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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仲容居士:《八識規矩頌》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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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識規矩頌》講義
一、敘論
世親而後講唯識學的有:護法、德慧、安慧、親勝、難陀、淨月、火辨、勝友、勝子、智月十大論師。此諸論師見解大同小異,玄奘依護法論師的主張作《八識規矩頌》以津梁後學,使後之學唯識學者以此為准繩。此頌有四部份: (一)五識頌、(二)意識頌、(三)末那識頌、(四)阿賴耶識頌。每一部份皆依“性、量、境、界地、心所、作用、轉依”七項加以說明。故學此頌者,必先對此通貫全書的七項作一定的了解。
一、三性:有漏識性有善、惡、無記三種。以道德為體,而有自利利他之用的,是善性;以非道德為體,而有自害害他之用的,是惡性;一般心理和作為,既不是善,也不是惡,無有善惡之可記別的,是無記性。
二、三量:量是分別度量義,識對境界的認識,就是對境界的度量。識的量境,(一)是“現量”:能量的識與所量的境二俱現前,中無間隔,現現觀照,如眼見色,耳聞聲等,均屬世間現量;在無漏位,無分別智實證真如,言思道斷,心行處滅,名為“現觀”,是無漏的現量。(二)“比量”:意識緣境,除五俱意識,定中意識有現量外,其余多屬比量,用語言文字分別推度一切事理,是為比量。(三) “非量”:在觀境時沒有看清事物的實質,而隨迷情錯誤地判斷,這種錯覺,便是非量。如入暗室,見繩為蛇,似現量而實非現量,是為“似現量”;如理解原子是最極細微固定不變的物體,而實不爾,是為“似比量”。似現量與似比量,均為非量。
三、三境:境是識所緣的境相。(一)“性境”:性謂體性,此境有體,即是實境。八識之中:前五識變色、聲、香、味、觸五塵;阿賴耶識緣種子、根身、器界為境,均是實物,皆為性境;第六意識中五俱意識與定中意識亦有一分性境,此皆世俗的性境。(二)“獨影境”:此境是意識用名想概念推度一切事理,但有影相而無實體,名“獨影境”。此境有二:①有質獨影:如游子思念家園,學生在書本上推想原子、電子等形相,雖是獨影境而卻有其物,是為“有質獨影”;②無質獨影:如有人言龜毛兔角,言者聞者心裡會有龜毛兔角的影相,但龜本無毛,兔本無角;又如看神話小說,心裡會引起種種神話性的影相,而實無其事,這些都是“無質獨影”。(三)“帶質境”:迷情挾帶本質,見似某物而實非某物的錯覺影相。此有二種:①真帶質:如第七識執賴耶見分為我,不用名相,而見分實有其物,是為“真帶質”;②似帶質:如見桌椅等物,所見的是木質或石質,而並無桌椅等實體,然見者自以為見的是桌椅等物,實質上他所知的只是桌椅等名想概念,此似帶質而實無質為其所帶,故名“似帶質”。一切眾生在通常見聞覺知的生活中常常都是似帶質境,由於境不真實,常常都在非量錯覺之中。三境與前三量各有所屬,密切關聯,就是說現量緣性境;比量緣獨影境,非量緣帶質境。
四、界地:界謂三界。即欲界、色界、無色界;地謂九地,即欲界地、離生喜樂地、定生喜樂地、離喜妙樂地、捨念清淨地 (除欲界地外,此四為色界四地)空無邊處地、識無邊處地、無所有處地、非想非非想處地(此四為無色界四地)共為九地,前五識欲界全有,眼耳身三識色界全有,以上諸天皆無;鼻舌兩識色界天無,在無色界天五識全無。意識、末那、阿賴耶三識,三界九地皆有 (無想天無意識)。
