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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星桥居士:“居士佛教”刍议


   日期:2023/2/15 16:06:00     下载DOC文档         微博、微信、支付宝分享

“居士佛教”刍议

陈星桥 

  去年末在北京大学召开的“佛教文化与现代社会”国际学术研讨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何劲松副研究员宣读了一篇论文,提出中国佛教应走居士化道路,引起与会者的关注。当时笔者对其“居士佛教”的提法颇觉可疑,对其“佛教居士化是佛教立足现代社会的唯一途径,也是宗教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的结论尤不敢苟同,认为他的许多观点并不是单纯的理论问题,涉及佛教传统与现实的方方面面,似乎缺乏可操作性。同时觉得他出发点还是好的,可能由于对佛教界的情况不太了解,故其结论值得商?。不过它至少反映了明清以来“僧伽佛教”急剧衰落,近代“居士佛教”日益发展,佛教界亟须厘清僧伽与居士的关系,以振兴佛教这样一些事实。今年《世界宗教研究》第一期刊出了何劲松先生的这篇论文《中国佛教应走什么道路--关于居士佛教的思考》(以下简称“何文”)。对这篇文章,虽然尚未看到佛教界的反应,在学术界却引起了一定的回响。1998年6月9日,中国宗教学会和《世界宗教研究》编辑部联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举办了一个小型座谈会,讨论“居士佛教”的问题。笔者有幸参与,颇受启发,并即兴发了一通议论。事后有朋友建议我就此写篇回应的文章,我也觉得“居士佛教”这个问题很重要,何文的许多提法必须予以澄清,于是便将自己研究所得笔之成文,以就教于方家。

  一、“居士佛教”观念的形成
  所谓居士佛教或“白衣佛教”,是相对于僧伽佛教而言,指佛教的在家信众、信众团体及其领袖人物所影响的或所体现的佛教。其实这种提法是不大严密的。大家知道,佛教徒由出家信众和在家信众两大部分构成。在我国,通常将在家信众称为居士,即所谓居家修道之士。当年,释迦牟尼成道后即广收僧俗男女弟子,并根据当时的实际和佛教发展的需要,对僧伽和居士的地位、职责等作了相应的规定。概括而言,僧伽为三宝之一,具有住持佛教,摄受、教化居士之责,居士则具有礼敬、供养三宝,护持佛教之责。这种自然的定位和分工,总体来说是既符合佛教发展的实际,又符合宗教发展的一般规律的。一般来说,居士既是僧团教化、引导的对象,又是僧团的僧源所在和生存、发展的支柱。僧伽和居士的互补与良性互动,促进了佛教的全面发展,由此构成佛教的整体形象。古代的佛教教团即包括出家的僧尼和在家的男女居士,这其中原无所谓僧伽佛教和居士佛教之分的。
  不过,随着佛教的广泛传播和社会的发展演化,居士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佛教界对居士的地位及其作用的认识与态度也产生了许多微妙的变化。概括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自古以来,居士即占佛教徒的绝大多数。尤其在佛教信仰盛行的国家和地区,社会各个阶层的人士中都有居士,其中包括众多有权势、有财富、有学识、有能力的人物,诸如帝王将相、富商巨贾、硕学鸿儒、能工巧匠等等。虽然他们在佛教界一般不居领导地位,但他们往往比僧人的影响力更大。
