仪,整束身心,精勤学道。

②谦下自卑:指比丘入于大众之中,应当保持态度谦和,永绝憍慢,感觉自己十分卑下,犹如抹布一样。

③善知坐处:指比丘入于大众之中,应当根据不同的时间或环境,来注意检点自己的行为举止。比如看到德高年长的比丘,自己就应起立,而不能安坐;如果看到年资较轻的比丘,自己就应安坐,而不能起立。

④说于法语:指比丘入于大众之中,不适宜论说世俗杂事,应当自己演说佛陀教法,或礼请他人说法。

⑤见过默然:指比丘入于大众之中,如果发现有过失或不合理的事情发生,应当安忍沉默,不要立即当众指出,以免导致其它一些影响僧团正常秩序的负面事件发生。

(3)千二百五十人俱

“千二百五十人”,是指耶舍长者子朋党五十人、优楼频螺迦叶师徒五百人、那提迦叶师徒二百五十人、伽耶迦叶师徒二百五十人、舍利弗师徒一百人、目犍连师徒一百人,共一千二百五十人。“俱”,在此是“陪同、偕同”的意思。

此“千二百五十人”,先都事奉外道,但均修无所证,后蒙释尊开导,皆证阿罗汉果。为报释尊度化之恩,便长期追随释尊,不离左右,故被称为“常随众”。因此,佛经开头列众,大都称“千二百五十人俱”。

[1]耶舍长者及朋党五十人

耶舍,为梵文Ya1a之音译,意译为名闻、善称。其为古印度波罗奈国(梵Varazas],即今印度瓦拉那西Varanasi)大富长者俱梨迦(梵Kulika,意译为善觉)之子。因醉酒醒来之后,见自己所爱之舞女,与乐师调情,遂离家出走。于鹿野苑拜谒释尊,释尊为其说法。耶舍心开意解,于是与朋党共五十人,一同出家。

后其父母寻找耶舍至释尊处,释尊为其说法,亦皈依三宝,成为佛教历史上最早的“优婆塞”和“优婆夷”。

耶舍出家,仅次于五比丘,故成为释尊成道后的第六位弟子,后证得阿罗汉果。

[2]三迦叶兄弟及弟子一千人

迦叶,为梵文Kq1yapa之音译,意译为光波,为印度古姓氏之一。因其身中能够涌出光炎,故得此名。

三迦叶兄弟,指优楼频螺迦叶、那提迦叶、伽耶迦叶兄弟三人。此三人前世,在过去毗婆尸佛时,就共同建立塔庙,以此因缘,今生感为兄弟。此三人各自以其所住之地,来作为自己之名。

优楼频螺迦叶(梵Uruvilvq_kq1yapa),出生于此优楼频螺聚落(梵Uruvilvagrqma)。优楼频螺,为梵文Uruvilvq之音译,意译为木瓜林。此林位于古印度摩揭陀国伽耶城(梵名Gayq)南尼连禅河(梵 Naira`janq)附近,故生活在林子周边之聚落,亦以此为名。释尊成道前,曾于此地苦行六年。

那提迦叶(梵Nad]_kq1yapa),为优楼频螺迦叶之弟、伽耶迦叶之兄。那提,为梵文Nad]之音译,意译为河。因其住在尼连禅河下游,故以此为名。

伽耶迦叶(梵Gayq_kq1yapa),为优楼频螺迦叶之弟。伽耶,为梵文Gayq之音译,意译为城。因其住在伽耶城附近,故以此为名。

此兄弟三人,均为事火外道。又因其头上所结之发髻,犹如螺形,故又称螺发梵志。兄优楼频螺迦叶为摩揭陀国国王频婆娑罗(梵Bimbisqra)的老师,有五百弟子。释尊成道之后,来到伽耶城外之伽耶山上。此山有一火龙,经常外出为害。释尊夜宿火龙窟,示现神通,将火龙收于钵中。次日,优楼频螺迦叶及五百弟子见火龙已被释尊降伏,便屏弃外道,皈依释尊。

优楼频螺迦叶及五百弟子成为释尊之弟子后,将原来事火之祭器全部扔进尼连禅河。那提迦叶、伽耶迦叶于河中发现其兄长之用具,以为兄长有难,便各自带领二百五十位弟子上山,遂一同皈依释尊,后证得阿罗汉果。