五、心所:八識心王起時必有相從的助伴,助伴與心王相應,為心王所有,故名心所有法。心所有五遍行、五別境、善十一、根本煩惱六、小隨煩惱十、中隨煩惱二、大隨煩惱八、不定心所四,共為五十一法。此五十一心所意識全有,阿賴耶識只有遍行心所,末那識有五遍行和別境中慧、八大隨煩惱以及我癡、我見、我愛、我慢四根本煩惱,共十八種心所,前五識有五遍行、五別境、善十一、中隨煩惱二、大隨煩惱八以及貪嗔癡三根本煩惱,共三十四心所法。
六、作用:前五識對於內身外器所有粗顯物質現象能遍了知,也就是一切自然現象、社會現象屬物質部份的皆能了知,是其作用。第六意識能動身發語、造身口意三業,感世間一切苦樂果報;也能修戒、定、慧,造無漏業,引生出世離系果。第七識執八識為我,又能為根生起第六意識,並能為前六識染淨依,也能為第八識生起的根,此四方面皆是末那識的作用。阿賴耶識作用有五:①受熏,②持種,③變起和執受根身,④變現器界,⑤為動物生命去後來先的主體。
七、轉依:修大士行至圓滿位,能了別的八識便轉為無漏四智。第六意識轉為妙觀察智,第七識轉為平等性智,阿賴耶識轉為大圓境智,前五識轉為成所作智。四智各有二十二相應心品,即無漏五遍行、五別境、善十一和隨其所應的自淨識,此名大菩提。大圓鏡智現佛報身及土,親自受用廣大法樂;平等性智現他受用身土,化度地上菩薩;妙觀察智能善分別諸法自相共相,能善了知所度有情根性勝劣,善說法要,教化無量有情;成所作智現種種化身,教化地前菩薩、聲聞、獨覺以及欲界眾生。報身、他受用身和化身以及所依諸土及四智相應心品,皆屬無漏有為法,無漏有為與世間眾生所屬的有為法,其性清淨,是我法二空的真理,屬無為法,此無為法即是佛的法性身土。轉依不但轉識成智,而且在生活環境方面也要轉生死諸苦為永無生死、常樂我淨的涅槃。涅槃有四:①“自性涅槃”,即諸法從因緣生,本無自性,自然空寂的涅槃;②由無分別智斷滅煩惱障,證得無生無死的涅槃境界,而前業所感之生命尚存的“有余依涅槃”;③由無分別智斷滅煩惱生死苦因,證得無生死的涅槃境界,而最後一生的身命亦滅的“無余依涅槃”;④由大悲大智二力,斷滅煩惱所知二障,出離生死,而常化度眾生不住涅槃;同時雖常化度眾生,出入世間而又不住世間,心常安住,自他平等,染淨平等的真如實相境中,是為“無住涅槃”。眾生有自性涅槃,聲聞、獨覺有自性、有余依和無余依三涅槃,佛有此四涅槃,但主要無住涅槃。
此外,識名虛妄分別,虛妄分別即“依它起性”,“它”指因緣,識依因緣生起,一切法皆從緣生,一切法唯是識,故識即是緣生法。識從緣生,緣有四種:①“因緣”;即是生起各個識的各別自種,各現識從自種生已,又能熏習本識,成為能再生的自種,故種與現行識互為因緣。現行識之生,必帶四緣,而以其種子為主要依據,是其“因緣”,又名“種子依”。②“等無間緣”:等是等同,同類引生,故名為等。每一識生必以前聚自類識為開導,使接著它生起的自類識能與其續緣一境,使前後認識相續,有條不紊,是為“等無間緣”。此緣指一識前後剛滅的前念對剛生的後念中無間隔,有開導用,故此緣命名“開導依”。③“所緣緣”:上緣是認識義,下緣是條件,識為能分別,必有所分別的對象,才能生起這種對象是識的境界,要有境界為條件,識才得生,故此條件名“所緣緣”,亦名“境界依”。此緣有二:l、親所緣緣:是能緣識直接所變,所緣的境界,此境由能緣識變,故古唯識家依此義立境界依。2、“疏所緣緣”:諸識變境必須仗托本質境才能引起識生、自變所緣境相。此本質境是能緣識間接所緣的境界,不由能緣識親變親緣,故名“疏所緣緣”。但是要有本質境,才能引起某種識生。