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別觀佛法僧三寶(分三)
(分二:一略述身相;二別述四身)
(一)略述身相。關於對佛陀的身相,雖然有大小乘的不同說法,但三身之說卻是大小乘所共通的名目。
小乘所說的三身:(1)法身者,謂戒、定、慧、解脫和解脫知見五種功德為佛法身。“戒”謂如來身語意業已離一切過患,戒德清淨圓滿,以為戒法身。“定”謂如來之真心寂靜,離一切妄念,以為定法身。“慧”謂如來之真智圓明,觀達一切法性,以為慧法身。“解脫”謂如來之身心解脫一切煩惱系縛,圓滿涅槃妙德,名為解脫法身。“解脫知見”謂如來已知如實解脫,以為解脫知見法身。由戒生定,由定發慧,由慧而得解脫,由解脫而得解脫知見,如來已圓滿成就此五種功德法體,總佛功德以為佛身,故曰“五分法身”。(2)報身者,謂佛從兜率降生王宮,所生三十二相和八十種好的妙相莊嚴之身以為報身。(3)化身者,佛以大悲心化現猕猴鹿等救濟眾生以為化身。
大乘經論裡所說佛身有六種說法,說一身者,謂以佛自性身及果法身合為一身,這是就法體而說的。也就是以一切法唯一真如法性。說二身者,如聖彌勒菩薩《寶性論》雲:“自利及利他,第一義谛身。”是以自利法身和利他色身為二身。又如聖龍樹菩薩《寶鬘論》雲:“一切佛色身,從福資糧生,大王佛法身,由智資糧生。因此二資糧,即是成佛因。”又如聖龍樹薩的《六十正理論》雲:“以此之善根,回向諸眾生,集福智資糧,願得福智身。”這是就福智資糧為因。成就福德報身和智慧法身為二身。
說三身者,如《佛地經》雲:“自性法受用,變化差別轉。”《金光明經·三身品》說:“一切如來有三種身,一者化身,二者應身,三者法身,如是三身攝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又如月稱論師的《皈依七十頌》雲:“能仁之三身,法圓滿報化。”說四身者,如《楞伽經》說,一應化身,二功德身,三智慧身,四如如身。《佛地論》亦說四身。
說五身者,總以佛陀的五智功德為身,一法界體性智,二大圓鏡智,三平等性智,四妙觀察智,五成所作智。此五智雖為如來一身所具之圓滿智德,但為攝引眾生而表現的五種體相,只是作用和德行不同而已。由此則為佛陀的五身。然此五身以智慧法身所攝。
說十身者,如《華嚴經·十地品》說:菩提身、願身、化身、力持身、相好莊嚴身、威勢身、意生身、福德身、法身和智身為十身。此十身是第八地菩薩觀一切智智所行境,而了知如來的十種身。此以二谛三身所攝。又如《大般若經》卷五百六十八說佛十身:平等身、清淨身、無盡身、善修身、法性身、離尋伺身、不思議身、寂靜身、虛空身和妙智身以為十身。此十種皆法身攝,因所證法身以無相為相,無有差別,唯能證功德智身有異,一切諸法皆同一法性,以就法身體性而無差別所說。
總的說來,對佛身的說法雖然有所不同,但並不相違,只是開合不同,其義以四身三身為通用名目。如《華嚴經·如來出現品》雲:“如來身無身故,為眾生故,示現其身;如來身無有分別,亦無戲論,一切執著戲論皆斷故。”這是說法身無相,無染無著,無有分別,為眾生利益而現三身。如《華嚴經·佛不思議法品》說:“一切諸佛同一法身,境界無量身。”《如來十身相海品》又說:“一切如來智慧法身,諸色相海充滿法界。”所以如來三身或四身都是以佛所證功德而表其身,三身體性並無異相。
(二)別述四身。如來四身是依佛地果位功德廣大而安立為身。今依《般若經》、《現觀莊嚴論》說佛四身。
1.自性法身:自性法身有自性清淨的自性法身和離垢清淨的自性法身二種,總稱為自性法身。初自性身是佛本具清淨究竟體性。現離垢清淨是佛三阿僧祗劫修菩薩行,積集智慧資糧,斷盡煩惱所知二障,遠離一切垢染,作業圓滿究竟清淨之果德,所以稱為果法身。
自性法身,或稱自性身,即於法界自性清淨中永離一切垢染,無為法所攝之究竟功德,又稱無為身、常身。自性法身又稱真如法身,或稱勝義法身。自性身謂以法性或空性為體,是說諸法體性本來自性清淨,如來圓滿證得具足清淨究竟之法界,即是自性身的相,此即以自性清淨為相,界限唯在佛地。
自性身具有五種相和具有五種功德。如聖慈氏菩薩《寶性論》雲:“此中諸佛者,自性身五相,若略應當知,具五功德性。”此五種相者,謂具足遠離生滅之無為相;斷證功德體性無差別相;永斷增益損減二邊相;斷盡煩惱障、所知障和定障的三障相;及具足自性光明功德清淨相。此五相是由自性無垢清淨界圓滿究竟故,是故《寶性論》雲:“無為無差別,永斷二邊淨,煩惱所知定,三障者解脫。無垢無分別,瑜伽所行境,由法界自性,清淨故光明。”自性身具有五種功德,如《寶性論》雲:“無量及無數,無思無等淨,究竟諸功德,真實自性身。大故無數故,非分別境故,唯永斷習故,無量等如次。”謂有無量功德、無數無邊功德、不由四句分別心而無思功德、無等功德、及具有離一切垢障清淨的究竟諸功德。於無量諸功德如次即:廣大故名無量;齊此功德數量不可等計,故名無數;不是所有分別心所行境,故名無思;由於唯佛身心中有此功德,故名無等;由於永斷二障習氣,具有清淨究竟功德,故名光明。自性身具此五種清淨功德,以此功德即名為身。其余三身,皆以勝義法性體性真實,以眾生勝解根性而顯現世俗境而建立的。
2.智法身:以佛究竟無漏智慧為身。若略說則為五智,亦說四智者謂除“法界體性智”。若廣說之則有二十一聚無漏究竟智德。佛成就二十一種無漏智所依的佛地圓滿究竟聖智,即如所有智和盡所有智,通為一切種智,或譯一切相智、一切智智,是為佛智。由於如來已圓滿究竟證得念住等二十一聚無漏法故,其范圍唯在佛地。現證如所有性和盡所有相的究竟智,即是智法身的相。今依《現觀莊嚴論》及其《略釋》,略述法身二十一聚無漏智如下:
“第一聚,謂三十七菩提分法。”又名三十七道品,是道谛所包括的三十七種法,故名道品。道是能通向涅槃,是到達涅槃道路的資糧。因為與菩提法相順,故名順菩提分法。此三十七法,總分七類:
[1]四念處,又名四念住;
[2]四正勤,又名四正斷,四正勝;
[3]四如意足,又名四神足;
[4]五根;
[5]五力;
[6]七覺支;
[7]八正道。(見後法寶處道谛中說。)
“第二聚,謂慈等四無量心。”
[1]慈無量心,能與眾生安樂之心;
[2]悲無量心,能拔眾生苦之心;
[3]喜無量心,見眾生離苦得樂生歡喜慶悅之心;
[4]捨無量心,指對如上三心不存耽著,捨怨捨親,怨親平等。由此四心能善緣無量眾生,能引發無量福德,故名無量心。
“第三聚,有色觀色等八解脫。”
[1]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內身有色想之貪,為除此貪,觀外不淨青瘀等色,令貪不起,故名解脫。
[2]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內身雖無色想之貪,而欲令更為堅牢,觀外之不淨青瘀等色,使不起貪,故名解脫。此二為不淨觀。
[3]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謂觀淨色,故名淨解脫,於定中除不淨相,唯觀色等光明清淨光潔如妙寶之色,觀淨色而不生貪,足以顯示觀之轉勝,證得此性解脫於身中,故名身作證,具足圓滿而得住於此定,故名具足住。
[4]空無邊處解脫,行人厭患色,心欲捨離,即捨色想而緣無邊虛空之心,與虛空無邊相應。
[5]識無邊處解脫,行人更厭前外塵,捨虛空而緣內識為心識無邊,心與識無邊相應。
[6]無所有處解脫,行人更厭其心識,觀心識無所有想,心與無所有相應。