  2、佛教在传播与发展过程中,面对各种异质文化和不断发展的社会文明,自身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突出地表现在部派佛教、大乘佛教、密乘佛教三期佛教的形成,由此也使僧伽与居士的关系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在部派佛教中,从《阿含经》及有关律典不难看到许多长者居士行善积德、修行证果的事例,从中也反映出佛教界适应时代、适应社会、入世度生的倾向,表明居士的作用和影响增强;而在从大众部发展起来的大乘佛教中,反映以居士身行菩萨道、成圣成贤的内容就更多了,如《维摩诘经》、《胜经》、《华严经》、《法华经》等经中的维摩居士、胜夫人、善财童子、龙女等都是备受称道的“居士”典型,他们的地位似乎远在作为僧伽象征的舍利弗等十大弟子之上,从而极大地鼓舞了广大居士积极修证佛法、弘法利生的热忱。这一方面是大乘佛教重视心法、积极入世、超然于形式和教条的思想境界的体现,同时也是现实生活中居士的地位和作用大大增强的反映;至于密乘佛教则进一步在修法实践上圆融世出世法,不仅从理论上而且从形式上都打破了僧俗的界限,从而给传统的僧伽与居士的定位和分工带来极大的冲击。
  3、随着佛教在各国各地区的传播和社会的不断演进,僧人在持戒、求学、修法、管理寺院乃至日常生活等等方面经常会遇到与他们的先辈们大异其趣的境况,尤其是在中世纪以至近代,许多僧人越来越难于保持戒律上的完美、学识上的权威,难于避免修法上的走样、日常生活的俗化,因而自信心降低,或屈从于王权和世俗势力,或遁入山林不问世事。而自身修养的不足及与社会和广大民众的疏远,又使这些僧人对社会问题及民众的疾苦缺乏了解,变得冷漠,很少能给信众做出表率并予以积极的适当的指导。与此同时,广大民众的知识日开,自我意识增强,对佛教和僧人的神秘感及盲目信仰减少,对僧人的修养、学识与处世能力要求却越来越高。这一切都使僧人的社会地位下降,影响力日形减弱。明清以至近代这种情况更加凸显。这样一来,居士界纷纷起来弘扬佛法,在进行自我教育的同时,还以不同方式帮助和促进寺院及僧团的自身建设,纠正其种种弊端,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
  正是由于居士的地位与作用的不断增强,“居士佛教”的观念就自然而然地出现了。至于具体出现于何时,我没有考证,但至少在近代我国就已有了“居士佛教”的提法。其实,在历史上,每当僧人素质趋于低下或过于世俗化、僧团变得日益腐败之际,佛教必然处于衰微或外强中干的状态,一遇变故便岌岌可危。此时社会上常会出现一些大心居士联合某些高僧奔走呼吁,采取各种补救措施以挽救法运,往往效果十分显著,令人们对居士的作用不能不刮目相看。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近现代佛教的复兴和恢复,一些正信的大心居士的确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例如在晚清,我国寺院众多,僧人队伍庞大,但素质普遍低下,毫无生气。在西风东渐、国难当头之时,僧界几乎成了众矢之的,寺庙往往成为鱼肉的对象,佛教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幸有杨仁山为代表的居士界精英大量刻印流通佛经,创办新式的佛教教育,宣讲佛学,提出革新佛教的种种方案,在政界、学界、教界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由此形成了一支独立于佛教传统僧团之外的令人瞩目的居士弘法队伍,一些人藉此提出了居士也能住持佛教的主张,“居士佛教”这种比较时髦的提法亦应运而生。对此,当年在教界还引起过一番论战。有趣的是,时隔半个多世纪,佛教事业获得全面发展,各级佛学院遍地开花,开办已有十几年,培养出了大批僧才,僧伽素质已非昔日可比的今天,仍有人提出中国佛教应走居士化道路的主张,这本身就值得教界同仁的深思!