別變親所緣境。如眼見色,耳聽聲,必仗第八識所變的境界為本質,才能有眼、耳識親變的色聲親境,故據疏所緣義還是應立境界依。④“增上緣”:增添力量,助其生起,故名增上緣,亦即助緣,諸識生起的助緣,主要是它所依的根,故此名“俱有依”。根之外凡能助此識生的力量,亦得名“增上緣”,故此緣有多。八識之生總的來說不出“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四種;但增上緣中不只一法,故具體分析,第八識以其自種為“因緣”,前聚自識為“等無間緣”,種子、根身,器界為“所緣緣”,末那為它生起的根,是其“增上緣”,此識但有此四緣,余識不爾。第七識有五緣,以其自種為“因緣”,以前聚自識為“等無間緣”,執第八識見分為我,是“所緣緣”,以第八識為“根本依”,又以第八識為生起之根。第六識六緣,以其自種為“因緣”,自識前聚為“等無間緣”,法塵為“所緣緣”,以末那識為根,又以末那識為“染淨依”,第八識為“根本依”。鼻舌身三識各七緣,各以其自種為“因緣”,各以前聚自識為“等無間緣”,各以其境界為“所緣緣”,各別以意識為“分別依”,末那為“染淨依”,第八識為“根本依”,各各以其淨色根為“俱有依”。耳識八緣,七緣仿鼻等識,再加一“空”。眼識九緣,八緣仿耳識,再加一“明”。
二、五識頌釋
性境現量通三性,眼耳身三二地居。
此二句中上句說五識所緣之境為“性境”,所具之量為“現量”,其性通善、惡、無記。“性境”謂有體性之實境,五識緣色聲香味觸五塵皆各由自種生,有實體性,故名性境。“現量”是能緣識與所緣境二俱現前,中無障隔,現現覺了,是為現量。五識緣境不依名取相,唯是現現覺了,故其境是性境,量是現境。五識通三性,雖不極顯而亦可知。一般人與人接觸,慈心現時眉低目瞇,氣細言和,笑容可掬,是與善性相應的具體表現。若遇怨家仇對,頓時兩眉劍豎,兩眼圓睜,氣粗身暴,或摩拳擦掌,刀杖相加,是惡性嗔心現行的具體表現。在平常視聽言動都很正常,沒有顯著或善或惡的表現時,皆屬無記性的具體表現。
下句言五識所通的界地。一般來說,欲界有情五識俱有,無色界有情五識俱無,色界有情離欲界欲,無有飲食,生初禅天已無鼻舌兩舌,唯有眼、耳、身三識。至於二禅、三禅、四禅諸天有情,古人有言無眼、耳、身三識;然《五蘊論》言十八界幾色界攝的答文中稱,唯除香味鼻舌四界,其余諸色界皆有,據此可知眼、耳、身三識色界四禅皆有。
遍行別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貪嗔癡。
此二句言五識相應的心所有五遍行、五別境、十一善法、中隨煩惱二、大隨煩惱八、根本煩惱有貪嗔癡三,一共三十四種心所與之相應。遍行心所遍與八識相應,於五識自不例外。大體而言.前五識與意識關系極為密切,意識有五:即五俱、獨頭、夢中、定中及亂意識。五識與五俱意識同起同滅,凡與五俱意識相應的心所皆得與五識相應;不與五俱意識相應的心所多不與五識相應。根本煩惱中“慢”,主要是我執的表現,前五識無執,故不與五識相應。惡、見、疑、惡作、尋、伺,此六心所多是意言境,前五識緣境離名,故無此五心所;眠與夢中意識相應,故非五識所有心所;忿、恨等十小隨煩惱,皆是貪嗔癡三根本煩惱現行的差別,前五識與根本煩惱中貪嗔癡相應,即可赅十小隨煩惱,故不別立此十心所。
五識同依淨色根,九緣八七好相鄰。
此二句言五識所待之緣,謂眼待九緣,耳待八緣,鼻舌身三識各七緣。五識各以其自種為因緣,各以其所依之根為主要增上緣,隨其所應分別以色聲香味觸為其所緣緣,均以第八識為根本依,第七識為染淨依,第六識為分別依,鼻舌身三識唯有七緣;耳識緣聲必有空間距離,故加一空即成八緣;眼識緣色既有空間距離又須光明乃見,再加一明,即成九緣。五識所依之根同是淨色,均在身中,故言好相鄰也。