[7]非想非非想處解脫,捨前現有想名為非想,捨無所有,無想為非非想,觀苦空無常無我,生厭離心而棄捨,故名解脫。
[8]滅受想定身作證具足住,滅受想定者,或名滅定或滅盡定,即息滅粗分受想之定,已離無所有處貪著,棄捨非想非非想的一切所緣,故名解脫。
“第四聚,謂九次第等至。”即四禅,四無色及滅盡定,此以深心智慧利行的九種禅定,不雜他心,不令異心間生,次第自一定入於一定之法。若有異心間生,故非次第。
[1]-[4]初禅次第定至四禅次第定為四定,此四為色界四禅天之根本定;
[5]空處次第定;
[6]識處次第定;
[7]無所有處次第定;
[8]非想非非想處次第定;(此四為無色四處之根本定)
[9]滅受想次第定,即止息一切心識之定,是九次第定的最後定,以是禅定之至極。
“第五聚,謂十遍處”。遍以增上緣依止靜慮,所緣緣為地、水、火、風四大種能造色及青、黃、赤、白四大種所造色,並空識二境,令其如欲遍一切處,即世間定慧相應之十種等至(定)。所余諸處不立為遍者,以諸根不能向外展,聲處不能相續,香味二處色界無故。遍者謂相續普遍開展義。又名十一切處,謂觀青、黃、赤、白、地、水、火、風、空與識之十法(見《大智度論》二十一卷),令其如欲周遍於一切處。十中前八觀色之清淨,即依第四禅緣欲界,後二以空無邊處,識無邊處定為所依,緣其他受想行識四蘊,依青、黃、赤、白所造色,知依於四大種能造色故地水火風一一觀為無邊。再思此覺以何所依而廣大,了知由於虛空,故次觀虛空無邊,次觀識無邊。
“第六聚,謂八勝處”。發起勝知勝見以捨貪愛的八種禅定,是為起勝知勝見之依處,故名勝處。
[1]內有色想觀外色多勝處:觀內不淨,觀境漸成熟則多觀外色亦無妨,觀一死屍至一千萬死屍等,由觀境擴大到外色清淨,謂觀外色多勝處。
[2]內有色想觀外色少勝處:即內心有色想,觀外色少,但觀內身不淨,或觀外色清淨。
[3]內無色想觀外色多勝處:謂由內心無色想,觀外色多。如第二說。
[4]內無色想觀外色少勝處:觀境漸勝妙,雖觀外色,而內心亦不存色想。以上四種為淨不淨雜觀,為形色勝處。
[5]青勝處:觀外諸色,轉變自在,使少為多,使多為少,於所見之青相不起法愛。
[6]黃勝處:觀黃色而不起法執,如青勝處中說。
[7]赤勝處:觀赤色如青勝處說。
[8]白勝處:觀白色如青勝處說。以上四色觀,以為勝處,為顯色勝處,此四為淨觀。凡觀淨色,必遠離不淨色。此與八背捨同,此二勝處,為使八解脫之觀心,自在勝妙,對於所緣色境,不起執著染感,如人騎馬能破前陣,故名勝處。如《現觀莊嚴論略釋》雲:“由此形顯諸勝處,發生奢摩他(止)勝知與毗缽捨那(觀)勝見之定慧相應也,前四勝處從初二解脫因生,後四勝處從淨解脫因生。”
“第七聚,謂無诤,由佛無诤三摩地力能令眾生有拔除煩惱之功能”。此即安住解空與他無诤之定,此定聲聞亦能證得。如《智度論》卷十一雲:“捨利弗,佛弟子中智慧第一;須菩提,於弟子中無诤三昧最為第一。”如來無诤三摩地則勝出聲聞,如《金剛經》中“佛說我得無诤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離欲阿羅漢。”無诤三昧定相,常觀眾生令心不惱,多行憐愍慈悲之念。
“第八聚,謂願智”。及至生死未空隨願成辦眾生義利,乃至生死未空,安住三摩地的作用恆常而住。
“第九聚,謂六神通”。神者不測之義;通者無礙之義。即神妙莫測,無礙自在之六種智慧,是曰六神通。
[1]神境智證通,又名身如意通,又雲身通、神足通。即變化不思議境界之通力,故雲神足通,即自身能得變化自在之通力,故雲身如意通。
[2]天眼智證通,得色界天眼根,能見微細色境,觀照外境無礙。
[3]天耳智證通,得色界天耳根,聽聞微細音聲無礙。
[4]他心智證通,知他人心念而無礙。
[5]宿命智證通,又雲宿命住隨念智證通,知自己及六道眾生宿世生涯而無礙。此五通有依有漏之禅定,或依藥力咒力而得,故外道仙人亦能成就,但此五智證通者,是各依無漏智慧而證得之通力故。
[6]漏盡智證通,三乘之極至,諸漏斷盡為無礙,成就此六通只限於三乘之聖者,故名無漏,唯佛乃能圓滿究竟清淨無礙。
“第十聚,謂四無礙解”。又名四無礙智、四無礙辯,意為解、為智、為辯。
[1]法無礙,於名句文能诠教法名為法,於教法無有滯礙,故名法無礙。
[2]義無礙,知教法所诠內容之義理而無滯礙。
[3]辭無礙,又雲詞無礙,於諸方言名辭通達自在無礙。
[4]樂說無礙,又雲辯無礙。以上三種之智慧為眾生樂說自在無礙。
“第十一聚,謂四一切種清淨:所依身清淨、所緣受用清淨、心三摩地清淨、智清淨是為究竟四清淨。”
“第十二聚,謂十自在:能住壽一劫名壽白在;於無數三摩地獲得自在名心自在;已得虛空藏定名資具自在;開示一切工巧藝術等事業名事業自在;能隨願而受生名生自在;能現佛身充滿一切世界名勝解自在;成就無數調伏眾生大願名願自在;能於一切時頓現無量神變調伏眾生名神通自在;獲得殊勝四無礙解名智自在;如欲能演講十二分教名法自在”。
“第十三聚,謂十力”。
[1]處非處智力,謂佛悉能了達一切法的因果。如《入中論善顯密意疏》雲:“若彼果法定從此因法生,知者諸佛,即說此因為彼果之處,如從不善業生不可愛果,從聖有學道得涅槃次第等。若與上說相違,名為非處。”又雲:“如是處非處境無量無邊,佛智無礙著轉,說名處非處智力。”
[2]業異熟智力,又雲知三世業報智力,佛能如實了知一切眾生三世因果業報處,是為業異熟智力。
[3]種種解智力,諸佛遍知一切眾生貪等煩惱,等取信等諸法,所生種子,由彼種子之力,所發欲解,此有下、中、上殊勝極不相同之種種差別,然佛妙智遍三世轉,了達一切眾生欲解,名為種種解智力。
[4]種種界智力,《入中論善顯密意疏》雲:“諸佛善巧一切界之差別,謂眼根等,等攝耳至六根,色至法六塵,眼識至意識六識,說彼(根境識)之內空等本性名界,正等覺智,遍於一切界差別轉,說明種種界智力。”
[5]知根勝劣智力,謂諸眾生虛妄增益分別,於生貪等諸根有自在力,總攝有勝、中、劣根,眼等二十二根及諸根互能生果。佛一切種智於彼一一根性皆甚了達,無礙著轉,說為諸根勝劣智力。見《俱捨論釋》卷三雲:二十二根:眼、耳、鼻、舌、身、意、女、男(男女身中起色欲之處)、命根,有情一生壽命;苦、樂、憂、喜、捨,上五為受根;信、精進、念、定、慧,上五根為信等之五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俱知根(即三元漏慧根)。
[6]知遍趣行智力,《入中論疏》雲:“頗有行道能趣佛果,有行能趣獨覺菩提,有行能趣聲聞菩提,有行能趣天、人、餓鬼、畜生、地獄諸趣。正定邪定等種種諸行,於彼一切智無障礙,說為遍趣行智力。
[7]雜染清淨智力,同上《疏》雲:“無邊世界中,行者各差別,如四靜慮,八解脫,奢摩他等持,及九次第等至,與雜染清淨無邊差別,佛智於彼一切均無滯礙,說名雜染清淨智力。”
[8]宿住隨念智力,同上《疏》雲:“始從愚癡展轉傳來,於過去世住三有中。隨念他一一有情一切生事,盡有情數無有邊際,並念其因,並念相貌,謂念自他如是色類。並念處所,謂念從彼處沒來生此處,於彼一切隨念境上,所有彼彼無障礙智,說為宿住隨念智力。”
[9]生死智力,同上《疏》雲:“盡虛空邊際諸世界中,諸有情類,一一有情死時、生時,由種種業感種種果,佛清淨智於彼眾多境界,無障礙轉,說名生死智力。”
[10]諸漏盡智力,同上《疏》雲:“諸佛由一切種智之力,永斷貪等一切煩惱及諸習氣,佛智一剎那頃,最細種子,習氣盡皆斷除,聲聞與獨覺輩,以無漏慧滅諸煩惱,佛智於彼無障無礙,是名漏盡智力。”
“第十四聚,謂四無畏。”又名四無所畏。