由于三迦叶兄弟本身在摩揭陀国就是很有威名的长老,他们及其一千名弟子全都皈依了释尊,从而也给释尊带来了极高的声望。

(3)舍利弗及弟子一百人

舍利弗,为梵文!qriputra之音译,意译为鹙鹭子、鸲鹆子。其母为摩揭陀国王舍城婆罗门论师摩陀罗(梵Madara)之女,因出生时眼睛酷似舍利鸟,故取名为舍利。所以,舍利弗就是“舍利之子”的意思。在有些经典中,舍利弗又梵汉双举被译作“舍利子”。其又名优波底沙(梵 Upati2ya),意译为大光。底沙,为梵文Ti2ya之音译,原为星宿名,意译为光明,为舍利弗之父名。故优波底沙乃舍利弗从父所得之名。

舍利弗出生在王舍城外那罗陀村(梵Nqlada),自幼相貌端严,有七弟一妹。年纪稍长,就学习各种技艺,及四吠陀(梵catur-veda)理论。十六岁,就能够在辩论中取胜,使同族子弟无不叹服。他与邻村的目犍连,自幼就是好友。有一次,他们共同结伴前往王舍城外的只离渠呵山,参加大祭,看到与会人等纷乱嘈杂,心中顿感人世无常。于是二人就一同拜在当时印度六师外道之一的删阇夜毗罗胝子(梵Sa`jaya_vairaw])门下,剃除须发,出家学道。舍利弗于七天七夜之间,就全部通晓了删阇夜毗罗胝子的学说意旨,但心中还是未能获得彻底之清净解脱。

当时,释尊刚刚成道不久,住在王舍城的竹林精舍。有一天,释尊的弟子马胜比丘(梵A1vajit),托钵入王舍城乞食,正好被舍利弗遇见。舍利弗见马胜比丘,行止有度,威仪端正,心生敬仰,于是就上前问道:“您的老师是谁?您所学习的道法是什么?”马胜比丘回答说:“我的老师是佛陀,我所学习的是因缘法。”并口说一偈:“一切诸法本,因缘生无主,若能解此者,则得真实道。”舍利弗听到这一偈颂后,顿时悟到诸法无我之理,获得了法眼清净。随后,舍利弗立即将自己的这一巧遇,告知目犍连。二人率领各自的一百名弟子,一同前往竹林精舍,皈依释尊,后证得阿罗汉果。

舍利弗成为释尊弟子后,颇受释尊信任,经常随侍释尊左右,有时还代释尊说法、与外道辩论,被释尊誉为“智慧第一”。舍利弗先于释尊入灭,去世七日后荼毗,其遗骨与生前所用衣钵,一同藏于只园,须达多长者为之建塔。

(4)目犍连及弟子一百人

目犍连,为梵文Maudgalyqyana之音译,意译为采菽氏、菜伏根。其出生于古印度摩揭陀国王舍城外拘律陀村(梵Kolita),自幼与邻村之舍利弗交好。二人一同拜在删阇夜毗罗胝子门下,出家学道,皆有所成,各收一百名弟子。后二人相互约定,谁先得道解脱,必要及时相告,以便互促互进。舍利弗得遇马胜比丘,证悟诸法无我之理后,告知目犍连。于是二人各率一百名弟子,前往竹林精舍,皈依释尊,后证得阿罗汉果。

目犍连成为释尊弟子后,亦为释尊弘法教化之得力助手,被释尊誉为“神通第一”。他与舍利弗被称为释尊弟子中之“双贤”。目犍连亦先于释尊入灭,其晚年在王舍城乞食时,被执杖梵志以瓦石围殴。阿阇世王(梵Ajqta1atru,摩揭陀国国王频婆娑罗之子)得知此事后,下令捕杀执杖梵志。目犍连于重伤弥留之际,自知遭此横祸,乃业障现前,便阻止了阿阇世王。目犍连去世后,释尊曾于竹林精舍门边建塔凭吊,其荼毗后之遗骨,葬于出生地拘律陀村。

二、发起序

尔时,世尊食时,着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

1、尔时

“尔时”,彼时也。即释尊宣说《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那天的某个时候。按后“入舍卫大城乞食”的经文看,当为临近中午之时。

2、世尊

“世尊”,为佛陀十个通号之一。由于佛陀德慧圆满,故“世尊”具有两方面含义:其一,指佛陀为世界之中最尊贵者;其二,指佛陀为世间众生所尊重。

“世尊”之称,在古印度是对有德、有名声之人的尊称。后为佛教所接受,成为佛陀专有之尊称。

3、食时

“食时”,指正食之时。这是佛教律制所规定之进食时间,即从日出到正午之前允许接受斋食。那么,从正午之后到次日日出之前的这段时间,就称为“非食时”。古代以日晷计时,如果晷针的投影超过正午刻度,哪怕只有一根头发丝那么细微,都不能再进食了。