合三離二觀塵世,愚者難分識與根。
此中上句言五識的作用,鼻舌身三識緣境,必須境與根合,始能起用,故曰合三。眼耳兩識緣境必須境與根有一定空間距離,然後起用,故曰離二。下句言根能發識而實非色根直接起緣色等諸境的作用。因為五識各有由自所熏習的潛能寄存於本識之中,也就是五識各有自種。在色境與眼根相對時,由本質境倒影映現在眼根網膜之上,刺激眼根引動本識中眼識潛能騰躍而起,由眼根出,將網膜上倒影舒放廣大,反映於本質境上,此如電力由燈泡放光照物一樣。光雖由燈泡發出,實乃電力所發之光,而非燈泡直接發光。眼識與眼根的關系雖極親密,而實非一,其余耳鼻舌身諸根與耳、鼻、舌、身諸識的關系雖極密切,而各有體,例此可知。然一般愚者不知唯識道理,認為眼等五識即眼等五根直接所起之作用,失之毫厘,差以千裡,與此中真實情況完全相反,真是愚不可及。總之,五識的作用主要是觀世界間色、聲、香、味、觸五種塵境,因為它只是現量,沒有比量;只有性境,沒有獨影、帶質,決不能以理境為緣,故曰觀塵世。然復當知,此觀塵世實乃五識之用,決非五根之用。
變相觀空為後得,果中猶自不诠真。
圓明初發成無漏,三類分身息苦輪。
此四句總顯五識轉依相。初句顯五識轉依為成所作智,其智以後得無分別智為體。後得無分別智與根本無分別智有別,彼智所緣為理性,此智所緣為事相。五識未轉依位,但觀色法塵境,不思維諸事議理;既轉依後,其智亦不緣理體真如,故次句雲“果中猶自不诠真”。“圓明初發成無漏”,此言五識轉依的時位。“圓明”即指“大圓鏡智”。成佛時入“金剛喻定”斷盡賴耶識中有漏名言習氣及異熟習氣,轉第八識為大圓鏡智及無垢識,由此圓鏡智現起無漏有為法的報身,而有無漏五淨色根,根發無漏五識。成所作智乃有圓足的相應心品而使得生。“成所作智”者,成佛所應作之事,其事為何,即“三類分身息苦輪”。諸大乘人主要是以度眾生為要務,在因位必須大用功力以度眾生,在果位無為而無不為,不用功力而隨緣化度,對地前加行位菩薩現千丈大身而為說法;對資糧位菩薩、二乘學、無學及人天有情現丈六金身進行化導;對三惡道隨類化身進行度濟,如是三類分身,即能化度無邊異生,而使之出離,解脫,故曰:“三類分身息苦輪。”
三、意識頌
三性三量通三境,三界輪時易可知。
此中初句顯意識的性、量及所緣境。意識有五,內容較雜,故通善、惡、無記三性。意識分別能力最強,故通現、比、非三量。意識活動范圍極為廣泛,故其所緣通性、獨影、帶質三境。次句言意識所通的界趣。欲界中意識全有;色界中除無想天,其余皆有。無色界中除無所有處天,其余皆有。此意識通於三界,第七末那識,第八賴耶識俱通三界;但意識通三界顯明亦知,非如第七第八兩識通三界之隱微難知,故曰易可知。
相應心所五十一,善惡臨時別配之。
性界受三恆轉易,根隨信等總相連。
此四句總言與意識相應的心所相,心所總有六位五十一法:即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根本煩惱六、小隨煩惱十、中隨煩惱二、大隨煩惱八,共為二十隨煩惱,再加不定心所四,總為五十一法,意識活動范圍極為廣泛,故五十一心所全與之相應,但是心所性別有異,絕非完全同時同境俱起。特別是惡性的煩惱現行,則障蔽善法,而信等善心所不起;若善心所現行時則能制止煩惱而惡心所不起。一定是意識現起時善法與惡法分別相應,而不同時配合,故曰“善惡臨時別配之”。總之,意識在善、惡、無記三性上,在欲界、色界、無色三界的流轉上,在苦、樂、捨三受的領納上,雖恆常轉變移易而無定,然與之相應的心所或根本煩惱、隨煩惱,或信等十一善法總是與之相連束而不捨離。以故意識在造作上常有善業惡業之相續無窮。