[1]一切智無所畏,佛於大眾中雲:我為一切正智之人,無有怖畏心。如佛自雲:我成正覺無能如法攻難,名智無所畏。
[2]說障道法無所畏,佛於大眾中作獅子吼,說障究竟佛道之法無有怖畏心。
[3]說苦盡道無所畏,佛於大眾中作獅子吼,說盡苦道無有怖畏心,宣說一切智等道定能出生之菩提,無能如法攻難,名為說出離無所畏。
[4]說漏盡無所畏,佛於大眾中說:我已斷盡一切煩惱,無有怖畏心。自雲:我已斷盡一切漏,無能如法攻難,名為說自斷德圓滿無所畏。
“第十五聚,謂三不護”。如來身語意行,究意清淨故,不恐他知三業邪行而護過失,如來三業純淨,遠離諸過,不須防護故。阿羅漢三業雖淨而常須防護,方能離過,如來與彼異。
“第十六聚,謂三念住”。佛說法時於善聽者不起貪心、於不善聽者不起瞋心、於間雜者不起二心,唯念住於捨。當佛說法時,念住法界平等之中,畢竟無有滅退之相,故眾生雖不一心聽法,亦不以為憂,是為第一念住;又念住法界平等之中,增進之相,畢竟不可得,故於眾生雖一心聽法,亦不以為喜,是為第二念住;又念住法界平等之中,畢竟生死涅槃之相不可得,故常行捨心於一切時,利益眾生,而無利益眾生之念,是為第三念住。
“第十七聚,謂不忘失法,利益有情不越時”。佛不忘失所作事業及遲誤時間等念不忘失。
“第十八聚,永離隨眠,永斷煩惱所知二障習氣種子。”
“第十九聚,謂大悲心。晝夜六時以饒益心恆觀一切眾生誰已成熟,誰未成熟,誰成增上生器,誰成決定勝器。”
“第二十聚,謂佛十八不共法”。此十八種不共法,只限於佛之十八種功德法,唯佛具足,而不共同於其他聲聞、緣覺和菩薩,故雲不共。
[1]身無失。佛自無量劫以來,常用戒定慧,以智慧慈悲而修其身,此等一切功德圓滿具足,由於一切煩惱悉皆斷盡,是名身無失。
[2]口無失。佛具無量智慧辯才,所說之法隨眾之機宜而使皆得證悟,是名口無失。
[3]念無失。佛修甚深之禅定,心不散亂,於諸法中心無所著,得第一義谛之安穩,故名念無失。
[4]無異想。佛於一切眾生平等普度,心無間雜,是名無異想。
[5]無不定心。佛之行住坐臥常不離甚深之勝定,是名無不定心。
[6]無不知已捨。佛於一切諸法皆悉照知而方捨,無有了知一法而不捨者,是名無不知已捨。此六種是名六不共行。
[7]欲無減。佛具眾善常欲度諸眾生,心無厭足,是名欲無減。
[8]精進無減。佛之身心,精進滿足,常度一切眾生,無有休息,是名精進無減。
[9]念無減。佛具三世諸佛之法,一切智慧,相應滿足,無有退轉,是名念無減。
[10]慧無減。佛具一切智慧無量無邊不可盡,故名慧無減。
[11]解脫無減。佛遠離一切執著,具二種解脫,一者有為解脫,謂無漏智慧相應之解脫;二者無為解脫,謂一切煩惱淨盡而無余,是名解脫無減。
[12]解脫知見無減。佛於一切解脫中,知見明了,分別無礙是名解脫知見無減。此六種是名六不共證。
[13]一切身業隨智慧行。佛示現一切殊勝妙相調伏眾生,稱於眾生之智而演說諸法,各使證入解脫,是名一切身業隨智慧行。
[14]一切口業隨智慧行。佛以微妙清淨之語隨智而轉,化導利益一切眾生,是名一切口業隨智慧行。
[15]一切意業隨智慧行。佛以清淨之意業隨智而轉,入於眾生之心,為說法而除滅眾生無明癡惑之膜,是名一切意業隨智慧行。此三種是名三不共事業。
[16]智慧知過去世無礙。佛以智慧照知過去世所有一切,若者眾生法,若者非眾生法,悉能遍知而無所礙,是名智慧知過去世無礙。
[17]智慧知未來世無礙。佛以智慧照未來所有一切,若者眾生法,若者非眾生法,悉能遍知而無所礙,是名智慧知未來世無礙。
[18]智慧知現在世無礙。佛以智慧照知現在世所有一切,若者眾生法,若者非眾生法,悉能遍知而無所礙,是名智慧知現在世無礙。此三種是名三不共智。(見《大智度論》卷第二十六)
“第二十一聚,謂一切相智”。“及”字亦攝究竟道相智,一切智,如是二十一聚無漏智,即說明智慧法身。一切相智,又譯一切種智,或名一切智智,即智中之智,是為佛智;菩薩智為道相智,或道種智;聲緣智為一切智。如《大智度論》第二十七卷雲:“佛說一切智,是聲聞辟支佛事,道智是菩薩事,一切種智是佛事,聲聞辟支佛,但有總一切智,無有一切種智。”
智慧法身具足以上二十一聚無漏智慧功德,然此智法身,是由三無數劫修習智慧資糧因而究竟圓滿之果位,故又稱果法身。法身雖不是分別心行境,是寂滅身,但能作眾生利益事,如摩尼珠隨類所顯,成辦眾生欲樂。如聖龍樹菩薩的《法界贊》說:“於無垢法身,安住智慧海,如種種牟尼,作眾生義利”。廣則如《般若經》等諸大乘經所說。
3.圓滿報身:圓滿報身和勝應化身,是依法身體性所顯的二種色身。如《華嚴經·二十回向品》雲:“依法性身,為現色身”。“隨順法身,為現清淨妙色之身”。上經《十身相海品》雲:“一切如來智身法身,諸色相海充滿法界”。是故報化二種色身皆依法身為體,所現三十二相、八十種隨形好的妙相莊嚴之身。如來報身,又稱圓滿受用身。舊譯“盧捨那佛”,為利益一切眾生故,盡未來際長久住世,如《現觀莊嚴論頌》雲:“許三十二相,八十隨好性,受用大乘故,名佛受用身”。《略釋》雲:“具足五種決定之究竟色身,是受用身的相,界限唯在佛地”。五種決定者:
[1]處決定,唯住色究竟天密嚴宮;
[2]身決定,唯是圓明莊嚴之身;
[3]眾決定,唯聖位菩薩之所圍繞以為眷屬;
[4]法決定,唯說大乘法,如《華嚴經》等;
[5]時決定,乃至生死未空而久住,顯示報身如來身語意事業無盡。詳如《寶性論》和《大乘經莊嚴論》等中所說。
佛圓滿報身的三十二種妙相:
[1]由於往昔在有學道時,極善迎送師長等故,感得能仁手足具足輪相;
[2]由於往昔正受律儀,堅固安住故,感得能仁足下平整如龜腹狀;
[3]由於往昔修習四攝事故,感得能仁手足指間缦網相連。猶如鵝王;
[4]由於往昔布施善妙食物等故,感得能仁手足柔軟細嫩;
[5]由於往昔布施善妙飲物等故,感得佛手足四背雙肩及頸間七處皆充滿;
[6]由於往昔救脫被殺、被縛、被打諸有情故,感得能仁手足諸指纖長可愛;
[7]由於往昔饒益他活命故,感得足跟寬廣;
[8]由於往昔遠離殺生事故,感得佛身洪直;
[9]由於往昔正受布施等善法故,感得能仁足踝膝骨皆不突現;
[10]由於往昔自所行善輾轉增長他故,感得能仁諸毛皆悉上靡;
[11]由於往昔將醫方明、工巧明等傳授他故,感得能仁雙腿漸次細圓如瑿泥耶仙鹿腿;
[12]由於往昔不捨諸來求財物者故,感得能仁雙臂長妙;
[13]由於往昔安立一切有情於梵行律儀中,及善護秘密語故,感得能仁陰藏相密最為第一;
[14]由於往昔施他妙好敷具故,感得能仁皮膚如金色清淨鮮明;
[15]由於往昔施他勝妙宮殿故,感得能仁身皮細薄潤滑;
[16]由於往昔遠離愦鬧散亂等故,感得能仁一一毛孔各一毛生皆向右旋;
[17]由於往昔恭敬承事一切眾生及師長等,亦令他恭敬承事故,感得能仁眉間毫相莊嚴,量如橄榄核許形如銀管,潔白軟柔,展長三肘,縮即右旋毫端上靡;
[18]由於往昔未曾輕毀他故,感得能仁上身猶如獅子;
[19]由於往昔隨順他善說故,感得能仁臂膊圓實;
[20]由於往昔施他醫藥等故,感得能仁雙肩之中項部極善豐滿;
[21]由於往昔承事眾生作看病人等故,感得能仁於非上味中亦得上妙味;
[22]由於往昔建造園林等故,感得能仁身量與弓相等如諾瞿陀樹;
[23]由於往昔施他寺院等故,感得能仁頂上烏瑟尼沙高顯周圓;
[24]由於往昔三無數劫說和愛語等故,感得能仁舌相薄淨廣長如紅蓮色;
[25]由於往昔以一音為一切世界有情宣說正法故,感得能仁成就五支梵音;
[26]由於往昔遠離绮語過故,感得能仁兩頰如獅子王;
[27]由於往昔承事稱贊一切眾生故,感得能仁齒潔白相;
