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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光法师:参禅路头见闻录 第三章 认识路头为什么要懂忏悔、修忏悔


   日期:2020/11/21 7:44:00     下载DOC文档         微博、微信、支付宝分享

第三章 认识路头
为什么要懂忏悔、修忏悔
  
  “业障常会跟随修行的人”,不管这句话的真实性有多大,但对国内的某些佛教徒来说,却是个不可否认的事实。
  不知道古代的佛教徒是否如此?在当前,有不少的佛教徒,总是觉得业障深重;而且,难消难解。比方:身体上的病痛,看遍了多少的名医,吃尽了无数的药物,老是医不好;心理上的障碍,一旦用功修行时,就会现前,也一直束手无策。只要进入佛门数年,常在各道场跑、常与各方佛教徒接触的,就能够感觉出,有些佛教徒确是多灾多难。业障对现代的佛教徒,尤其是修行者,往往是个很令人困恼的问题——不管是出家或在家。
  为什么现代的佛教徒会多诸业障呢?或许是福薄吧?或许是往昔(前生)恶业造了太多,今生恶因成熟,终于报应来临?所谓“业障”,就是会障碍我们学佛修行,使我们不容易达成修行的目标。因此,修行要有所成就,必须先消除业障。
  那么,业障要怎样才能消除呢?业障重的人,可能也是福德较差者。所以,要消除业障,必须先培福德,多做有益于人类社会,乃至一切众生的善事功德,譬如:持戒、布施、供养三宝……等等。业障就是由“业”——各人所造作的行为所引起;会形成障碍的业,必然是恶业,善业是不可能成为业障的。于是要消除业障,就不可以再造恶业了;而要不造恶业,必须多行善事功德。这不但可以培植本身的福德,也具有消除业障的功用。
  另外,就是要忏悔了。
  忏悔是消除宿业的主要方法,也是止恶从善必经的程序。业障既由恶业所造成,当然,也就必须先消除恶业,业障才可望消除。
  要如何忏悔,才能达到消除恶业及业障呢?这是有方法的,必须依照方法,正确的忏悔,才有可能达到忏悔的目标,下面就详细谈谈忏悔。
  那么什么是忏悔?
  “忏名陈露先恶,悔名改往修来。”做了对不起他人的事,就要去向他忏悔,请他原谅;对不起自己的良心时,就自己责备自己,以后不再犯错了。
  忏悔除了有改过向善的意义之外,还具有灭罪的功用。但要从忏悔中,达到灭罪的目的,依中国佛教律宗的说法,必须先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这个罪必须用什么方法,才可以灭除?忏悔法分为三种:作法忏、取相忏和无生忏。
  一、作法忏
  作法忏就是依靠着一定的方法,来发露自己所造的恶业,藉着方法的运作,而达到忏悔灭罪的目的。譬如:出家五众——比丘、比丘尼、沙弥、式叉摩那、沙弥尼,如果犯了戒,就必须向僧中发露、陈说自己所犯的戒;然后,经过一定程序的羯摩,也就是忏悔仪式的作业之后,犯戒的戒罪,便可以消除,犯戒者的内心也就重获清净,不会再为犯戒而懊恼。这便是经由作法忏而灭除了罪业。
  在律宗来说,忏悔时的作法是很重要的;所以作法忏特别为持戒的人所注重。从戒律的规定来看,犯戒的戒罪,也唯有经过如法的忏悔之后,才有可能灭除。
  二、取相忏
  取相忏就是在佛菩萨像前,发露过去所造的恶业,然后自责于心,不计困劳的礼拜佛菩萨,以求见到瑞相。见瑞相之后,身心就会清净舒适,不再有懊恼、不再有罪恶感,于是,过去所造的恶业,便消除了。
  《梵网》菩萨戒四十八轻中,第四十一条:“为利作师戒”内说:“若有犯十戒者,应教忏悔。在佛菩萨形像前,日夜六时,诵十重四十八轻戒,苦到礼三世千佛,得见好相;若一七日、二、三七日,乃至一年,要见好相。好相者,佛来摩顶、见光、见华、种种异相,便得灭罪;若无好相,虽忏无益,是人现身亦不得戒。”这便是取相忏。