之所以强调“日出到正午之前”为食时,是因为这段时间天光大亮,正是世人耕作忙碌之时,若于此时乞食,不会打扰世人。正午之后,逐渐日落,世人慢慢归于休息,若于此时乞食,便会打扰世人。

另外,一日之内分为“四时”,即:旦、午、暮、夜。“旦时”为诸天食时,“暮时”为畜生食时,“夜时”为鬼神食时,惟有“午时”为诸佛食时。佛教徒为了远离六道,故效法三世诸佛,以“午时”为食时。

持守“不非时食”,可以获得五种福报:(1)少淫,(2)少卧,(3)得一心,(4)无有下风(放屁),(5)身安隐亦不作病。

4、着衣

“衣”,指法衣,即佛陀及弟子所穿着之符合法度之衣。因制作法衣之布料,均用“坏色”漂染,故法衣又称作“袈裟(梵ka2qya)”。

根据佛制规定,比丘所穿着之“法衣”有三种,故又称为“三衣”。

(1)僧伽梨,为梵文sa/ghqti之音义,意译为大衣。为比丘上街托钵或奉召进入王宫时所穿之正装衣。此衣由九至二十五条布片缝缀而成,故又称“九条衣”。

(2)郁多罗僧,为梵文uttarqsaxga之音义,意译为上衣。为比丘礼拜、听讲、布萨时所穿之入众衣。此衣由七条布片缝缀而成,故又称“七条衣”。

(3)安陀会,为梵文antarvqs之音译,意译为内衣。为比丘日常生活及就寝时所穿之贴身衣。此衣由五条布片缝缀而成,故又称“五条衣”。

比丘尼由于受性别限制,准许在此三衣之外,穿着覆盖肩部及腰部之僧只支(梵sa/kak2ikq,覆肩衣)和厥修罗(梵kus[la,下裙)二衣,合称为“比丘尼五衣”。

从经中的记述可知,释尊即将要去舍卫大城乞食,故此时释尊所“着”之“衣”当为僧伽梨大衣。

5、持钵

“钵”为梵文pqtra音译钵多罗之略称,又称作钵盂。为比丘常持之食器。

(1)钵之形制

根据佛教律制规定,出家僧众所用之钵,在制作上有个三方面的特殊要求:

[1]材质

佛教出家僧众只允许用“泥土”或“铁”两种材质制成的钵。若使用其它材质制成的钵,为犯戒。所以,通过观察使用钵的材质,也是区分佛教徒与外道的一个标准。

[2]颜色

佛教出家僧众所用之钵,只允许熏染成“黑、赤、灰”三种颜色。

[3]容量

佛教出家僧众所用钵的容量,有大、中、小(或作上、中、下)三个型号,可根据个人食量来选择使用。

大钵,又称上钵(巴ukkawwha_patta),可装饭三钵他及其它羹食一钵他半(一说可装饭三斗)。钵他(巴Pattha),为容量单位。一钵他相当于三十两,三钵他即二升,一钵他半即一升。

小钵,又称下钵(巴omaka-patta),可装饭一钵他及其它羹食半钵他(一说可装饭一斗半)。

中钵(巴majjhima-patta),其容量即为大钵与小钵容量之折中。

钵在形制上,除了上述“体、色、量”三方面要求外,其外观呈现小口、平底、扁圆之盂形。之所以要将钵制成这种形状,是因为装在其中的饭羹不易外溢,且便于保温。

(2)钵之修补

根据佛教律制规定,出家僧众不能一人存蓄很多个钵,在进食完毕后,要及时将钵清洗干净。对于钵的日常养护,要如同对待自己双眼一样。

但钵毕竟为日用之器,难免会因种种事故而损坏。对于破损之钵的处理,要视其损坏程度而定。根据佛教律制规定,钵的破损程度如果超过五缀(缀为长度单位,一缀相当于六公分),则可以申请更换新钵;如果在五缀之内,则要进行修补,修补之后的钵就称为“五缀钵”。对于“五缀”具体所指,历来说法不一,大致有三:其一,指有五处缺损;其二,缀为长度单位,一缀相当于二寸,五缀即指破损度在一尺以内;其三,指五种修补钵之方法,此单就铁钵而言。