[28]由於往昔遠離邪命,正命清淨故,感得能仁齒平齊相;
[29]由於往昔修谛真實語故,感得能仁齒細密相;
[30]由於往昔遠離離間語故,感得能仁整四十齒;
[31]由於往昔視一切眾生如一子故,感得能仁眼如绀青寶相;
[32]由於往昔視一切眾生無貪瞋故,感得能仁兩眼上下睫毛不相雜亂猶如牛王。
此等即是能仁圓滿報身定能感得此三十二相,謂由能感得此諸相之彼彼因,皆圓滿故。迎送師長等因,隨各各相時已廣宣說,最重要是觀察其因而得三十二相之果。此等名為妙相者,謂由誰具足此三十二相即能表現彼是大丈夫故。
《大智度論》卷八十八曰:“隨此間閻浮提中天竺國人所好,則為現三十二相。天竺國中人於今故治肩膊令厚大,頭上皆有結為好。如人相中說,五處長為好,眼耳鼻舌臂指髀手足相,若輪若蓮花若貝若日月,是故佛手足有千輻輪,纖長指,鼻高好,舌廣長而薄,如是等皆勝於先所貴,故起恭敬心”。佛感此相者,由於百劫之間,一一之相,積百種之福。《法界次第》下曰:“如來應化之體現此三十二相,以表法身眾德圓極,使見者受敬,有勝德可崇,人天中尊眾聖之王故現三十二相也”。此三十二相,依《法界次第》、《大智度論》八十八及卷四、《涅槃經》二十八、《中阿含經》中之《三十二相經》、《大般若經》卷四百六十九等所載,皆大同小異。
佛受用身有八十隨好:
[1]由於一切諸行離貪愛究竟故,感得能仁爪如赤銅色鮮紅光明;
[2]由於一切有情增上利益意樂到究竟故,爪色潤澤;
[3]由於上等族姓生故,爪甲高起;
[4]由行境無罪故,諸指圓形;
[5]由集善根究竟故,諸指豐滿;
[6]由漸次修三種智德故,指漸細長;
[7]由往昔善護十不善業道及邪命故,筋脈不現;
[8]由已解脫煩惱結故,筋脈無結;
[9]由能了知甚深密義,踝骨不現;
[10]由從生死等難可行處度諸眾生故,足無不平;
[11]由善巧映覆人故,行步如獅子;
[12]由善巧映覆龍故,行步如象王;
[13]由善巧騰空故,行步如鵝王;
[14]由善引有情至安樂處故,行步如牛王;
[15]由順繞路而行故,回身右旋;
[16]由行步善巧端莊故,行步善妙;
[17]由心常無曲屈故,行步直進;
[18]由稱贊他功德故,身盤緊密;
[19]由不染著諸惡法故,其身光潔;
[20]由說稱機法故,身次第相稱;
[21]由行清淨故,身最潔淨;
[22]由心具大悲故,身柔妙;
[23]由意垢清淨故,身善清淨;
[24]由法毗奈耶圓滿故,眾相圓滿;
[25]由為他說廣大妙法功德圓滿故,身廣大微妙;
[26]於一切有情心平等故,行步安詳平等;
[27]由說清淨法故,雙目清淨無翳;
[28]由說易解法故,身極細嫩;
[29]由於難行處心不退故,身容無怯弱;
[30]由修善根勝出一切世間故,身最充實;
[31]由盡後有故,身善策勵;
[32]由善分別緣起順逆故,支節善開展;
[33]由說清淨法義故,顧視清淨無翳;
[34]由弟子戒圓滿故,其身圓滿;
[35]由未染著生死過故,身部相稱;
[36]由摧伏我慢故,身無歪倒;
[37]由說無盡法故,身相平等無諸高下;
[38]由通達甚深法故,臍底深妙;
[39]由弟子受持順自之教授故,臍紋右旋;
[40]由諸徒眾行端嚴故,威儀端莊眾所樂見;
[41]由意淨故,三業行淨;
[42]由於非時不說法毗奈耶故,身無疣贅及諸黡點;
[43]由說身等安樂法故,雙手柔軟如睹羅棉;
[44]由得光明大沙門故,手紋光明;
[45]由住甚深法故,手紋甚深;
[46]由數數說真淨法故,手紋長直;
[47]由為眾生宣說眾多學處故,面門不太長;
[48]由通達一切世間猶如影像故,唇紅如頻婆果;
[49]由柔和語調伏眾生故,舌極柔軟;
[50]由說眾多功德正理故,舌極微薄;
[51]由所說法毗奈耶諸著我我所之凡夫難測度故,舌赤紅色;
[52]由無一切怖故,語雷音;
[53]由說和愛語故,音韻美妙;
[54]防護三有結故,四牙圓整;
[55]調伏難調故,四牙鋒利;
[56]降伏煩惱法毗奈耶最潔白故,四牙潔白;
[57]安住通達生死涅槃平等地故,四牙相平齊;
[58]漸說三乘現觀故,四牙漸細;
[59]安住方便所持勝慧故,鼻相高修;
[60]具足眾生信仰淨行故,鼻清淨;
[61]由說廣大法故,眼目寬廣;
[62]由度眾生出生死故,眼睫厚密;
[63]由善能令眾生歡喜稱贊故,眼目青白分明圓滿如蓮花葉;
[64]由常時回顧諸有情故,雙眉修長;
[65]由善巧和緩調伏非以五火炙身等故,眉毛細軟;
[66]意為善故,雙眉潤澤;
[67]遍見貪等過患故,眉毛齊整;
[68]由遮遣有情損害故,手長圓滿;
[69]由戰勝貪等故,兩耳相齊;
[70]令諸有情相續不壞故,耳根不壞;
[71]不由邊執見等擾動心故,額部與發際極善分展;
[72]由摧壞一切邪說故,額部開展寬大;
[73]由圓滿勝願故,頂圓如蓋;
[74]由於色等斷除貪愛故,發绀青色如蜂;
[75]遍盡見修所斷隨眠故,頭發稠密;
[76]由說聖教妙慧遍知故,頭發柔軟;
[77]由意不為貪等亂故,頭發不亂;
[78]常時不說粗惡語故,發不粗澀;
[79]由於三寶前散布妙花故,出妙香等奪眾生意;
[80]手足拇指有德紋相猶如金剛,手足掌中有四方吉祥紋,其外無名指等有七紋右旋,而善莊嚴。此八十種名佛隨好者,由身外現功德相表內心功德故”。
4.勝應身:化身佛又名勝應身,亦稱勝應化身。佛以大悲心隨應眾生之機而作利益,隨應化何類,皆在此類為最殊勝者,故名勝應化身。
《現觀莊嚴論》雲:“若乃至三有,於眾生平等,作種種利益,佛化身無斷”。不具足五種決定所顯之究竟色身(三乘並說及人天善法),是化身相。又此分生化身、巧化身和菩提化身之三種。
如化現大橋、橋梁和禽畜鹿鳴等,名生化身;如化現鼓琴師,及化現鐵木工和繕寫人等,名巧化身;如釋迦牟尼從兜率降生至菩提樹下成道乃至涅槃一生經歷的十二種宏化事業,名菩提化身。如《寶性論》雲:“[1]兜率降世;[2]入住母胎;[3]圓滿誕生;[4]少年嬉戲;[5]受用妃眷;[6]從家出家;[7]行苦難行;[8]趨金剛座;[9]降伏魔軍;[10]成等正覺;[11]轉妙*輪;[12]入大涅槃。或八相成道之事業:[1]兜率降下;[2]入胎;[3]住胎出胎;[4]出家;[5]降魔;[6]成道;[7]轉*輪;[8]入涅槃。如《大乘經莊嚴論》雲:“佛化現無量,是名為化身。”又雲:“工巧生菩提”。又如清辨論師《中觀心要論》雲:“如所化化現,現化滿諸方,說法降寶雨,生起出世樂”。佛為利益無量眾生,所作事業常無間斷。如《略釋》雲:“若有乃至三有未空,於淨不淨眾生,同時而作增上生決定勝等種種利益之身,即能仁佛世尊之化身,以是不具五種決定所顯之究竟色身故。佛作事業亦常無間斷,乃至生死未空於一切世界事業相續無斷故。
法身作用有二十七類事業:
[1]安立眾生解脫寂靜;
[2]安立他成熟四攝事;
[3]安立眾生取捨四谛正見,此三是安立資糧道。
[4]安立自他證真實義;
[5]安立他令圓滿六度行;
[6]安立他二利行;
[7]安立他於清淨正見;此四是安立於加行道。
[8]安立他於見道親證空性;
[9]安立他於修道中第二屍羅;
[10]安立第三地安忍;
[11]安立第四地了知順菩提分妙慧;
[12]安立第五地了知四聖谛慧;
[13]安立第六地了知緣起妙慧;
[14]安立第七地方便善巧成熟有情;
[15]安立於第八地中了知三道道相智;
[16]安立遣除現行實執;
[17]安立令得佛寶之菩提;
[18]安立於嚴淨佛土;
[19]於第九地中安立於自決定成佛不墮小乘;
[20]安立他令成就作無量有情義利;