動身發語獨為最,引滿能招業力牽。
此二句,上言意識支配身語最極有力,造業獨勝。下言由依此業力能招後有異熟果,由斯業報展轉相續,而眾生有輪回之苦。業有身,口、意三種不同,總以思為其體。審決二思屬意業,能動身思屬身業,能發語思屬語業,而總以意業為主,身口業皆由意識支配而有,故曰“動身發語獨為最”。意識所造善惡諸業,在現在世能感部份增上果。若業熏本識,成為業習氣,即業種子,在本識中變異成熟,便感當來“異熟果”由業種上的引業力能使本識變現某趣的根身(正報)和器界(依報),成為“總報”,名為“異熟”。由業種上的滿業力感前六識決定生活享受,有種種不同,即是“別報”,名“異熟生”。異熟與異熟生,總名“異熟果”。
發起初心歡喜地,俱生猶自現纏眠,
遠行地後純無漏,觀察圓明照大千。
此四句總顯意識的轉依相。意識轉依為妙觀察智,此智善能觀察諸法自相共相,善能了達一切有情根器勝劣,教化眾生,與大雨自覺覺他,無不微妙,故曰“妙觀察智”。菩薩見道登歡喜地,開始證得此智,故曰“發起初心歡喜地”。可是初登歡喜地只能破分別我法二執,斷分別煩惱所知二障,而俱生我法二執及其所引生俱生煩惱所知二障猶未除滅,不時現行纏縛身心,使妙觀察智不能圓滿轉得,故曰“俱生猶自現纏眠”。菩薩在修道位不斷修戒、定、慧及無相無分別智,到達第七地遠行地後、第八不動地前,破除俱生我法二執,第六意識無障纏縛,純屬無漏,而妙觀察智始得圓滿,普照十方剎土,故曰:“遠行地後純無漏,觀察圓明照大千”。
四、末那識頌
帶質有覆通情本,隨緣執我量為非。
此中上句言末那識的“境”和“性”。此識所緣是“帶質境”,由於執第八識見分為我,便有迷情;有了執我的迷情,不能親緣第八識見分,而迷情中挾帶有第八識見分的本質,故曰“通情本”。又由於謬執第八識見分為我,有了迷情覆蔽真相,故其性雖屬非善非惡的“無記”,而實有覆,非如第八識無執無著的“無覆無記性”。下句言末那識的量屬“非量”。所以然者,因它緣第八識的見分為境,而謬執為我,不見其境的真相,故是“非量”。
八大遍行別境慧,貪癡我見慢相隨。
此二句言末那識相應的心所有八大隨煩惱,五遍行及別境心所中的慧、根本煩惱中的貪、癡、我見、我慢,共十八法。因此識執八見分為我,自然會對我生愛而有貪,因有我執其心昏昧而有癡,執我則其錯誤認識而為邪見,有我執則自高舉而有驕慢。由於有此以我執為中心的貪、癡、見、慢四根本煩惱,自會常常顛倒昏迷,而生八大隨煩惱;因有我見,自必與別境中的慧相應,至於遍行心所,原屬遍與八識相應,當然於第七識自不例外。
恆審思量我相隨,有情日夜鎮昏迷,
四惑八大相應起,六轉呼為染淨依。
此四句總顯第七識的作用有顯著的兩方面。由於第七識恆常而委細地執賴耶見分為我,生起俱生煩惱障,有恆行不共無明,鎮住有情,日夜昏迷,不得解脫生死輪回之苦。只有依法修行,使第七識不執賴耶為我,才能斷除俱生煩惱,成阿羅漢而得出離;或大乘人在不動地前,末那捨去我執,再進而於金剛道空去業果相續的異熟,才能成大牟尼而得解脫。若不依法修行出離生死,有情永遠為俱生我執所覆蔽,而長夜淪迷,絕無出期。這就是此中上二句所說第七識所起的作用。同時由於第七識常與我癡、我見、我慢、我愛四根本煩惱及掉舉、昏沉等八大隨煩惱相應,制約著前六轉識,恆常染污,不得淨化,而一定要第七識清淨,前六轉識才有清淨的可能,故末那識是前六轉識生起的一份增上緣,而稱之為染淨依。這就是此中下二句所說第七識的作用。此外,若詳言末那識的作用,除此二種還有兩種,就是它能外為第六意識生起的根,內為第八賴耶識生起的根。而共有四種作用。一般人不知第七識為何物,若知其具如前所說四種作用,則可知在世出世間染淨轉化的關系上實為一主要中心輸紐,切不可抹煞其在這方面的重大意義。