  总之,取相忏必须经由忏悔者,在佛或菩萨像前,痛彻的忏悔与不断的礼拜;然后,感应到佛菩萨的瑞相,由瑞相的现前而获得灭罪。
  三、无生忏
  无生忏就是观察恶业或罪业的由来,了知业性本空,只是凡夫的虚妄执著而已。追究恶业的由来,求之了不可得,无有生处。恶业既然是无生,也就没有恶业的存在,那又何用忏悔呢?因此,经由无生之理的体会,而自然达到忏悔的目的。这就是无生忏。
  三种忏法有不同所治。作法忏,按具体戒条的规定,按仪式来作,就完成了;取相忏虽功效比作法忏来得殊胜,但仍然不够究竟。
  取相忏与作法忏都是建立在有恶业(罪业)的前提下,来从事忏悔的。因为有恶业——承认自己造了恶业,所以,必须忏悔,以求消除恶业。这种观念,似乎天经地义般,不觉得有什么错;然而,仔细探究起来,就会发现是有问题的。
  既然有恶业——恶业是存在的,那么又怎么能够灭除它呢?反过来说,如果恶业是可以经由忏悔而得灭除,那么,这恶业就不是真正的恶业了;否则,在道理上是说不通的。因为,既是有恶业的存在,又说恶业可以经由忏悔而灭除,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存在的,就不可能灭除,它会永远的存在,这才是真正的存在。恶业既然能够由忏悔而灭除,那么,恶业的存在并非是真实、不是有自性的存在。如此,恶业不过是个虚幻的东西;虚幻的,才能够加以灭除。
  但是,恶业既然是虚幻的,也就是空的。空的还用忏悔吗?因此,只要我们了解到恶业的真相,知道恶业的不实,无形中,恶业就消失了,不必我们再去忏悔。所以,常被忏悔者引用的《观普贤菩萨行法经》说:“若欲忏悔者,端坐念实相,众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这段偈所表达的就是无生忏的道理。
  无生忏和作法忏、取相忏不同的是:它要从根本上否定罪业的存在,以达到不见罪业,也不用忏悔的境界,而自然达成了忏悔的目的。这就需要智慧了,在智慧的观照之下,才能够照见诸法实相,了知罪业不可得,作者、受者更是不可得。所以,无生忏是依慧而设立的。
  从戒定慧三学来说,慧的层次是高于定和戒的;慧也是持戒、修定所要达到的目的。同时,戒与定都不是究竟,唯有慧,才是究竟的;戒与定只是修行上要达到慧的一种前方便。那么,依戒而立的作法忏,和依定而立的取相忏,自然也就不如依慧而立的无生忏,来得究竟与圆满了。
  所以,作法忏只能忏除遮罪,取相忏则能忏除遮性双罪,而无生忏除了能忏除遮性诸罪之外,连最重要的五逆罪:杀父、害母、杀害阿罗汉、破和合僧团、恶意出佛身血也都可以忏除。譬如:佛世有位“阿阇世王”,因为听信提婆达多的教唆,便将父王杀害,夺取王位,然后,自立为王。不久,果报现前,身上长疮,痛苦异常,虽有后悔之心,无奈恶业已成,无法挽救了,自认是地狱中人。但后来见了佛陀,在佛陀睿智分析之下,令他觉悟到:被杀者、乃至杀者本身都不可得,那里有罪业呢?于是,本来必须堕入五无间地狱受报的五逆罪,就在无生理观之下,重报轻受的过去了。
  忏的具体操作过程
  现在,除了少许精持戒律的僧团外,作法忏悔久已不行于多数中国僧团了。作法忏,既然不能实行,那么,就只有采用菩萨戒所建立的取相忏了。
  所以,国内佛教徒,不管是出家、在家,礼佛忏悔是很普遍的事;也不管是犯了什么戒,也唯有礼佛忏悔一法,最为方便了。
  礼佛的忏悔功用
  在佛门寺院的晚课中,有一篇“大忏悔文”。大忏悔文主要的内容,就是称颂、礼拜八十八佛;然后,念上一篇忏悔文,以表示发露忏悔;最后是发愿回向。经文是采自《华严经》的普贤行愿品,也就是十大愿王中的第八愿。
  为什么这篇以“八十八佛”为主的功课,可以称为“大忏悔文”,成为佛门住众每天晚课时必念的功课之一呢?这篇大忏悔文是宋朝时代,西夏一位从西域来的法师,号“不动”者所编集;因为他是修密教金刚部的,所以又被人称为“金刚”法师。大忏悔文里面的八十八佛名,是引自《佛说观药王药上二菩萨经》,和《佛说决定毗尼经》。前者有五十三佛名,后者有三十五佛名,加起来共八十八佛名;最后的“南无法界藏身阿弥陀佛”,则是另外加入的,不在前二经的佛名之内。