[21]於第十地中安立親近諸佛善知識功德;
[22]安立菩提支善;
[23]安立令知諸業無失壞;
[24]安立令現見四谛;
[25]安立遠離四顛倒,令知彼顛倒無所依之根本,無有實執生諸顛倒之根本;
[26]安立資糧圓滿證得平等清淨;
[27]安立於道果證得生死涅槃平等之無住涅槃。安立於資糧道有三種,安立於加行道有四種,安立於見道一種,安立於修道有十八種,安立於佛果無住涅槃一種,共成法身二十七種作用事業。
二、法寶
佛教所講的“法”字范圍較廣,一般有三義:
第一、法指宇宙間一切事,如佛教經論中有譯作“事”,“一切事”,是泛指世間存在的一切事物,皆稱作“事”,如玄奘法師譯的《五事毗婆娑論》(是法救尊者解釋世友尊者的《五事論》,說的色事、心事、心所事、不相應行事和無為事,此五事即包括宇宙一切事物的規則,對此五事,亦有譯作“法”。有為事具有生住異滅的規則,能生自己果法的功能作用,使人所見即能了知,即名“能持自相,軌生物解”義;無為法,它不具有生滅作用,是對有為而立無為。如龜毛、兔角和虛空花等非事,或非法,因為它是非存在的事物,所以佛教立為非法。
第二、“法”指一切所知境像或事物現象,義為法則、法律、風俗、習慣和思想方法等,都稱作法。法是梵語達磨意譯,義謂“能維持自體者”。如世親菩薩所著的《注疏明論》中解說“達磨”一詞,有十種含義,如雲:“有為法及無為法”之法字指知識;“道谛之法”的法字指道路;“滅谛之法”的法字指涅槃;“法處之法”的法字指意根所對之環境;“與諸妃眷少年共同享法”,法指福澤;“凡夫貪愛現法”法指壽命;“毗奈耶法”法指佛經;“身及老法”法指未來;“四沙門法”法指確定;“世出世法”法指規范。今此十義,通約為三:1、指規范;2、指佛經;3、指知識。
第三、法指佛陀所說的教法,謂佛陀如實親證為眾生如實宣說的法,稱作佛法。佛陀所說教法,稱為法寶,總可分為教道果三法:1、教法,即三藏十二部經;2、道法,修行的方法,包括四聖谛,及十二緣起和六波羅蜜等法;3、果法,即是有余依和無余依二種涅槃,即佛陀與無學聲聞獨覺身心相續中的滅谛——涅槃功德,以及三乘有學聖者身心相續中的道谛功德,以為法寶。
(一)教法:即大小乘經律論三藏十二部契經,為戒定慧三學。律藏屬律學,經藏屬定學,論藏屬慧學。藏文《甘珠》(甘珠爾)即是依律經論編次,正表戒定慧三學之順次。所謂十二部經者,是從文義體裁而分為十二部類:
[1]修多羅,此雲契經,即長行經文;
[2]重頌或應頌經,即重宣長行經文的頌文;
[3]諷頌經或孤起經,即經中直說的偈頌;
[4]因緣經,即見佛聞法及佛陀說法教化的因緣,如契經之序品;
[5]本事經,即佛說弟子過去因緣本事之經文;
[6]本生經,即佛說自身過去因緣之經文;
[7]未曾有或稀有經,即記述佛陀種種神變力不思議之經文;
[8]譬喻經,即經中所說的種種譬喻;
[9]論義經,即經中以法理論義問答之經文;
[10]自說經,即無請問者佛自宣說之經文;
[11]方廣經,即佛說方等廣大甚深真理之經文;
[12]授記經,即佛為菩薩及聲聞弟子等授成佛記別之經文。佛說八萬四千法蘊,結集成大小乘三藏經文,都是佛陀教誡不同根性眾生依法修行的方法次第,故稱教法。
(二)道法,即三藏經文所說三乘人修道的方法次第。這裡總攝為:四聖谛、十二緣起和六波羅蜜多等法,作為三乘人修行的所緣境。
1.四聖谛:
釋迦牟尼成道前,念念不忘如何解脫眾生之苦,此即是佛陀捨王位出家求道的出發點。當他在菩提樹下,思維今世的苦果(即苦谛),皆依過去之因(集谛);未來苦果又依今世之煩惱惑業的苦因。唯有如是煩惱業因而感苦果令生死相續,除此之外別無所有。若要斷此集因和苦果的鎖鏈,即能真解脫,此即是滅谛涅槃。得滅谛之方法為修道。苦集滅道真實不虛,是名為谛。但此四法皆是聖者乃能所知、所見和所證,故名四聖谛。由四聖谛即組成修道時內心觀察的總體而命名。佛陀自初轉四聖谛*輪之始,開示五賢者乃至入涅槃時所說的遺教,中間雖有般若無相*輪和最後善辯*輪,三次轉*輪,說無量法門,但皆不出於此四聖谛。故此四聖谛屬於佛陀一代時教之基本教法,為三乘人共修的中心。
(1)苦谛:世間有情悉皆是苦,即所謂“有漏皆苦”是也。欲界,有愛欲飲食和男女等貪欲所屬之界,故以欲為別名;色界,為色物質所屬之界,(界為種族之義,自類之法)以色為總名;無色界,非物質所屬之界,但有心識。從三界有情果報觀察,則為五趣,加上修羅,或稱六趣。眾生之果報,即所謂:地獄、餓鬼、傍生、人、天、修羅六趣或稱六道。三界萬象可分成五蘊,即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蘊是積聚之義,故名為蘊。由五蘊法不同而有宇宙萬象,皆以積聚因緣之力而成,即萬法有為造作之義。所以五蘊所成眾生世界無不皆苦。苦者逼惱性,逼惱六道眾生故。廣則有無量諸苦,略則總有三苦,八苦之分。
三苦者:謂苦苦、壞苦、行苦。三界眾生畢竟不能避免生滅變化,逼惱身心之苦,故名一切皆苦。
八苦者:[1]生苦,從死苦盡時,而轉至余處入母胎中所生苦故,名曰生苦。與生時之苦相應,與粗重我、我所、我慢等相應。從有身時即成煩惱住處,成為苦處所依,並且不欲樂分離,與苦結合;[2]老苦,從少年時分剎那變壞乃至衰老,皆是苦故,名曰老苦。即時節代謝從少壯衰退,能力衰損,力量衰減,行動遲緩,諸根衰損,眼不辯色,念力多忘,所受用境衰損,飲食難消,腰弓、頭白、發落、面皺、不可愛樂,此等為老苦;[3]病苦,由地、水、火、風諸大種不調,產生變壞,種種諸苦來集其身而生痛苦故,名為病苦。如《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五雲:“地水火風共成身,隨彼因緣招異果,同住一處相違害,如四毒蛇居一箧,於此四種毒蛇中,地水二蛇多沉下。風火二蛇性輕舉,由此違背眾病生”。由是因緣即令身起變更性,令苦增長,憂愁不悅,憂苦增長,不可愛樂所行境界,心情急迫,不悅意行,漸漸變為與命根分離,如人生諸病,其苦難忍,總括病苦名,有四百四病。如《大智度論》六十五雲:“四百四病者,四大為身,常相侵害,二大中百一為起,冷病生二百二,水風起故,熱病二百二,地火起故”。這是四大不調所生病苦,而煩惱病則有八萬四千,如《智度論》五十九雲:“八萬四千病,根本四病:貪、瞋、癡等分。YIN欲病分二萬一千,瞋恚病分二萬一千,愚癡病分二萬一千,等分病分二萬一千”。故佛說八萬四千法門對治八萬四千煩惱;[4]死苦,壽命漸變壞,其身四大即將分散之苦性故,名為死苦。一切眾生都愛自己的生命,為求生存,不樂於死,但在即將死時與受用財物分離,與親眷分離難捨難分,與身所悅意之事及財物分離,其心感受猛厲憂愁之痛苦。身苦與心苦交織,難捨難分,最後壽盡命根斷絕時,萬苦交煎,即名為死苦;[5]怨憎會苦,謂與怨惡仇敵相會,其怨報怨,逼迫生命等時而生的痛苦,名曰怨憎會苦。以上五苦,總名苦苦,苦苦即苦受。謂由生老等苦事所成而更生苦惱,此苦多在惡趣,故名苦苦。[6]行苦,行謂遷流之義。一切有為事物遷流三世,無有剎那安靜常住,有情常隨業煩惱力遷流而轉,流轉三世不息之苦,即名行苦;[7]愛別離苦,謂與親眷別離時發起憂惱、愁歎、悲哭、愛戀,所生的極端逼惱身心等痛苦,故名愛別離苦;[8]求不得苦,所有希求名利盛事,一切所求之事皆與願違,勞而無果等苦惱,名求不得苦。此[7][8]兩苦,在三苦中,名為壞苦。由與樂事和合將生苦惱,樂事雖暫順自己,但樂事本性不斷變易,不斷壞滅,故名壞苦。