極喜初心平等性,無功用行我恆摧,
如來現起他受用,十地菩薩所被機。
此四句總顯第七識轉依相。第七識轉依為平等性智,此識在有漏位恆常執賴耶見分為我,即於人有自他之別,於法有染淨之分。既得轉依,破除我執,即於人自他平等,於法染淨平等,故名平等性智。此智在什麼時位最初轉得,當知大乘菩薩在見道位登極喜地,第六意識初轉妙觀察智時,此第七識即開始轉得平等性智,故曰“極喜初心平等性”。此智在什麼時候才能圓滿轉得?當知遠行地後,不動地前,既得純無相智,又修無功用行,以無為之為,無用之用,恆常隱約而細微地任運自然的正行勢力,能使俱生我執消滅於無形,此時此位平等性智即圓滿轉得,故曰“無功用行我恆摧”。此智的妙用怎樣?即如來以此平等性智現他受用身土,為十地菩薩對機說法,故曰:“如來現起它受用,十地菩薩所被機”。如來的報身名自受用,受用自己所應有的廣大法樂,對十地菩薩示現種種與自受用身近似的身土,使地上菩薩易得受用與佛近似的殊勝法樂。故名“他受用身”。什麼是十地?菩薩見道破分別我法二執,斷分別煩惱所知二障,得部份妙觀察、平等性二智,受殊勝法樂,又有堪能廣化有情,故初名“極喜地”。次修淨戒,令戒行圓滿,三業清淨,遠離犯戒塵垢,故二名“離垢地”。次修種種禅定,命定學圓滿,能發出種種殊勝智光,故三名“發光地”。次修菩提分法,智慧火焰猛烈,焚毀種種煩惱,故四名“焰慧地”。次修出世離欲,同時又悲濟有情,不捨世間,能使世出世道並行不悖,實屬難能可貴,故五名“極難勝地”。次修種種緣起,深達法性,能令殊勝的無相般若現前。故六名“現前地”。次於一切巨細諸法平等觀照,勤用功力,使無相智殊勝圓滿,用功修行到最後邊,故七名“遠行地”。次修無功用行,隨緣任運,觀法化眾,心常不動,故八名“不動地”。次修法無礙解,義無礙解,訓詞無礙解,辯說無礙解的四種智慧,說法利生,方便善巧,故九名“善慧地”。最後功行圓滿,大法智雲蘊含無量三摩地門、陀羅尼門,具無邊慧、無邊功德,如大雲層蘊含無量微細水珠一樣,故十名“法雲地”。如是十地一地比一地勝進,一地比一地廣大,層層深入,終至覺行圓滿。在此長期過程中皆由如來現種種相應的微妙身土,說種種相應的微妙正法,領導地地菩薩依次前進,最極究竟,至佛果位。如是一切皆平等性智的妙用。
五、阿賴耶識頌
性惟無覆五遍行,界地隨它業力生。
此中上句言賴耶識的性是無覆無記;相應的心所是遍行。阿賴耶識沒有我法執著,沒有障蔽,又不造善惡業,故其性是無覆無記,由此無覆無記性就附帶顯示出它的量是現量,境是性境,故頌中不別顯它的量與境。賴耶識只有自性分別,不造善惡業,故不與善心所及煩惱心所相應,又與意識關系疏遠,不緣名言,故不與別境心所和不定心所相應。因此,它的心所只是五遍行。
下句言賴耶識的界地。賴耶識於欲、色、無色三界皆有,不僅全通三界,而且三界九地皆是它隨有情善惡業力之所變現。有情造業有善惡兩類,皆能熏習成種。惡與善業皆有上中下三品。惡業下品感傍生,中品感鬼趣,上品感地獄;善業下品感修羅,中品感人趣,上品感天趣,故欲界六道所有的根身器界皆是賴耶識,隨有情造業熏習成種之所變現。至於色界無色界皆是有情修世間離欲道所有定業熏習成種,賴耶識隨定業力的高低勝劣不同,而變現出種種差異的界地。頌中所言“界地隨它業力生”,即是顯賴耶識通於三界,而且世間所有界地皆是賴耶識隨有情業力之所變現,無賴耶識則無界地可言。
二乘不了因迷執,由此能興論主诤。