既然钵之材质有“土”和“铁”两种,那么对其破损之修补方法,也就有所不同。修补破损之土钵,只能用土末和油,对破损处进行填充,然后再用火烧补。修补破损之铁钵,有五种方法:

①如果钵身出现小的孔洞,可以用细钉填塞;

②如果钵身出现孔洞或裂缝,可锲入小铁片,令其牢固;

③如果钵身出现孔洞或裂缝,可将破损处四边铰开,然后相互叠夹在一起;

④如果钵身出现孔洞,可以用铁片将其覆盖,并用钉子固定;

⑤如果钵身出现孔洞或裂缝,可用碎铁屑或细石末进行填充。

根据佛教律制规定,有五种熔湿材料是不能够用来缀钵的,它们是:黑糖、黄蜡、铅、锡、紫矿。

(3)配套用具

出于保护和实用的目的,在钵的日常具体使用过程中,还辅助配有其它用具。

[1]钵支

所谓“钵支”,是指专门用于放置钵的支架。

钵虽然是平底,但由于腹大口小,大体呈现圆形,所以将钵放在地上,很容易倾倒。为了避免倾倒,也便于手持,故制作一个支架来固定。

制作“钵支”的材料,可以为铜、铁、牙、角、瓦、石、木等。在没有“钵支”的情况下,也可以将草结成一个垫子,放在钵的下面。

[2]鐼子

所谓“鐼子”,是指放置在钵里的一种小的容器。

鐼子的形状如钵,也有大、中、小三种。小鐼、中鐼、大鐼,依次相套,然后一同放置在钵中。

根据佛教律制规定,比丘在乞食时,不能将不同的饮食混放在一起,如果只有一个钵,也应用树叶、树皮等物相隔。那么鐼子的功用,就是为了分装不同的饮食。

[3]钵囊

所谓“钵囊”,是指装钵的袋子,可挂在肩上。

钵为比丘日常随身携带之物,外出乞食,用手持钵,十分不便,经常因行路不慎跌倒,而将钵打破。释尊便教比丘用衣服裙角将钵裹住,但还是不能完全避免钵被摔坏。于是释尊准许制作“钵囊”,来放置保护钵。

(4)佛钵

以上是对在佛制规定下,钵的基本形制的一个介绍。就经中所言“持钵”,指的是释尊所持之钵,即“佛钵”。

释尊在菩提树下证悟成道后,七天没有进食。当时有两位名叫提谓(梵Trap2a)、波利(梵Bhallika)的商主,前来向释尊供养用蜂蜜调制的面酪,释尊以神通知见过去诸佛皆以钵来接受供养。当时四大天王感应释尊心中所念,分别去到頞那山(梵Anna,意译为饭)上,于青石中自然化出一钵,然后取来供养释尊。释尊本有一钵就足矣,但为了能够同时接受四大天王的供养,不至厚此薄彼,释尊便将四大天王所供养的四个石钵,相互叠落在左手上,用右手从上按下,以神通之力将四个石钵合为一钵。

佛钵之容量大致为二至三斗,色呈黑青。由于佛钵为四钵压制而成,故在钵身有四道清晰之环迹。释尊在度化三迦叶兄弟时,就曾用此钵降伏火龙。由于石钵为释尊所专用,故其后世弟子不许用石制之钵。

释尊灭度之后,佛钵存于古印度毗舍离国(梵Vai1ql]),受到世人之供养。公元一世纪至二世纪,佛钵从毗舍离国转移到犍陀罗国(梵Gandhqra)之都城弗楼沙(梵 Puru2apura,今巴基斯坦白沙瓦Peshqwar)。曾有月氏国(梵Ku2ana)国王率兵攻破弗楼沙,想将佛钵带回本国供养,于是就严饰大象,准备用来驮运佛钵。可当把佛钵安置在大象背上时,大象顿时就伏地不起、不能前行。月氏国国王见状,知道自己与佛钵无缘,便就地修建塔庙供养佛钵。公元五世纪,罽宾国(梵Ka1m]ra)寐吱曷罗俱逻王(梵Mihirakula)侵入犍陀罗国,佛钵被击碎,后传入波罗钵多国供养。