  二、我国“居士佛教”的一般特点
  在佛典中,一般将闻法向善的僧俗弟子统称为“善男子”、“善女人”,其中归依佛法僧三宝的在家信徒称为优婆塞或优婆夷。这是梵语的译音,翻译过来就是“近事男”或“近事女”,意思是亲近事奉三宝的人。在我国,这种称呼一是比较抽象,二是给人感觉地位“低下”,因此多用于书面文字中。而在日常生活中用得最多的称谓是“居士”,意思是居家修道之“士”。这同“和尚”一词一样,是一个令人起敬的称谓,然而用得滥了便失去了其应有的尊严。不过这倒颇能反映汉族地区在家信众的实际,即无论是受过三归或五戒、八关斋戒、菩萨戒的还是未受过任何戒的,只要于佛教中行善积德的往往都被称为居士。因此佛教中居士的对象是比较广的,存在很大的差异,值得研究。当然本文所说的居士特指至少受过三归的在家佛教徒。
  要认识我国的“居士佛教”,首先须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汉传佛教的一些特点:早在佛教传入我国之前,华夏社会就已具有高度的文明,是一个比较专制的社会。人们重视人伦道德,崇尚自然,具有现世主义倾向;敬祖先,祀鬼神,对于宗教多抱有实用主义态度。佛教虽然本质上是出世的,但作为一种宗教,不仅是一种意识形态(信仰),还是一种文化,一种社会实体,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因此上述的国情(因缘)都极大地影响了佛教在我国的发展状态及所扮演的角色:大乘佛教思想理论受推崇,却未能成为国教;译经著述汗牛充栋,八宗并峙,然禅净二宗独盛;山林佛教和鬼神信仰并存;精英佛教与民俗佛教并行。与此相对应,我国的“居士佛教”表现出以下一些特点:
  1、人数众多,分布领域广泛。在我国传统的儒释道三教中,佛教信众占绝大多数,即从当代的五大宗教来看,佛教徒也是最多的,其中又以居士占多数,各行各业都有。在中国佛教近二千年的传播过程中,他们恭敬、供养、护持三宝,出资出力,在建寺度僧、塑像印经、兴办慈善公益事业、实践并弘扬佛法乃至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默默无闻地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社会影响极大。
  2、信仰虔诚,但追求各不相同。中国人朴实善良,面对频繁的天灾人祸和长期的封建压迫,内在的宗教需求十分强烈,佛教的弘传给了他们很大的精神满足。就大多数在家信众尤其是人数较多的女居士来说,信仰是相当虔诚的,往往超过了许多受他们顶礼膜拜的僧人的信仰程度。但相当多的人信佛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迷信色彩,不少人抱有实用主义或功利主义倾向。
  3、社会精英人士较多,如政界、学界、文化界乃至商界的居士,一般文化程度较高,对社会比较了解,有各自所在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相当的社会地位,对佛教界的贡献和影响较大。
  4、整体素质不高。多数居士对佛教的教理教义缺乏必要的认识,许多人学佛往往停留在烧香磕头、吃素念佛、参加法事、做功德的层面上,感情色彩甚至迷信成分较浓。这一方面缘于中华民族强烈的现世主义心理因素,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佛教文化的确博大精深,而僧人们在宣讲弘扬方面的工作做得太少的缘故。
  5、居士间的各种差异极大。佛教是提倡众生平等的,所收弟子来自方方面面,因而居士间的各种差异极大,如广泛存在的身份差异、文化差异、贫富差异、城乡差异等等。这些差异不仅影响到他们对佛教认识上和需求上的差异,还多少关系到他们在佛教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发挥,于是出现了精英佛教和民俗佛教并行的局面。当然上述各种差异在僧伽中也大量存在,但毕竟小得多。
  6、自身缺乏约束机制,对僧伽不能实行有效的监督。佛教是一种强调自我觉悟的宗教,具有很大的包容性。因此对于背景极不相同的作为佛教外护的在家信众的要求并不高,何况相对于家庭和谋生来说,信佛及弘法通常只是许多居士的业余“爱好”。居士与僧伽不同,他们至少在外在的表现上与非佛教徒没有明显的差别,居士团体的结合一般也比较松散,相互间缺乏约束激励机制。从这些方面来说,居士是很难代表和住持佛教的。另外,我国是一个存在多元文化的国家,民众乃至国家对僧伽和寺院的认识、态度和要求存在较大的差异。在这种背景下,居士不可能象一些南传佛教国家的居士那样,一方面对僧伽礼敬供养有加,同时对僧伽的行为规范实施有效的监督,以促进其信仰对象的纯洁完善。不仅如此,由于一些居士素质不高,往往不自觉地做了一些不利于僧团建设的事情。