  这五十三佛名和三十五佛名,真得具有那么大的作用,使得依它们而组成的功课,被称为“大忏悔文”吗?我们来看经中怎样说。
  在(佛说观药王药上二菩萨经》中,有一段经文是:
  “时药上菩萨说是过去五十三个名已,默然而住。尔时行者即于定中,得见过去七佛世尊毗婆尸佛而赞叹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所宣说五十三佛,乃是过去久远旧住娑婆世界、成熟众生而般涅槃。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及余一切众生,得闻是五十三佛名者、是人于百千万亿阿僧祇劫不堕恶道;若复有人能称是五十三佛名者,生生之处常得值遇十方诸佛;,若复有人能至心敬礼五十三佛者,除灭四重、五逆及谤方等,皆悉清净,以忏悔是诸佛本誓愿故,于念念中即得除灭如上诸罪,”
  这段经文,对于想忏悔的人来说,相信是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因为,只要恭敬的礼敬五十三佛,就是造了四重罪——杀、盗、淫、妄;或者造了五逆罪——杀父、害母、杀害阿罗汉、破和合僧团、恶意出佛身血,以及诽谤大乘经典等最重的罪业,都可以灭除,内心重获清净。既然四重五逆的大恶大罪,都可以因敬礼五十三佛而消灭了;其他无意间所犯的小罪,则只要敬礼五十三佛,便能获得灭除,更是不用疑问了。
  再来看《佛说决定毗尼经》中,如何解说“三十五佛”的功用:
  “若有菩萨,成就五无间罪,犯于女人、或犯男子、或故犯塔犯僧,如是等余犯,菩萨应于三十五佛前,所犯重罪,昼夜独处,至心忏悔……。菩萨如是观此三十五佛,如在目前;思惟如来所有功德,应作如是清净忏悔。菩萨若能净此罪已,尔时诸佛为其现身,为度众生亦说种种诸行,成就愚惑诸众生故。”
  从这段经文可以看出,称念(或观想)、敬礼三十五佛,也可以灭除五无间的重罪,功用和五十三佛是一样的;不动法师将它们排列在一起,加上普贤行愿品的发愿回向,称之为“大忏悔文”,实在是无可厚非。因为,称念、敬礼这八十八佛,可以忏除四重、五逆、五无间地狱的重罪,自然可以说是功用最大的忏悔文了。
  持咒的忏悔功用
  咒语的忏悔功用,似乎跟礼佛不相上下,也有它不可思议的功效。
  在佛门的早晚课中,咒语的诵念,占了很大的比例。尤其是早课,从楞严咒到大悲咒、十小咒的持念,已经占了一半的功课;晚课虽然咒语较少,但仍然安排有大悲咒;同时,蒙山施食,也多靠咒语的加持,就是念完了阿弥陀佛经,也要念上三遍的“往生咒”来消业障。大乘佛教似乎离不了咒语,有显就要有密,显密配合,已成了大乘佛教的特质之一;不仅中国祖师所编的早晚课有显有密,就是印度大乘经典,也常常在经文之间,含有一篇或多篇的咒。
  咒语究竟有什么奥秘?持咒会予人怎样的作用呢?我们单就忏悔方面来探讨它,其他方面不谈。
  先来谈“楞严咒”。在《楞严经》卷七中,佛说:“阿难,是善男子持此咒时,设犯禁戒,于未受时,持咒之后,众破戒罪,无问轻重一时消灭。……若造五逆无间重罪,及诸比丘比丘尼四弃八弃,诵此咒已,如是重业,犹如猛风吹散沙聚,悉皆灭除,更无毫发。
  阿难,若有众生,从无量无数劫来,所有一切轻重罪障。从前世来未及忏悔,若能读诵书写此咒身上带持,或安住处、庄宅、园馆,如是积业犹汤销雪,不久皆得无生忍。”
  这是楞严咒的灭罪功用。从经文中来看,它的功用之大,与敬礼五十三佛是不相上下的,同样能灭五逆等五无间重罪;并且,还能灭除被称为断头罪的比丘四弃(四波罗夷)和比丘尼八弃罪,似乎已超过五十三佛了;至少对出家众来说,楞严咒是比五十三佛来得有意义,因此,楞严咒被古代祖师安排在早课的第一篇诵念中,或许是含有特别的意义吧?大概也跟佛说此咒的因缘,也有关系。