据说破碎的佛钵,由佛神力,得以完好如初。后辗转月氏、于阗、龟兹、师子诸国,传入中国,后又还归中天竺。后佛钵升至兜率陀天,弥勒菩萨于内院供养七日后,佛钵又被龙王请至龙宫供养。于未来弥勒菩萨下生之际,佛钵又一分为四,安置于頞那山上。待弥勒菩萨证悟成道之时,四大天王又将四钵取来供养弥勒。如此循环往复,阎浮提洲贤劫千佛同用此之一钵。

6、入舍卫大城

“舍卫”,为梵文!rqvast]之音译,意译为闻物。其为北憍萨罗国都城之名。因该城物产丰富,又名人辈出,故称闻物。该城为释尊在世时,古印度六大都城之一,故称“大城”。着名的只园精舍即在舍卫城之南。

释尊于此前后居止近二十五年,为其一生行化所住时间最长之地,也是演说教法最多之地,故在诸多经典之中多存此名。

7、乞食

“乞食”,为梵文paizfapqtika之意译,为十二头陀行之一,指比丘为了资养色身,而向他人乞食。由于三乘圣人全都乞食,故比丘当效仿圣人,亦皆乞食。

经中所云为“入舍卫大城乞食”,即入城乞食。那么,比丘在入城乞食时,除了前面讲过的要着僧伽梨大衣外,在进城之后要于道侧而行,左手持钵,次第乞食。一天之内,不论能否乞到饮食,只限行乞七户人家,不能贪多。释尊就曾进入婆罗门聚落中行乞,未得任何饮食,空钵而还。

(1)比丘乞食

比丘作为佛教“三宝”之一“僧宝”的主体,对其在乞食上的诸多界定,可以基本反映出佛教乞食制度的概况。

[1]二利

所谓“二利”,是指比丘因自利、利他,而常行乞食。

①自利

乞食可以破除人之憍慢之心,并使之杜绝俗务,返躬自省,从而精进修道。

②利他

乞食必须依赖世人的施舍,这就为世人提供了积德行善的机会,从而为世人培养了福田。

[2]四分

所谓“四分”,是指按照佛教律制规定,比丘须将每日所乞之食分作四份,分别施与不同之对象。

①奉同梵行

将其中一分,奉与自己一同净修梵行的人。

因为在比丘外出乞食时,必然会有比丘留守看护精舍,或是因年老有病,而不能外出乞食。所以,比丘外出乞食回来后,应当分出一分食物奉给这些比丘,不会使他们因饮食缺乏而不能安心修道。

②与穷乞人

将其中一分,施与穷苦乞讨之人。

比丘在乞得食物后,如果遇到穷苦乞讨之人,应当生起怜悯之心,观想对方之饥苦如同己苦,而分出一分食物施与这些穷苦之人,让他们能够充饥果腹,并进一步劝导他们修善积福。

③与诸鬼神

将其中一分,施与一切鬼神。

比丘在乞食回来后,应当分出一分食物,用净器盛装储存起来,等到日晡申时,燃香讽咒,对食物进行加持,然后普施一切鬼神,令其腹中饱满,并祈愿诸鬼神等出离苦趣,皆得解脱。

④与己自食

将其中一分,留与自己自食。

比丘所乞得之饮食,只留一分,不计多少,供己自食。饮食饱满之后,就要安心行道,不能白白接受世人之供养。

[3]五处

所谓“五处”,是指有五种处所,比丘是不能够前往乞食的。

①唱令家

唱令家,是指那些从事歌舞表演的人家。由于这些人的工作性质,是以歌舞等手段,通过刺激观众的感官,激发观众的欲望,进而达到取悦娱乐大众的目的。所以,这种扰乱禅定的环境,比丘是不能前往乞食的。

②淫女家

淫女家,是指那些从事色情服务,或是本身行为放荡的女子之家。由于这些女人不管出于何种目的,本身不守妇道,举止轻浮,声名狼籍,且以肉体淫欲为本。所以,这种障碍道行的环境,比丘是不能前往乞食的。

③酤酒家

酤酒家,是指那些从事贩酒行业的人家。由于饮酒容易乱性,乱性之后,就容易在言行上,肆无忌惮,放逸无度,犯下很多过失。所以,这种使人迷失的环境,比丘是不能前往乞食的。