  三、如何正确认识和充分发挥居士的作用?
  居士能否住持佛教?这是近代以来争议较多,必须首先予以澄清的关键问题。所谓住持,为护持佛法令久住世的意思。《圆觉经》卷上:“一切如来,光严住持。”《高僧传》卷十一:“……《八十诵律》,是后迦叶、阿难、末田地、舍那波斯、优波掘多,此五罗汉次第住持。”随着禅宗的兴起,住持一词又引伸为一寺之主的意思。如《敕修清规·住持章》说:“佛教入中国四百余年而达磨至,又八传而至百丈,唯以道相授受。或岩居穴处,或寄律寺,未有住持之名。百丈以禅宗蜪盛,上而君相王公,下而儒老百氏,皆向风问道,有徒字蕃,非崇其位,则师法不严。始奉其师为住持,而尊之曰长老。”《禅苑清规》:“代佛扬化,表异知事,故云传法;各处一方,续佛慧命,斯曰住持;初转*轮,名为出世;师承有据,乃号传灯。”由上可知,唯有佛以及承佛戒、法的僧宝和丛林之主持方有住持佛教的资格。当年佛陀常以以戒为师,住持、弘扬佛法来要求僧伽,因为僧伽是三宝之一,是佛教住世的象征。他们独身、修梵行,四方游化,以弘法为家务,而成为弘扬佛法的专职人员,惟有他们才有住持佛教的资格。而一般居士,既无具足戒的传承与规范,又忙于养家糊口,故只能起到辅助僧伽护持佛教的作用。至于像《维摩经》中的维摩居士、印度的阿育王、中国的梁武帝等大居士的作用,我想只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特殊人物所发挥的特殊作用,仍宜从护持、弘扬佛法的角度去理解。实际上他们也未因威势大而取消或取代僧伽住持佛教的职能。早期佛典中将僧团分为圣僧团和一般僧团。其中圣僧团成员不限僧人和居士,只要是获得见道以上果位者。我想一些菩萨僧住持佛教的作用可以从圣僧团去理解。不过一般信众是肉眼凡胎,认同的还是具有戒法传承的一般僧团。
  其实,僧伽离不开居士的信向、供养和护持,而居士需要僧伽作学佛的指导和表率,只有二者的结合和良性互动,佛教才能延续、弘扬起来。此外从佛教传播的实际来看,有僧然后有寺院,有寺院便能为广大信众提供宗教活动场所。若有寺而无僧,则寺院的功能、形象就会大大走样,佛教便会失去最重要的载体。僧伽与居士的分工是有历史传统的,二千多年来已为广大民众所认同,若随意贬低或否认僧伽的作用,或提出什么走居士化佛教道路,必会带来许多混乱,是很危险的。过去和现在都有否定僧宝的所谓二宝居士,他们也分两种情形:一种是眼中无僧,因为他们认为自己遇到的僧伽素质太低,形象也不好,其道德水准甚至还不如俗人;一种是心中无僧,他们的我慢心太强,既不愿出家为僧,又想取代僧人的地位收徒传法,为此目的公然否定僧宝,久而久之,佛宝和法宝在他们心中也大大变形,甚至沦为民间邪教教徒。“眼中无僧”的二宝居士可能有些认识问题和客观原因,应引起佛教界的高度重视,加强自身建设,给予正确的引导;而“心中无僧”的二宝居士对佛教破坏极大,应坚决予以反对。
  佛教是大众的佛教,是为一切众生服务的。占佛教徒绝大多数的居士显然是关系到佛教的发展及整体形象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要注意对正信居士的培养,充分发挥居士中知识分子的作用,从各方面支持他们在佛教教育、文化事业以及在佛协组织和居士团体中发挥各自的特长。这既有利于消除僧伽和居士之间不必要的误解,又有利于佛教事业的发展。否则可能将他们推向了外?甚至邪教。自近代以来,已有不少居士在上述有关单位中积极工作,为弘扬佛法、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这已为僧界和广大信众乃至政府所认同。不过由于不少人未能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僧伽与居士的关系,对居士的认定、规范和培养始终处于一种混乱的状态,从而大大影响了居士界潜能的发挥。从当前来说,这方面的工作还亟待改进与加强。
  前面说到,许多居士的整体素质还很低,对佛法的认识模糊不清,甚至抱有许多十分错误的观点,有的相互间隔阂很深,很容易被社会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以及各种邪教导入歧途。他们的某些言行往往成为外教贬低佛教、斥佛教为迷信的口实。这除了他们自身的原因和目前佛教弘法机制不健全的因素以外,还与作为他们师父的一些僧人素质低下,为贪图名闻利养而滥收徒众,未能尽到为人师表、弘法教化之责有关。因此,中国佛教能否健康发展、长久住世,关键在于僧团的建设和僧人素质的提高。赵朴初会长在中国佛教协会第六届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提出:“各级佛教协会和全国佛教界都必须把注意力和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四众素质上来。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就是加强信仰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人才建设、组织建设。”为此广大居士除要虚心向高僧大德求教之外,应不断进行自我教育,努力提高自己的佛教素养。同时还要为自己信仰的对象之一的僧团建设多做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而僧人们有责任和义务为居士讲解开示佛法,树立正知正见,并组织和指导他们修行实践,以化解他们的烦恼,增进法喜。一般来说,僧伽出家前都是居士或出生于居士家庭,因此居士素养的提高,势必促进僧伽素质的提高;而僧伽素质的提高,反过来必然会带动居士界佛教素养的提高。我想,这才是全体佛教徒所希望看到的。
  佛教传入中国已有两千年的历史,如今正处于世纪之交。未来的世纪将是多元文化相互交流共同发展的新世纪,中国佛教仍将保持大乘佛教的精神风范,走“人间佛教”的道路,居士界的作用将会越来越大。正因为这样,佛教界特别要处理好僧伽与居士的关系。我认为,既要尊重传统,又要面对现实,只有僧伽与居士的团结合作,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共同提高,才是佛教立足现代社会的唯一途径,也是在宗教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
  (原载《法音》1998年第7期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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