  楞严咒之外,大悲咒在中国佛教界,也是很受重视的。由于楞严咒长,持诵就比较不容易;尤其是背诵,因此,除了早课时诵念外,其他的时间就少有人念;大悲咒便不同了,它比楞严咒短,背起来容易,念起来也方便。于是,大悲咒流传的广泛,就不是楞严咒所可以相比的了;而大悲咒受重视程度,也是在楞严咒之上。
  大悲咒何以受到佛教徒如此的重视呢?我们仍然只从忏悔方面来探讨。
  《大悲心陀罗尼经》中说:
  “若诸众生侵损常住饮食财物,千佛出世,不通忏悔,纵忏亦不除灭;今诵大悲神咒,即得除灭。若侵损食用常住饮食财物,要对十方师忏悔,然始除灭;今诵大悲陀罗尼时,十方师来为作证明,一切罪障悉皆消灭,一切十恶五逆,谤人、谤法、破斋、破戒、破塔坏寺、偷僧祇物、污净梵行,如是等一切恶业重罪,悉皆灭尽;唯除一事——于咒生疑者,乃至小罪轻业亦不能灭,何况重罪。虽不即灭重罪,犹能远作菩提之因。”
  这是大悲咒的灭罪功用;所灭的也是最重的十恶五逆等罪。佛门早晚课中,都安排有大悲咒的诵咒;抛开大悲咒在其他方面的功用不谈,单就灭罪方面来说,无形中,诵念者己得了极大的利益。
  几乎大部份的咒语,都有灭罪、消业障的功用,譬如:广为净土宗信徒所持诵的“往生咒”,也有“于佛像前,胡跪合掌,日夜六时各诵三七遍,即灭四重五逆;十恶、谤方等罪,悉得灭除。”所灭的也是重罪。再如早课十小咒中的“准提咒”,也有灭罪的功用。《准提经》说:“若有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受持读诵此陀罗尼满八十万遍,无量劫来所造五无间等一切诸罪,皆悉消灭,所在生处皆得值遇诸佛菩萨。”此咒跟其他咒不同的是:规定要诵满八十万遍,一切重罪就能灭除。
  另外,“七佛灭罪真言”更是为灭除佛教四众所犯的四重、八重等罪而说。《大方等陀罗尼经》卷四载:
  “尔时文殊师利,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而白佛言:‘世尊,若比丘于世尊去世之后,毁犯四重;若比丘尼毁犯八重;若菩萨,沙弥、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毁犯如是下一一诸戒,所犯重罪,当云何灭?’佛言:‘善哉!文殊师利,乃能请问如是等事,汝慈悲胜故,能发是问;汝若不发是问,我终不说彼恶世比丘所犯之过。善哉!善哉!文殊师利,汝今谛听,当为汝说。我去世后,若有恶律仪比丘毁四重禁,默然而受檀越供养而不改悔,当知是比丘必受地狱苦而无疑也。我今当出良药救彼比丘重病……,”
  于是,佛陀说出了七佛灭罪真言。这真言乃是过去七佛所宣说的,它主要的功用,就是在灭犯禁戒的重罪。因此,叫做七佛灭罪真言。
  从上面的引例,持咒所能产生的忏悔功用,就不难了解了。《金刚经》中,佛说:“如来是真语者、如语者、不诳语、不异语者。”佛经都源于佛说,经中既然说咒语和礼佛能够灭罪,自然是真实不虚,无可怀疑的了。
  站在大乘佛教的观点来看,犯了戒的人,无论他犯的是轻戒或重戒,只要诚心忏悔,没有不可灭除的。
  例如:前章曾提到礼五十三佛、三十五佛都可以灭除四(八)波罗夷罪;持楞严咒、大悲咒、往生咒、准提咒、七佛灭罪真言,也都可以灭除最重要的性罪与戒罪。另外,大乘佛教还有“无生忏”,专治犯了不通忏悔的五逆等重罪。如此的重罪,都可以除灭了,其他较轻的罪,自然不用说了。
  那么,这是否会显得很矛盾呢?在比丘(尼)律仪来说,戒罪必须经由“作法忏”才能灭除;要不然,也要有特殊因缘,才能用“心念法”或“对首法”出罪。但在大乘佛教,却加以否认,戒罪也可以由礼佛、持咒以及“无生忏,”来忏除。依比丘(尼)戒律来说,犯了波罗夷是不通忏悔的,虽然有“与学比丘”的处置,仍可在僧团中,不失比丘(尼)身份。但竟终身夺其三十五事、虽有比丘(尼)份,却不能行比丘事,这也等于是不许忏悔。不禁让人觉得:一旦失足犯了重罪,要再回头,己是百年身了。真是残酷!