④王宫

王宫,是皇室及高官居住、往来之所,是禁卫最为森严的地方,不能随意进出滋扰。所以,这种王宫禁地,比丘是不能前往乞食的。

⑤旃陀罗

旃陀罗,为梵语cazfqla之音译,意译为执恶人、主杀人等。

旃陀罗为印度四种姓之外,最为低下的贱民阶级。由于旃陀罗为印度第四种姓之男性首陀罗(梵1[dra),与第一种姓之女性婆罗门(梵brqhmaza)所生之混血,所以旃陀罗血统杂乱,只能从事屠宰、狱卒、刽子手等卑贱行业。旃陀罗不能与其他四个种姓的人们,共住在城镇、村庄,只能自行聚居在郊外。旃陀罗进入城镇,必须手执竹杖,并摇铃以示身份,否则就要被抓起来治罪。

旃陀罗生来就是极为卑贱的种族,在印度至今仍被人所轻视。《法华经》就将“亲近旃陀罗”的行为,判属为“恶律仪”。所以,这种旃陀罗的贱民环境,比丘是不能前往乞食的。

[4]十利

所谓“十利”,是指比丘常行乞食,可获十种利益。

①以乞食的方式,能够保证自养活命,但不能养活他人。

②如果有众生施舍食物,应当令其安住三宝,然后再进食。

③如果有众生施舍食物,应当生起慈悲心,通过自己的精进修行,令众生善住布施,然后再进食。

④以乞食自活,是随顺佛陀的教行。

⑤以乞食自活,易于满足,便于自养。

⑥以乞食自活,可以破除人的憍慢之心。

⑦以乞食自活,可以招感佛陀三十二相中无见顶相之善根。

⑧如果有人看到我乞食,可以促使其他修行善法的人,也一同效仿我乞食。

⑨以乞食自活,不会与男女老少等各类众生发生过多接触,产生各种各样的因缘关系。

⑩次第乞食,可以生起对众生的平等之心。

(2)菩萨乞食

菩萨作为大乘佛教兴起后的主体代表,其在乞食上又有着自己的行持。

[1]十利

所谓“十利”,是指菩萨常行乞食,可获十种利益。

①以乞食自活,可以摧伏我慢。

②以乞食自活,不必求于亲属友爱。

③乞食只为自活,不为名闻利养。

④以乞食自活,可使自己常住圣种,

⑤以乞食自活,不用说那些谄媚、欺诳的话,也不用故意显现出那种引人注意的奇异之相,更不用使自己言情激切。

⑥以乞食自活,可使自己常怀谦卑,不产生我慢高举之心,

⑦以乞食自活,不会损害他人利益。

⑧以乞食自活,可以断除贪爱和瞋恚。

⑨如果进入别人家中乞食,可以不用为了换取饮食,而向对方进行法布施。

⑩安住乞食等头陀行法,进而对众生有所说法,这样更具威信力,使人易于信受。

[2]十为

所谓“十为”,是指菩萨为了成就十种法,而常行乞食。

①为摄有情

菩萨见到一切有情众生,承受各种苦恼,虽然能够成就一点微少的善根,但终究不能使之维持长久。菩萨了摄受、饶益有情众生,而常行乞食。

②为次第

菩萨进入城邑或聚落乞食,是六根清净寂然,身心安住于正念之中,具足威仪,不论贫穷之家,还是富贵之家,皆都次第乞食,唯除诸外道处与恶种之家。

③为不疲厌

菩萨在次第乞食时,不会因厌烦而离去,也不会感觉疲倦,对一切有情众生不会产生爱憎分别。

④为知足

菩萨常行乞食,无有疲厌,故其对各种物质生活皆能知足。

⑤为分布

菩萨乞得食后,不计食物好坏,悉皆受取,返回住处。先于佛像或舍利塔前,供养赞叹;然后将乞得食物,分作四分,三分施他,一分自食。

⑥为不耽嗜

菩萨虽然每日饮食,但对进食本身无贪、无染、亦无爱着。

⑦为知量

菩萨进食,只为活命,维持身体基本生理需要。食量不能过少,否则容易导致羸弱生病,影响修持;反之,食量也不能过多,否则容易导致昏沉嗜睡,亦会影响修持。

⑧为善品现前

菩萨如法乞食、进食,能够使善品现前增长。

⑨为善根圆满

菩萨常行乞食及一切善法,精勤无懈,故可获得圆满的菩提资粮。

⑩为离我执

菩萨常行乞食及一切善法,遂能成熟三十七种菩提分法,远离我执,进而可以割舍自身之肉,施与有情众生。

(3)佛陀乞食

经中所云“乞食”,乃指释尊亲自外出乞食。那么,佛陀作为佛教大、小二乘共同尊奉的导师教主,其在乞食上又有哪些独特之处呢?