由是應知,由前五苦總名苦苦;第[6]名行苦;[7][8]二苦名為壞苦,此即三苦。壞苦和苦苦為世俗苦;行苦為勝義苦。如《顯揚聖教論》卷十五雲:“如是諸苦略有二種,謂世俗勝義別故。世俗谛所攝苦有二種,謂苦苦及壞苦;勝義谛所攝苦有一種謂行苦,亦名遍行苦,遍至欲等三界故”。又如《阿毗達磨集論》雲:“由安立真如門出世智境界故,初後二苦(壞苦、苦苦)為世俗苦,世俗智境界故”。總集諸苦,不出二義,一是外界身病等苦,二是內心煩惱逼迫之苦。若聖者審觀此義真實不虛,即名苦聖谛。
(2)集谛:人生之苦果絕非偶然,而有引起苦果的原因。苦果之因則為集。集谛之因,以業為正因,煩惱為助因,由此二因招感後世,遍生眾苦,流轉生死,輪回不息,故集為眾苦之因,如疾病因,是所應斷。業分為身三、口四、意三。身三業為殺、盜、YIN;口四業為妄言、绮語、兩舌、惡口;意三業為貪、瞋、邪見。此十不善業,而以意業為主,意即是思業,謂由貪瞋而生邪見,撥無因果,誹謗三寶與四谛真理。
煩惱有六根本煩惱,即貪、瞋、癡、慢、疑和邪見。見又分為五種:[1]己身見,或有身見,即薩迦耶見,以緣我為境;[2]邊執見,謂執斷常二邊;[3]邪見,謂撥無因果;[4]見取見,謂計己見為勝;[5]戒禁取見,謂計邪戒為解脫生死真因。由此根本煩惱與邪見而造有漏善惡業,所得果報,即三界六趣而受大苦。由業與煩惱而招感大苦,又由苦而生業及煩惱,如是無始以來循環不息,皆以集為其因,故名集谛。若聖者審觀此義真實不虛,即名為集聖谛。
(3)滅谛:明集谛理,斷盡煩惱業,則得解脫,是名為滅谛,又名涅槃。義為寂滅,即寂滅一切煩惱苦果,惑業既盡,則無生死累患,以諸業煩惱結使滅故,三界業亦盡滅,即得解脫涅槃,則名為滅。若聖者審觀此義真實不虛,即名滅聖谛。涅槃之體乃解脫一切煩惱所顯之妙境,非語言所能诠說,重在知苦斷集而修道谛,乃能獲得,其真相非凡夫智所能現觀。
(4)道谛:道谛為隨順趣向涅槃之道。道謂能得涅槃所應修證必經之道路,是名為道。為離苦斷集,不著苦樂斷常諸邊而行中道者,乃得涅槃,故雲為得涅槃之正道。因佛陀的方便善巧,即開道谛為七科三十七品,名為三十七道品,或雲三十七菩提分法,或雲順菩提分法。
三十七道品者,分為七科:
第一科,四念處,或名四念住。由般若慧使念住境,觀察自身內體,故名念住,其自體即是五蘊之身。依五蘊而分身、受、心、法。由此四種念處,能除世間貪憂,為趣入修道谛之初門。[1]身念處,觀身不淨。[2]受念處,觀受是苦。[3]心念處,觀心無常。[4]法念處,觀法無我。由觀此四念住,則能如次對治淨、樂、常、我四種顛倒執著。
《法蘊足論》卷五;念住品雲:“爾時世尊告比丘眾,吾當為汝略說修習四念住法,謂有比丘於此內身住循身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於彼內外身住循身觀。……
內身者謂自身若在現相續中已得不失,於此內身循身觀者,謂有比丘於此內身,從足至頂隨其處所,觀察思惟種種不淨穢惡充滿,謂此身中惟有種種發毛爪齒,塵垢皮肉,筋脈骨髓,脾腎心肺,肝膽腸胃,肪膏腦膜,膿血肚脂,淚汗涕唾,生熟二藏,大小便利。如是思惟不淨相時,所起於法揀擇。……覺明慧行,毗缽捨那。……
復有比丘於此內身,觀察思惟諸界差別,謂此身中,惟有種種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如是思惟諸相時,所起於法揀擇,乃至毗缽捨那。……
復有比丘於此內身,觀察思惟多諸過患,謂此身者如病如癰,如箭惱害,無常苦空,非我轉動,勞倦羸笃,是失壞法,迅速不停,衰朽非恆,不可保信,是變壞法,如是思惟身過患時,所起於法揀擇,乃至毗缽捨那。……
於彼外身循身觀者,謂有比丘於他身內,從足至頂隨其處所,觀察思惟於彼處身循身觀者種種不淨,穢惡充滿,謂彼身中惟有種種發毛爪齒,廣說乃至大小便利。如是思惟不淨相時,所起於法揀擇,乃至毗缽捨那”。(觀界差別及諸過患,如此類加)
第二科,四正勤,又名四正斷、四正勝。[1]對已生之惡,為斷除故,而勤精進。[2]對未生之惡,更使不生,而勤精進。[3]對未生之善,使之生起,而勤精進。[4]對已生之善,為使增長,而勤精進。由於一心精進,行此四法,故為四正勤。能斷除懈怠,故名四正斷。能正策勵身語意業中善法此為最勝,故又名四正勝。如《大智度論》卷十九雲:“破邪法,正道中行,故名正勤”。
第三科,四如意足,又名四神足。如意謂所求所願一切如意自在,故名為神,此四勝行為禅定之果,此定即名為足。是以信為基礎之義,此分為欲、勤、心、觀四種:[1]欲如意足:即由欲三摩地(定、靜慮)成就神足,謂於佛法僧生起淨信,生起樂欲聽聞正法,由欲樂增上故,成就三摩地,由成就此定能生種種神用,故名欲神足。[2]勤如意足:由勤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於教授教誡之法,熾然精進,由增上故,成就三摩地,故名勤如意足;[3]心如意足:即心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由思惟內法,心增上故,成就三摩地,是為心如意足;[4]觀如意足:以觀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多聞、聞持、多聞積集,以慧抉擇微細觀察,由觀增上故,成就三摩地,故名觀如意足。
第四科,五根:[1]信根:謂深信三寶、四谛者; [2]精進根,又名勤根:謂勇猛精進修諸善法者;[3]念根:謂憶念正法者;[4]定根:謂使心止於一境而不散亂者;[5]慧根:謂思維真理或谛理者。此五法為能生一切善法之本,故名五根。如《俱捨釋》卷三雲:“於清淨法中,信等五根有增上用,所以者何?由此勢力伏諸煩惱,引趣聖道故”。
第五科,五力:[1]信力:謂由信根增長力,能破諸邪信者;[2]精進力:謂由精進根力增長,能破身之懈怠;[3]念力:謂由念根增長力,能破諸邪念;[4]定力,謂由定根增長力,能破諸散亂者;[5]慧力:謂由般若慧根增長力,能破三界一切煩惱者。能破邪法,故名為力。如《大智度論》卷十九雲:“五根增長,不為煩惱所壞,是名為力”。又雲:“天魔外道不能阻壞,是名為力”。
第六科,七覺支,或雲七等覺支:[1]擇法覺支,謂以智慧簡擇辨別諸法;[2]精進覺支,謂以勇猛心離諸邪行,修行真法;[3]喜覺支,謂心得善法而生歡喜;[4]輕安覺支,謂斷除身心粗重散亂,使身心輕利安適;[5]念覺支,謂明記定慧而不忘夫,調適均等;[6]定覺支,謂使心住於一境而不散亂;[7]行捨覺支,謂捨諸妄謬,捨一切法,持心平等性,更不追憶,此乃行蘊所攝之捨心所,故名行捨。覺謂有覺,有覺有觀,觀察覺了之義。此七為道道品中的第六,覺法分為七科,故名七覺支。
第七科,八正道:[1]正見:謂遠離一切邪執惡見,於法抉擇,觀察明達的正觀;[2]正思惟:謂由正見所起,遠離一切虛妄分別心,隨順一切智的如法思惟。此即是正思惟四谛理,遠離貪欲瞋恚害意等煩惱。[3]正語:謂遠離妄言、绮語、兩舌、惡口過患的正言說。[4]正業:謂遠離殺盜YIN等身過之正施作。[5]正命:謂遠離各種邪緣活命,即為正命。此有五種邪命,比丘所營不如法事以求利養而為生活,謂之邪命。<1>詐現異相,意欲使人恭敬承事,於世俗之人前詐現威儀之相,以求利養者;<2>自說功能,說自己功能,以求利養者;<3>占相吉凶,學占卜而說人之吉凶,以求利養者;<4>高聲現威,大言壯語而現威勢,以求利養者;<5>說所得利養以動人心,於彼得利,則於此稱說之,於此得利,則於彼稱說之,以求利養者。如《遺教經》中佛說:“持淨戒者,不得販賣貿易”。“占相吉凶,仰觀星宿,推步盈虛,歷數算計,皆所不應,節身時食,清淨自活”。佛陀教誨,是為比丘,如法求得衣食臥具湯藥的清淨正命。[6]正精進:謂遠離種種身心懈怠,止惡修善,向解脫而勇猛精進,常不止息的正確方便。[7]正念:謂遠離邪念,憶念正法,明記不忘的正確思念。[8]正定:謂遠離雜想,住心不亂,堅固攝持的無漏清淨禅定。
