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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白雲禅師:事相與意境
事相與意境 白雲禅師著述 事相:情識的分別。 意境:理性的認識。 譬如: “你為什麼痛哭?” “他打我!” 第三者以為:“為什麼打他?” 旁觀者發現:“為什麼被打?” 這些都是事相上的分別,總不離是非或者是對錯;但,如果深入的認識: 打者,有一個我。 被打者,有一個我。 第三和旁觀者,分別有一個我。 倘若: “我為什麼要打他?” “我為什麼會挨打?” 那末,第三者,旁觀者的“我”便不會生起;同時,“我”不打,“我”不被打,則“我”亦不會生起。 如是,我無我,是非和對錯俱不起。 如是,沒有事相的發生,自然無從分別。 即使,事相已經生起;如果,不從分別而計較,反爾,從分別中認識;同樣,諸我亦將消失,是非和對錯亦不會生起。 這就是從事相而知自我的意境,從意境而覺自我的真義。 這也是: 沒有問題,不制造問題。 有了問題,化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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