  澫益大师在《重治毗尼事义集要》卷十三中,曾经对此加以解释:
  “问:依律则比丘犯弃(波罗夷),如多罗(树名)已断,不复还生;犯二篇(指僧残)者,须别住意喜(就是说:犯了僧残戒的人,便必须离开僧团,另外别住自责仟悔。)复须二十僧中出罪;乃至恶作(指最轻的突吉罗罪),亦必对首忏悔,方得清净。何故《大佛顶经》云:“若造五逆(等)无间重罪,又犯四弃八弃,诵此咒者,悉皆除灭,更无毫发;诸佛菩萨,不但不将为过,亦将功德与之,乃至悟无生忍。”如是观之,罪无大小)只须持咒,曾无发露向彼之科。经律霄壤(差别),义云何通?
  答:佛顶光聚微妙章句,名为咒心,亦名心咒,即是密诠首楞严王三昧。试观于显说中,最初便敕直心酬问,心言直故,永无诸委曲相;倘罪无大小,不肯发露向人,既违如来一道,岂合无上咒心?经中为显密印神功,故云:罪无不灭;不惟此经为然,举凡尊胜(经名)大悲、方等诸咒,乃至三十五佛、五十三佛、五千、五百佛名等经,皆有此义。正由众生惑业障深,无知造罪,难调难伏、难拔难除,故毗尼严摈绝之科,经咒开自新之路。一折一摄,相为表里,令未造罪者,不敢故造;已造罪者,还得灭除,可谓彻底悲心、胜妙方便。倘无律制,则住持僧宝不尊;倘无经咒,则罪障众生永堕。四悉巧被,同出一音,岂容妄生轩轾哉!”
  澫益大师真是解释的非常清楚,这或许也是大乘佛教圆融与究竟的地方。因此,在不行“作法忏”的中国僧团中,出家众仍然可以依照大乘教理来忏除犯戒的戒罪,乃至在比丘(尼)律中不通忏悔的重罪,也可以依大乘的诸佛威德和经咒而得到忏悔。
  但是,却不可以为一切恶业重罪,在大乘佛教中都可以忏除,就不在意的去犯戒造恶。必须知道,大乘虽然许可一切罪都可以灭除,但要真正的忏除罪业,尤其是重罪,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这就要谈到“取相忏”了……
  礼佛与持咒罪灭的征象
  在国内,可能有不少的佛教徒,以为只要礼佛、持咒,就可以消除业障、灭除罪业。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它,这是有经典可作根据的。
  然而,各人的罪业有轻有重,忏悔者的用心也不能一样。试问:从事礼佛、持咒以忏悔的人,如何知道自己的罪业已消除了?有什么可以证明呢?罪灭必然有罪灭的征象,不见征象,就自以为罪己灭了,有时候,可能是被自己所欺骗了。这未免危险!所以,有不少的经典都记载:忏悔必须忏至到见好相,才可以说罪已灭;不论是以礼佛忏悔,或以持咒忏悔,都是一样的。
  首先,是梵网菩萨戒明文规定:“若无好相,虽忏无益。”(佛门晚课“大忏悔文”中五十三佛名的来源——《佛说观药王药上二菩萨经》中亦载有:
  “若有众生,欲得除灭四重禁罪;欲得忏悔五逆十恶;欲得除灭无根谤法极重之罪,当勤诵药王药上二菩萨咒。亦当敬礼十方佛,复当敬礼过去七佛,复当敬礼五十三佛,亦当敬礼贤劫千佛;复当敬礼三十五佛然后遍礼十方无量一切诸佛。昼夜六时,心想明利,犹如流水,行忏悔法。……以本善根力庄严故,一念中得见东方无数诸佛。是时东方一切诸佛,即皆同入普现色身三昧;南西北方、四维上下,亦复如是,皆悉同入普现色身三昧。即时十方一切诸佛,皆悉现身往行者前,为说甚深六波罗密。是时行者见诸佛已心生欢喜,于诸佛前,即得甚深观佛三昧海,我们再来看三十五佛名方面。在《佛说决定毗尼经》中载有:“菩萨如是观此三十五佛,如在目前;思惟如来所有功德,应作如是清净忏悔。菩萨若能净此罪已,尔时诸佛为其现身。”