(5)四谛十六行相。四谛法為聲聞(聞佛說法而證道者)緣覺(又譯為獨覺、獨勝、辟支佛,出生無佛之時,而獨自證道的聖者)修行所緣的境,主要緣四谛無常等十六行相而修行證道,大乘菩薩亦緣此四谛十六行相。十六行相,謂於四谛法上每谛各有四相。
苦谛四相者:謂無常、苦、空、無我。[1]無常:謂是一一剎那生滅法故,因緣所生故,名為無常相。[2]苦:謂隨順煩惱業轉,三苦損惱連續不斷,畢竟苦故,故名為苦相。[3]空:謂無有常一自在異體主宰之我,故名空相。[4]無我:謂五蘊非常一自在之我,即五蘊無有自性主宰之我,故無我相。
集谛四相:謂因、集、生、緣。[1]因:謂諸業惑生苦之因,乃生苦之根本,故名因相。[2]集:謂諸苦因漸漸發生,遍生三界六趣,數數生苦,故名集相。[3]生:謂能招感業煩惱而猛厲生眾苦故,相互系屬,名為生相。[4]緣:謂由業及煩惱逼惱眾生令其於三界中與後世生眾苦果作助緣故,名為緣相。
滅谛四相:謂滅、靜、妙、離。[1]滅:謂是永斷業煩惱之離系,故名為滅相。[2]靜:謂寂靜,能寂滅苦果之離系,故名為靜相。[3]妙:謂其本體即是利樂寂靜自性之離系,不再受三界之眾苦,故名為妙相。[4]離:謂苦不再生,解脫輪回,決定出離安趣涅槃之離系,故名為離相。
道谛四相:謂道、理、行、出。[1]道:謂能從凡夫眾生往趣聖位,盡其苦源,趣向解脫涅槃之道,故名為道相。[2]理:又稱為“如”,謂道谛三十七道品,是能對治煩惱的不顛倒之正理,故名為理相。[3]行:謂心住正理現證體性,是成就道業的不顛倒之加行,故名為行相。[4]出:謂能從其根本拔除諸苦及諸業煩惱故,名之為出。義為出離,決定能出離生死之苦,往趣涅槃,是名出相。
總上四谛,佛陀教誡五賢者應知苦斷集,即應了知苦而斷集因,是為應了知現在逼惱三界眾生的諸苦果,尋其原因,是由過去集聚有漏善及不善諸業,及諸煩惱為集因,應當斷除,此能招感三界生死,輪回循環不息的原因,此為迷之因果。應證滅修道,是為希求滅除生死諸苦之解脫――涅槃,應修道品為其正因,此為悟之因果。說明迷悟二重因果的關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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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十二緣起:十二緣起,又稱十二緣起支、十二有支、十二緣生支,此為內緣起,即有情內在緣起的必然規律。如經說“佛出世佛不出世法爾如是”。說明有情世間一切眾生生死流轉狀況的定律,有此十二個順次規律。如經雲:“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是為觀待緣起性,此中隨缺一支余則不轉。此為佛教的根本原理,是三乘行者共修之法。
有情流轉的情況,總有十二支分差別之行相。
(1)無明支:什麼是無明?如《華嚴經·十地品》雲:“世間受生皆由著我,於第一義谛不了故名無明”。眾生由於執著五蘊實有我體的癡煩惱,不了解真如法性,體空無我,即名無明。由執有我,能障真實之事理,起虛妄分別心,即不能如實了知三界業果谛理之道,則起煩惱生雜染貪著而造業,是為流轉三有之根本,故曰無明支,無明有二種業:[1]令眾生迷於所緣境,[2]與行作生起因。
(2)行支:行以無明支為緣而起煩惱,造諸惡行,所作業果,積集福非福業等,與識相應,現前造作之業,名為行支。行有二種業:[1]能生未來報;[2]能與識作生起因。
(3)識支:識以行支為緣,依止初心是識,即依過去善惡業行,能招後有,能牽引輪回生死之處,隨事貪欲與心共生,現入母胎正結生相續時的剎那五蘊之一念,故名識支。識有二種業:[1]令諸有相續,[2]與名色作生起因。
(4)名色支:名色以識為緣與識結合托於母胎,生四種取蘊,識支結生後有之第二剎那際,使受想行識四種名色取蘊及住胎五位之色蘊(凝酥、膜疱、血肉、堅肉、支節五位),互相依存,發育成身,故名名色支。名謂心法,受想行識皆是心法,而無形體可見,但以名而能了知,故曰為名。色謂眼耳等之身根,即結生以後,六處生起之前,中間諸分位階段,皆叫做名色。名色有二種業:[1]互相助成;[2]與六處作生起因。
(5)六處支,又名六入支:六處依名色位繼續增長,生起眼耳鼻舌身意內六入處,令身支六根圓滿,胎兒漸成眼等之六根,即將出胎之位,稱為六入支,六處有二種業:[1]名取自境界;[2]與觸作生起因。
(6)觸支:胎兒出生後有根境識三事和合,觸境但未有苦樂明辨之感覺,如三四歲間,雖於根境識三和合起用,但對外境事物,未識別苦樂受之差別,但有欲觸事物之位,名為觸支。觸亦有二種業:[1]能觸所緣外境;[2]與受作生起因。
(7)受支:受依於觸支生感覺,如五、六歲至十四、五歲間,漸漸對事物已有識別苦樂感受位,雖起衣食等貪著,但未起YIN欲貪愛,名為受支,受亦有二種業:[1]能領受愛憎等事;[2]與愛作生起因。
(8)愛支:愛以受支為因,於受染著無厭是名愛,如十七、八歲以後,雖貪著外境,資具之味著,生起YIN愛現行,強盛喜愛欲著,但未廣泛追求,名為愛支。愛亦有二種業:[1]染著可愛事;[2]與取作生起因。
(9)取支:取以愛為緣,由愛增長所攝而不捨是名取,如十七、八歲成人已後,愛欲愈盛,貪妙資具,馳驅諸境,追求取可愛欲樂之位,樂欲於忍可取著,於了別四取,即欲取、見取、戒禁取和我語取四取蘊等,能取內外諸事物的有一百八煩惱,起功用力,名為取支。取亦有二種業:[1]令諸煩惱相續;[2]與有作生起因。
(10)有支:有依愛為緣取所起的有漏業令諸有支生是名為有,由身語意造業,作種種有漏善惡業力,此為決定當來之果報位,故名為有。有者有三界生死輪回之來去,有支即能招感後有之業,有生存之分位,故稱三界為“三有”以為當來三界生存之處所,故名有支。有亦有二種業:[1]能令於六趣中受生;[2]與生作生起因。
(11)生支:生依有支為緣,從業起蘊是生,一遇順緣,即以現在之業力,於未來轉生位中,直接受生之位,正結當有,六根圓滿,位眾同分第一受生,成就苦蘊,稱為生支。(住眾同分:眾同分,同類,身體相似的有情類,若人,若傍生等同生一趣,各各類別相同,如人與人同分)生亦二種業:[1]能起諸蘊;[2]與老作生起因。
(12)老死支:出生以後,諸蘊相續變異、成熟,名之為老;蘊相續壞滅,名之為死;年齡壽命起變異故,屬於未來老死之位,名為老死支。老亦有二種業:[1]令諸根變異;[2]與死作生起因。死亦有二種業:[1]能壞諸行;[2]不覺知故相續不絕。
總括十二緣起為四支,稱為“緣起四支”。|
(1)剎那緣起:每一剎那出現的生滅緣起之相,具有貪等業行的作用都具有十二支。
(2)連縛緣起:或前後剎那無間相續,而為同異類相屬緣起(十二支緣起,由前因生後果相之連續的關系)之因果相屬而起,即無間相續義。
(3)分位緣起:或一一支的分位階段無有間隔而因果相續。
(4)遠續緣起:或一一支分,必定不同類,因果相屬,而中間有其余因果間隔於其中間,但久遠相續開始,而未斷滅,如《佛戒經》說:“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