[1]三意

所谓“三意”,是指佛陀在乞食时,当有三种作意。

①不贪珍味,美恶均等

指佛陀进入聚落乞食,对食物质量的好坏不作分别,不计较食物数量的多少,随人所施,均等受之。

②为破我慢,贵贱同游

指佛陀乞食,为破贡高我慢,对于富贵、贫贱之家,不作分别,无有取舍,平等行乞。

③慈悲平等,大作利益

指佛陀本来无有饥渴、匮乏之苦,但为教化众生,慈悲示现平等乞食,大作利益。

[2]十因缘

所谓“十因缘”,是指佛陀因十种因缘,而进入聚落乞食。

①为了向世人彰显佛陀之功德。

②为了接引教化一部分世人,也令其以乞食自活。

③由于有很多的外道,也以乞食自活。佛陀为了使外道舍邪归正,也以同样外出乞食的行为,来教化摄受外道。

④为了给未来世的众生,树立典范,使其能够归入正道,最终证悟解脱。

⑤为了接引摄受那些,对教法已经具有一些比较粗浅、弊陋信解的外道。

⑥为了教化那些因道听途说而对佛法进行毁谤的人,佛陀亲自示现殊妙色身,寂静威仪,让其见后大为惊叹,对自己之前的恶行深为忏悔,自然生起归依佛陀之心。

⑦为了让居住在聚落中的众生,通过向佛陀布施饮食这样一个简单的行为,而获得极大的福报。

⑧为了教化那些,因畏佛法修行过于艰难,而心生懈怠、放逸的人,让他们看到通过简单地向佛陀布施饮食的行为,就能获得如此大的福报,更何况依佛陀教诲而精进修行呢?使其对自己之前的怯懦行为,而生起深深的羞耻惭愧之心。

⑨为了使那些身有残疾、心智狂乱的众生,以及遭受种种灾害的众生,能够心情平静,苦难止息。

⑩为了让无量无边、广大威德的天(梵deva)、龙(梵 nqga)、夜叉(梵yak2a)、阿修罗(梵asura)、乾闼婆(梵gandharva)、迦楼罗(梵garufa)、紧那罗(梵ki/nara)、摩睺罗伽(梵mahoraga)等八部鬼神,跟随佛陀一同进入所乞之家,使八部鬼神能够护持这些施食之家,不再对其进行恼害。

8、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

“乞已”,是乞食结束的意思。当然,这个结束不是以是否乞到饮食,或是乞得饮食多少为标准的,而是指行乞已至七家,不能再继续行乞了。

在前面“乞食”一节中,已经介绍过“乞食”为十二头陀行之一。但在十二头陀行中,有两种头陀行是与“乞食”有关的,即“常行乞食”与“次第乞食”。所谓“常行乞食”,是指比丘一生远离各种贪求,不接受他人之饮食邀请,常行乞食;对于行乞所得饮食的好坏,不会生起分别之念,也不会因此生起嫌恨之心。所谓“次第乞食”,是指比丘在乞食时,不会因家境之差异而有所选择,应当不论贫富,次第行步乞食。那么,经中此处之“次第”,虽然有“依次”行乞的意思,但其主要强调的还是“次第乞食”。

“还至本处”,即指回到“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之只园精舍。

到此,一个完整的乞食过程结束了。需要说明的是,经中虽然只言释尊入城乞食,但并非入城乞食者仅释尊一人。在前“证信序”之“众成就”中,已经说明“千二百五十人”乃释尊常随弟子。既为常随弟子,必时刻不离释尊左右,且释尊尚要吃饭,更何况弟子?可见,释尊于食时乃是亲率众弟子,一同着衣持钵入舍卫城次第乞食的。

9、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

“饭”,就是“食”的意思。“饭食”,即指吃饭。“讫”,是“完毕、终了”的意思,在此还有“穷尽”之义。那么,“饭食讫”除了指吃完饭外,还强调释尊将饭食吃净。行乞所得饮食,乃世人通过辛劳所得,且出于对佛法之崇敬,而供养比丘资养色身,以助其修行证道,故应更加珍惜,不得浪费。

“收衣钵”,指收起“僧伽梨大衣”和“四际石钵”。

“洗足”,因释尊外出乞食,赤脚行路,故于安坐休息前,要将足上所沾之泥土污垢洗净。

10、敷座而坐

“敷”,是“铺、排布”的意思。“敷座”,就是指铺排座位。

经中此处所云之“座”,为释尊所坐之座。“座”,为梵文qsana之意译,音译为阿萨曩。释尊于菩提树下开悟成道时所坐之座,是用吉祥草敷排而成的,故后来释尊所坐之座大多用草铺成;即使有时不是用草,而是用其它材料铺成,但亦称之为“草座”。