二乘謂聲聞獨覺二種小乘。前者聞佛聲教才能成道正果,是為下根;後者在成道生中能無師自悟,證離系果,是為中根。此二但求一己解脫,無大悲利濟群生的願行,故通稱小乘。佛陀對此二乘但講我空,不談法空,講前六識,不講第八賴耶識。故《阿毗達摩經》雲:“由攝藏諸法,一切種子識,故名阿賴耶,勝者我開示”。此中勝者指殊勝的大乘人。大乘人能通達世出世間深妙的緣起正理,能圓證我法二空的諸法實相,故佛陀必須向彼開示一切法所依的阿賴耶識。小乘人不爾,不能接受此殊勝妙法;若向彼開講賴耶緣起,則不唯無一,而反有害。以故《解深密經》雲:“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暴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一般人只有第七識執第八識見分為我的俱生我執,並無第六意識執八識為我的分別我執。若向大惑不解的凡夫和但求自了的二乘愚者說阿賴耶識,則彼等將會在意識上用名言分別,執賴耶為我,從而增添其我執,助長其無明,故佛陀於小乘法中不談阿賴耶識,而於大乘法中處處宣說此識。因之,大乘講阿賴耶識時,小乘便起而反對,認為“大乘非佛說”;大乘人為了破邪顯正。不得已而與之進行強烈的爭辯。如《攝大乘論》、《成唯識論》等皆多有破小乘反對阿賴耶識之文。故此中頌文有“二乘不了因迷執,由此能興論主诤”之說。
浩浩三藏不可窮,淵深七浪境為風。
此二句言阿賴耶識具能藏諸法種子、諸法種子為其所藏、第七識執藏識為我的三藏義而得名,並顯此識浩瀚無涯,藏種無量,如大海水因風擊動而萬波俱作,不可窮極。《楞伽經》雲:“如海遇風緣,起種種波浪,現前作用轉,無有間斷時,藏識海亦然,境等風所擊,恆起諸識浪,現前作用轉。”正是此中“浩浩三藏不可窮,淵深七浪境為風”之義。“七浪”者:謂七轉識及彼心所的種子,因境等刺激而起之現行。現行復熏成種,如海波降而為水;由諸識種遇緣復起現行,如海水又因風擊而復生波。由是種現熏生,輾轉往復,猶如海水與波輾轉往復,而無有停息之期。此正阿賴耶識集起名心的具體概況。
受熏持種根身器,去後來先作主公。
此兩句言阿賴耶識的作用。八識之中前七轉識為能熏,第八賴耶具有“可熏性、無記性、堅住性、與能熏共和合性”四義,故能受熏;既能受熏,即能持種;賴耶識隨引業力由內四大種變現根身為正報;由外四大種外變器界為依報;至於有情生命前後相續,死此生彼,全由賴耶識去後來先作主公。如是五用皆為賴耶所獨具。由斯宇宙萬物生生化化,無窮無盡,皆是賴耶識的功用,故此獨名“所知依”。
不動地前才捨藏,金剛道後異熟空,
大圓無垢同時發,普照十方塵剎中。
此四句總顯第八識轉依相。菩薩在第八不動地前修,無功用行,推伏俱生我執,第七識不執藏識為我,故曰“捨藏”。初成佛位住金剛喻定,頓斷第八識中一切最微細的煩惱,所知二障習氣,及續生業習氣,永除世間有漏生死苦果,故曰“異熟空。”由斯第八識染分賴耶全部消除,而淨分執持無漏菩提種性的無垢識與大圓鏡同時現起,由大圓鏡智證得清淨法身,現起至極莊嚴的報身及自受用土。同時此圓鏡智妙用無邊,普於十方塵剎,協助平等性智現他受用身土,協助成所作智現無量化身土,教化無量有情,故曰“大圓無垢同時發,普照十方塵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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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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