3、十二緣起與四谛的關系
緣起十二支,支支相連,相互依存,環環扣接,令諸有情循環生死,無始無終。如《華嚴經·十地品》雲:“佛子,此中無明愛取不斷是煩惱道,行有不斷是業道,余分不斷是苦道”。可總攝為煩惱、業和苦三種之因果關系,又如龍樹菩薩的《緣起心要論頌》雲:“十二支差別,能仁說緣起,煩惱業及苦,盡攝三種中,初八九煩惱,二及十是業,余七皆是苦,十二法三攝,從三生於二,從二生於七,從七復生三,有輪數數轉”。
此十二有支,總攝為惑業苦三種。“惑”即煩惱,使有情相續而有起因;“業”即所作業障而為引生苦果之因;“苦”為苦果,是為連續引生有苦性之果。行、有二支為業,即三界有情如順次循環相續而不絕,此即由集能招集苦果,煩惱與業為集,其余七支皆攝為苦。如是從無明、愛、取三煩惱,生起行、有二業;又從行、有二業生於識、名色、六處、觸、受、生和老死七支的苦果;又從七苦生於三煩惱,復從三煩惱生於二業,由此使三有輪回,數數流轉不息。如是輪轉無有初、中、後、始終之別。列表如下:

此十二緣起支,諸異生世間,雖然數數流轉,次第生於三有,但不決定都具十二支。如在“名色”位命終,唯具二支,乃至“取”位命終,但具七支,以及出生後,中間夭亡命終者,則依情況不同而立支數。色無色界無有“名色支”,及“六入支”。
十二緣起有流轉與還滅二種緣起,為生死流轉與解脫還滅二義。
流轉緣起,即十二緣起依無明生行,行生識等順序次第生起,此稱順緣起、順次緣起,即以順序計算十二緣起。此屬於流轉生死的緣起,屬染緣起,以苦集二谛所攝。
還滅緣起,即十二緣起依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等次第止息,此稱逆緣起、逆次緣起,即逆次計算十二因緣。此屬於還滅緣起,屬於淨緣起,以滅道二谛所攝。在《華嚴經·十地品》雲:“復次無明緣行,無明因緣能生諸行,無明滅行滅者,以滅無明,諸行亦滅,余亦如是。又無明緣行者,是生系縛,無明行滅者,是滅系縛,余亦如是”。
此十二支又分為三世,如《華嚴經·十地品》雲:“復次無明緣行者是觀過去,行乃至受是觀現在,愛乃至有是觀未來,於是以後展轉相續,無明滅行滅是觀待斷”。經義是說:了知緣起性空無我、無人、無眾生等,斷除我執,證第一義谛,無有我執無明之所起因,無明則滅;無明滅已,余十一支亦滅,惑業苦無依處則得解脫滅谛涅槃。如龍樹菩薩《緣起心要論頌》:“於真性見真,見真即解脫。”
概括十二緣起,分為能引支、所引支、能成支、所成支四支,稱為“緣起四支”如下:

四有流轉,如下所示:
(1)本有:從結生入胎第二剎那起,至死有的前剎那,尚未捨身命時期的身心。
(2)死有:正捨今生身命時或臨命終時的剎那五蘊。
(3)中有:死後未結生前,介於死有和生有之間的五蘊。
(4)生有:中有結胎之間的一剎那所有之五蘊。

四聖谛雖說是聲聞種姓所修,但不能說不修十二緣起,只是以修四谛為主。十二緣起雖說是獨覺種姓者所修,但不能說獨覺不修四谛。因為獨覺種姓在因位時聞佛說法亦修四谛,只是在最後生出於無佛之時,無師自證緣起之理而證涅槃。
4、六度
前面講的四聖谛,十二緣起,為大小乘行者所共修,但在小乘契經中佛亦說有六度,以使小乘種姓能捨小轉大,發菩提心,修菩薩行,成無上正等菩提,唯各處散說而不系統。大乘經中則廣說六波羅蜜多等法,是大乘菩薩主要所修之法寶,二乘人所修的一切法,都攝入六波羅蜜多,菩薩修此六度而成就無上正等菩提。如聖龍樹菩薩的《轉有論》雲:布施戒忍辱,精進靜慮慧,恆修彼業者,速能得菩提”。是說六度即是大乘法,菩薩以修六度而成佛。又如聖龍樹菩薩的《寶鬘論》雲:“施戒忍進禅,智慧悲為體,此即是大乘,有何錯誤語。由戒施利他,進忍行自利,定慧解脫因,總攝大乘義。自他利解脫,總則佛聖教,六度中全有,因此是佛語。佛說菩提道,福智資糧體,此即是大乘,諸癡盲不忍”。又雲:“一切佛色身,從福資糧生,大王、佛法身,由智資糧生。因此二資糧,即是成佛因,如是應常依,此福德智慧”。
以上頌文,其義易了,例表如下:

總上諸義,菩薩以大悲心為體,發願菩提心及行菩提心入大乘門,受持願行二種律儀,通達人法二種無我,修習三十七菩提分法,廣行六度四攝,歷經五道十地,圓滿福智二種資糧,斷盡二障,究竟證得佛位。
(三)果法
以上教法、道法解說竟。果法者即是有余依、無余依和無住涅槃。佛陀與無學聲聞和獨覺身心中的滅谛涅槃功德,及三乘有學聖者身心中的道谛功德,以為果位法寶。
三、僧寶
僧謂僧伽,亦雲和合眾,即比丘眾和比丘尼眾。和合者,具有六義,亦名六合敬,謂僧伽以行六和敬而安住。
六和者:1.身業和敬,謂共同禮拜等身業和敬;2.口業和敬,謂共同贊詠三寶等語業和敬;3.意業和敬,謂信心相同等之意業和敬;4.戒和敬,謂同一戒法、同一說戒、同一羯磨和敬;5.見和敬,謂共同信解空、無我,共同修行道谛,同證滅谛涅槃之見解和敬;6.利和敬,謂共同衣食等之利養和敬。如《仁王經》卷下雲:“住在佛家修六和敬,所謂三業,同戒、同見、同行”。此謂僧伽若行六種和敬,即堪稱為僧寶。
僧寶可分為三:1.凡夫僧寶;;2.有學僧寶,3.無學僧寶。
(一)凡夫僧:亦名異生僧,即未證聖位以前的僧伽,稱為凡夫僧。如月稱論師的《皈依七十頌》雲:“若未生聖道,是凡夫異生,彼非學、無學,是諸論中說”。這是說明凡夫僧。此凡夫僧要受近圓戒,五人以上的比丘眾,或比丘尼眾,如法如律修行,如法羯磨,如法傳戒(在邊地有清淨比丘五人即可傳戒),如法安居,如法誦戒的和合眾,則稱為僧寶。
(二)有學僧:如月稱論師的《皈依七十頌》雲:“摧煩惱故學,七人是有學”。此謂從預流向至阿羅漢向七者為有學僧寶。
(1)預流向:住於順抉擇分和見道十五剎那中者。
(2)預流果:安住於見道八智之聖者,由永盡見道所斷三結(我見結、戒禁取結、疑結)故。
(3)一來向:向往一來果位,謂尚未斷欲界第六品修所斷煩惱而正策勵斷除者。
(4)一來果:永斷欲界第六品煩惱者。
(5)不還向:勵力修行斷除欲界第七品至第九品修道所斷煩惱者。
(6)不還果:斷除欲界後三品煩惱之殘余,不再還欲界之位也。
(7)阿羅漢向:勤行能斷初禅乃至有頂之間一切煩惱之加行者。
此上七行者因正在斷煩惱故,名為有學僧寶。
大乘聖僧從證八忍八智,位登初地,始稱入如來家,紹隆佛種,乃至第十地菩薩,名為大乘有學僧寶。此依聖慈氏菩薩所著的《現觀莊嚴論》,列二十種譬喻僧寶,即五種預流,三種一來,十種不還,阿羅漢向及麟喻獨覺,以喻大乘菩薩聖位僧。因為菩薩不入無色界,不證阿羅漢果,立阿羅漢向以喻第七地菩薩為斷盡煩惱障而精進修行。麟喻獨覺喻十地菩薩,是由十地菩薩不依師教,以自然智而成正等菩提故。
(三)無學僧:亦名真實僧寶,或稱第一義谛僧,無為僧。此即煩惱已盡,所作已辦,梵行已立,不受後有的聖位阿羅漢,名為無學僧寶。如月稱論師著的《皈依七十頌》雲:“盡無余過故,第八說無學”。此無學僧只限於小乘的阿羅漢果。大乘聖者至第十地菩薩屬於有學僧,成就無上正等菩提者為佛寶所攝。
獨覺聖人分為二種:一是部行獨覺,謂同時多人出世修道而證無學位者;二是麟角喻獨覺,謂此獨覺聖人出世證無學位時,唯獨一人,猶如麟角,更無第二者,這二種獨覺聖者,都是出於無佛法之時,其共同點都不說法,以神通變化示現一些境界化導眾生,由於都出於無佛之時,又不說法,一般不列於僧數。二十種譬喻僧者,列表如下:

阿羅漢向:為欲盡斷煩惱障而精進修行七地菩薩。
麟喻獨覺:喻十地菩薩,不依師教,以自然智而證菩提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