“坐”,为梵语 ni2adyq之意译。为佛制规定比丘日常起居行止之“行、住、坐、卧”四种威仪之一。既然“坐”为一种威仪,就不能随便而坐。佛教律制对“坐”有很多规定,比如:比丘在集会时,没有经过召唤允许,不能自行突然而坐;不能与他人同床而坐;在坐下的那一瞬间,脚不能离地等。

就具体“坐法”而言,大致有三种姿势:

(1)跏趺坐

跏,指脚向内拐。趺,指脚背。跏趺,就是指将两脚向内交叉,脚背相叠,即“盘腿”。 经中释尊即为跏趺而坐。

跏趺坐,有“全跏趺”与“半跏趺”之分。所谓“全跏趺坐”,是指将两脚分别交叉压在两腿上之坐法。将左脚压在右腿上,再将右脚压在左腿上之坐法,称为“吉祥坐”;反之,将右脚压在左腿上,再将左脚压在右腿上之坐法,称为“降魔坐”。所谓“半跏趺坐”,是指仅将一脚压于另一腿之坐法。仅将左脚压在右腿上之坐法,称为“吉祥坐”;反之,仅将右脚压在左腿上之坐法,称为“降魔坐”。

(2)踞坐

踞,是“蹲”的意思。踞坐,即指蹲坐,表示对长者之尊敬。

依佛制规定,踞坐不能如世俗人之随便蹲坐,在蹲的时候有五方面要求:

[1]不能两脚相互交叉;

[2]不能使两脚前伸,超过身体;

[3]不能将重心完全后移,令两脚摇晃;

[4]不能用一脚支持,而将另一脚伸出;

[5]不能将两腿相互叠翘。

(3)跪坐

跪,指两膝着地。

按照印度礼法,跪有“长跪”与“互跪”之分。所谓“长跪”,是指两膝着地,两足脚趾拄地,两胫翘空,两股竖直,挺直上身。所谓“互跪”,是指单膝着地,印度俗礼多以左膝着地,佛制多以右膝着地。

三、结语

综上所释,本经“序分”之大义为:阿难于诵出本经时自谓:我下面所诵出之内容,乃是我亲听释尊生前所说。一天,释尊在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之只园精舍中,与常随弟子一千二百五十位大比丘在一起。临近中午,快要吃饭的时候,释尊身着僧伽梨大衣,手持四际石钵,进入舍卫大城次第乞食。在舍卫城中,次第行乞不过七家之后,回到只园精舍。进食完毕后,收起衣钵,将两足洗净,铺好座位,端身而坐。

通观本经“序分”原文,总共四十二字,但其中所包含之佛教史实与常识确是极为丰富的。对其进行仔细研读,不仅可以补充、修正在佛教知识上的缺陷,亦可对经义本身有一个更加全面而深入的认识。

在“发起序”中,可以看到释尊这样一位大觉悟者,亲自着衣托钵,赤脚步行,挨家行乞;并自叠其衣,自净其钵,自洗其足,自敷其座。这是何等之身教境界!后世弟子当殷勤发愿,谨遵教诲,精进修行,方不辜负释尊运两足之尊,为人天导师,不辞辛劳,躬行教化四十年之苦心。

(原载《法音》2008年第5期,总第285期)

 



下载DOC文档     微信分享

请常念南无阿弥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脱!

相关资料12条(站内相关文章:王孺童居士)(五明学佛网相关文章:王孺童居士)  

 王孺童居士:《优婆塞戒经》与《梵网经》简介 

 王孺童居士:八相成道无上士一代教化两足尊 

 王孺童居士:还宗教以神圣性与纯洁性 

 王孺童居士:金陵刻经处——“中国雕版印刷术”的守护者 

 王孺童居士:中国的佛学院建设与发展刍议——由鉴真佛学院想 

 王孺童居士:以正信之心供养佛舍利 

 王孺童居士:《金刚经》“九喻”瑜伽述义 

 王孺童居士:《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经题释义 

 王孺童居士:《百喻经》之研究 

 王孺童居士:唐法成《瑜伽师地论释》科 

 王孺童居士:民国八年北京圆广寺传戒略录 

 王孺童居士:略述“临终关怀”与“临终助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