  从这两段经文来看,敬礼八十八佛,也必须见到瑞相,才能证明本身的罪业已经灭除;尤其是重罪,更非如此不可了。
  可见敬佛、礼佛虽然具有忏悔灭罪的功用,但要得知本身罪业,是否灭了,就须靠有没有见到好相来证明了。这不仅在礼八十八佛方面如此,就是礼拜其他诸佛以求忏悔的,也有相同的记载。因为文例太多,难以一一举出。
  现在我们再来看持咒方面。
  先前曾谈到,以持咒求忏悔,也必须见到好相,才能证明罪已灭;这在《大悲心陀罗尼经》中就有记载:
  “若侵损食用常住饮食财物,要对十方师忏悔,然始除灭。今诵大悲心陀罗尼时,十方师即来为作证明,一切罪障悉皆消灭。”
  由此可见,大悲咒虽然不可思议,但持诵它用来灭罪,有些还是要有所证明,才能确知已灭。
  再来看“准提咒”,也是一样的。《大准提陀罗尼经》中载:
  “若有诵此咒满十万遍,梦中得见诸佛、菩萨、声闻、缘觉,自见口中吐出黑物;若有重罪,诵满二十万遍,梦中亦见诸佛、菩萨、亦复自见吐出黑物;若有五逆罪,不得如是善梦之者,宜应更诵七十万遍。是时还得如前之相,乃至梦见吐出白色如酪饭等,当知此人即是罪灭、清净之相。”
  从这段经文来看,要以诵准提咒来灭重罪,实在不是只诵几遍或一天、两天的事了,至少也要有几个月的时间,专精持诵,才能达到一定的遍数,而得罪灭。
  那么,“七佛灭罪真言”呢:?《大方等陀罗尼经》卷四说:
  “善男子、若有比丘毁四重禁,至心忆念此陀罗尼经,诵一千四百遍。诵一千四百遍已,乃一忏悔,请一比丘为作证人,自陈其罪,向形像前。如是次第经八十七日勤忏悔已,是诸戒根若不还生,终无是处;彼人能于八十七日勤忏悔已,若不坚固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亦无是处。又,文殊师利,云何当知得清净戒?善男子,若其梦中,见有师长手摩其头,——若父母、婆罗门、耆旧、有德如是等人;若与饮食、衣服、卧具、汤药,当知是人住清净戒。若见如是一一相者,应向师说,如法除灭如是罪咎。”
  “理忏”原来称做“无生忏”。因为无生的通达,必须依赖道理的了解与信入。然后才能达到不生不灭的诸法实相,并从此消除一切恶业罪障。所以,中国过去的祖师又称无生忏为理忏。
  那么,要如何来从事理观呢?我们举几个例子来说明。
  忏除重罪的实例
  在《经律异相》第十八卷中,载有一个杀害亲生母亲的人;后来,为菩萨和佛陀所化度而出家,并且证得阿罗汉果——
  “路有一人,害所生母,止住树下,啼哭懊恼,称叫‘奈何!’自责无状而造大逆,自害我母当堕地狱……。
  溥首菩萨,见其现在应当得度,(便)化作异人,携其父母诣害母人所——去之不远中道而止。父母谓子:‘此是正路。’子言‘非正。’遂共争计;子(便)嗔怒杀化父母,杀已啼哭(不能止),(即)往杀母(者处),谓言:‘我杀父母当堕地狱。’哭言‘奈何!当设何计?’害母者自念言:‘今此来人乃害二亲,我但害母;其人痴冥罪莫大焉,我之为逆尚差于彼。知彼受罪,吾犹觉轻。’
  其人悲哀(啼哭),口(自)言:“吾当往诣能仁佛所,其无救者,佛为设救;其恐惧者,佛能慰除,如佛(有)教,我当奉(行)。”于时化人啼哭进路前行。此害母者寻随其后,(心念):‘如彼悔过,吾亦当尔;吾罪微薄,彼人甚重。’
