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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清法师:怎样才能更好地利益众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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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3/21 8:04:00 下载DOC文档 微博、微信、支付宝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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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四十六轻戒之九不等修学令他信 《集颂》:“1、声闻律中性罪外,将护他心立遮罪。 菩萨声闻应等学,未信令信信增长。 比如饮酒非时食,变更僧像非处等。 应等声闻同修学,何况菩萨利他本。 不敬不修染违犯。2、怠惰不修犯非染。 在家随世无讥嫌,勿为贤明所厌舍。” 等修学是平等地、同样地修、学,为利益众生,而让他人生信。 1、出家的(声闻)戒律中,包含性罪戒和遮罪戒两大方面。其中,性罪戒是指禁十种恶业,以及从十种恶业所延展的戒条,这是从因果律上讲的,这种戒条,无论受不受戒,无论信不信它,凡有造作,必受恶报,比如杀生。遮戒是从修行人的角度立足的不可做(遮止)的戒条,包括为避讥嫌而遮止的戒条和为了专修而避世间杂务的戒条。比如:比丘不得单独与女子(近距离)在路上走、“不得嬉笑入白衣舍”,以上为避讥嫌故;“若比丘,种种贩卖,尼萨耆波逸提”,则为避世间杂务故。 大乘菩萨的行人,为了广度众生,利益众生,广结法缘,不但要严持声闻律中的性戒,避讥嫌的遮戒,也要严格遵守,比如不饮酒和不非时食等,以便让被利益的对象未生信者生信,已生信者令增长,这是利益众生的根本。如果对于这种戒条,以轻慢、不敬的心态“不修、不持”,就是“染犯”。2、若是因“懈怠、惰情”“不修、不持”,虽犯“非染”。特别是在家菩萨,要严持声闻律的避讥嫌遮戒,在掌握原则的情况下,随顺一下世俗成则,不要把自己搞得乖乖的,不要被智慧、贤德之人所厌弃,这样才能更好地利益众生,才是真正修持菩萨律仪。 ——摘自仁清法师《佛教大乘正觉道之戒律、戒相疏义》之 菩萨四十六轻戒 |