  化人诣佛(所)稽首于地而白佛言:‘唯然世尊,吾造大逆而害二亲,犯斯大罪。’佛告化人:‘善哉善哉,子为至诚而无所欺言,言行相副诣如来前,口不两舌,亦不自侵。当自察观心之法:以何所心,危(害)二亲?用过去心?当来心?现在心耶?其过去心即已灭;现在心即以别去,无有处所,亦无方面,不知安住;当来心者,此则未至,无集聚处,未见游返,亦无往还。子当知之,心亦不立于身之内,亦不由外,亦无境界,不处两间,不得中止……。
  化人叹曰:‘未曾有!如来成最正觉,了知法界无人无有作者,亦无有受;无有生者,无灭度者,无所依倚。愿得出家,因佛世尊得作沙门,受具足戒。’佛言:‘比丘,善来。’于时,化人(即)作沙门,白佛言:‘唯然世尊,吾获神通令欲灭度。’佛之威神使彼化人去地四丈九尺,于虚空中而灭度;身中出火还自烧体。
  逆子(害母者)见之,心自念言:”彼作沙门,便得灭度,吾(当)效此人。’(于是),往诣佛所,稽首圣足,言:‘我亦造逆自害母命,’佛言:‘善哉,至诚而无所欺,言行相副。’于时,逆子地狱之火从毛孔出,其痛甚剧而无救护,(乃)白佛言:‘我今被烧,唯天中天而见救济。’世尊出金色臂,著逆子头上,火时即灭,见如来身,若干相好,身痛休息而得安稳。又前白佛,欲作沙门,佛寻听之。即为出家,说四谛法,其人闻之,远尘离垢得法眼净。修行法教,速得不还,证得罗汉。又白佛言:‘欲般泥洹。’佛言随意。时比丘踊在虚空,去地四丈九尺,身自出火,还烧己体,百千天人于虚空中,而来供养……。”
  这是以观心的方法,了知害母之心无有,而忏除重罪的方法。正如《金刚经》所说:“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三心都不可得:那么,是何人何心在造业?不过是如溥首菩萨所化——幻化之人,还杀于幻化之人,毫无实义可言。所杀非实,罪业也就不实,所以,就是再重的罪,也都可以灭除。
  无生忏罪灭的征象
  在作法忏、取相忏和无生忏等三种忏法中,以无生忏的灭罪功用最大,智者大师说它能“破除无明一切烦恼习因之罪”、“此则究竟除罪源本。”换句话说:无生忏不仅是灭罪,连罪的本源:烦恼、贪嗔痴等无明,都可以灭除。所以,无生忏是一种究竟的忏悔方法,也是大乘佛教特有的忏悔法。
  那么,在我们从事无生忏时,如何知道自己罪已灭了?这在《释禅罗密》卷二中,智者大师曾加以解释——
  “问:观无生忏悔,云何知罪灭相?”
  “答曰:如是用心,于念念中,即诸罪业念念自灭。若欲知障道法转者,精勤不已,诸相亦当自现,观此可知——如前观相中所说:善梦、灵瑞、定慧开发等相。复次,若行者观心与理相应,即是罪灭之本,不劳余求。故《普贤观经》中言:‘令此空慧与心相应,当知于一念中能灭百万亿阿僧祇劫生死重罪’,以此为证。若得无生忍慧,则便究尽罪源。”
  从这段文可知,从事无生忏的人,自三种情况下,可以知道罪已灭——
  ㈠就如取相忏的见到瑞相。瑞相并非只是出现于取相灭中,它是通于无生忏的。以无生理观忏悔的人,当忏至内心清净时,往往也会有瑞相的出现。由此可以得知自己罪已灭。
  ㈡是以无生理观转化妄心罪障。只要了解到罪业虚妄,妄心不再执著,不会有罪恶感时,无形中,罪业便已灭除。
  ㈢进一步,契入无生——不生不灭的实际理地,则诸罪自然消除。能够得无生法忍,不但究竟的忏除了罪业,在修行上,也已超凡入圣,不同俗辈了。
  摘自《忏悔的理论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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